Re: [新聞] 《英雄聯盟》周杰倫前戰隊高手討扣薪
看了一下判決書還有一些蠻有趣的點新聞沒寫到
原告一再舉其先前於中國簽約之合約條件、大環境之薪資條件,用以比附援引系爭經紀合約經雙方充分磋商後之合約條件,實無理由。又被告就不同電競選手有不同締約條件,非如原告所指無磋商變更之餘地。
原告於系爭經紀合約之契約期間內,有下列遲到之情形:111年1月有9次、2月7次、3月8次、4月5次、5月4次(含一次未按規定打卡)、6月2次、8月2次,上開合計於8個月內有43次之遲到紀錄。
原告於系爭經紀合約之合約期間內,僅於111年6月份及7月份牌位達到菁英並維持15日,其餘月份牌位均未達成。
惟原告於111年2月之牌位未達大師,僅有白金或鑽石牌位。
重點:
1.LPL給太好一直提LPL的條件跟JT吵
2.8個月遲到43次只扣4次錢,還有一個月遲到9次
3.月薪韓服菁英18萬大師15萬鑽石以下12萬
4.只有兩個月達到韓服菁英並且維持15天,還有一個月掉到鑽石
結果看合約完全沒得吵啊
U寶吵的沒一個有爭議
這真是...
感覺JT都變佛心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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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遲到太多次了吧
兩回事吧 講恪盡職守的是在PSG
也是 當初U寶只回PSG 我改掉好了 搞不好在PSG就不遲到了? 最後兩個月只遲到2次了
這傢伙真的過太爽
JT真的佛爛 很敢給
盡職是在PSG的時候說的
在LPL打個0-16的咖
0-16
遲到43次JT只扣4次 夠有人情味了吧 這樣還告
可能U寶以為只扣4次就是只遲到4次,沒想到公司全部
紀錄下來遲到43次
一個月遲到9次是怎樣太扯了吧,一周2次。當自己是
學生?
有到過菁英不錯了吧 現在PCS?
可是psg公告不是感謝耶 真的有恪盡職守嗎?
沒達標就是沒達標啊 菁英太難那你簽約要跟公司喬
665都能菁英了 又不是什麼異想天開的要求
這個很明確當月上菁英15天才有多3萬,不知道為什麼U
維持15天還是有難度的
寶想凹上一次就全給,這哪有可能
但是就算每個月都是鑽石還是有12萬
記得蠻多戰隊上下班都有打卡,JT看起來是有這個紀錄
Lpl 退貨的好爽喔
原本JT想拿錢跟ubao和解結果ubao拒絕 看完判決書完
全不知道他的底氣在哪
所以那時他在LGD過很爽?
判決書一面倒啊 認真不懂在想什麼
遲到43次只扣4次?這麼爽的喔
LPL薪水絕對不會低,反正全敗就當打工度假還有錢
重點他在LPL也沒成績被踢跑回來還一直用LPL的標準
換算LPL年薪在40萬人民幣左右 剛好在下限附近
LPL外援年薪隨便都100萬人民幣
一個月9次.....
這上班態度真的不行 遲到成這樣 笑死人
7月好棒 沒有遲到
勝敗應該早點去撈的,他的觀眾量應該沒辦法讓他月
薪18萬+
想多了吧 當時u寶也算pcs前幾了 勝敗中斷都有問題
還撈勒
U寶是以為上過lpl比較屌 0-16我上也行
電競這種東西真的有夠泡沫= = 觀看人數越多幾乎只有
R社在爽 其他戰隊一年花這麼多錢真不知道有何利益
LPL跟JT有什麼關系啊,他這樣亂拗是當大家都白癡嗎
U寶在LPL那年應該是賺不少
當初小V開台信誓旦旦說U找姐夫律師還以為是JT在搞
看完姐夫才是被搞的吧
在LPL打個0-16,怎麼好意思用LPL來吵薪水…
對猴子好 猴子還是不會變成人 智商還是一樣低
可悲 趕緊找個廠上班去看看這個社會怎麼電你這種人
同情JT了 笑死==
LPL底薪是二萬人民幣啊 PCS是二萬多台幣
笑死 還R社賺呢 不然你們去打DOTA2啊
是台灣靠R社的電競流量賺的才多好嗎
沒星國中資 台灣人打電競連職業都不是呢
才鑽石還要求這麼多哦
JT簡直是佛心公司了吧
自己簽約的條件不達成還幹幹叫 然後提告 佩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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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信義房屋爆4主管集體違約 私設房仲公司被告蘇慧龍:92年4月28日起至110年2月24日止、曾擔任原告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及大興西路店店經理、任職期間前一年實際所得為244萬2,333元。 被告葉俞宏:104年8月18日起至110年2月24日止、曾擔任原告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及經國店專案經理、任職期間前一年實際所得為107萬7,758元。 被告許由德:104年12月10日起至110年2月24日止、曾擔任原告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及經國店主任、任職期間前一年實際所得為113萬4,980元。 被告張宏亮:98年3月24日起至110年2月24日止、曾擔任原告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及中路重劃店專案經理、任職期間前一年實際所得為95萬0,218元。 三被告於110年2月2日逸驊公司設立時,均尚任職於原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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