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軍警衝鋒槍運用簡史
PDW(Personal Defence Weapon)的概念是在1986年美國戰備協會舉辦的年會上提出,
之後美國本寧堡步兵學校在刊物上正式列舉PDW的需求:
PDW的裝備對象是車輛駕駛兵、砲兵、電腦或其他裝備的操作兵、司令部/高參單位人員,
裝甲兵、工兵、無線電兵、飛行員、後勤人員或維保人員等,舉凡不拿步槍戰鬥的人員,
都適用於PDW的裝備範圍。
以往這些人員裝備的武器都是手槍與衝鋒槍,這兩種武器都是用手槍子彈(9mm或.45),
沒辦法穿透日漸普及的防彈衣,而且這些人員平常不會花時間練習射擊,
攜帶槍械必須盡量不妨礙他們的正職工作,所以PDW要重量輕、易於攜帶與訓練操作,
而且必須能貫穿(當時的)防彈衣,最好具有容易控制的全自動射擊能力。
1989年北約AC225文件明確指出北約部隊必須為前述的非步兵人員裝備PDW,
所以PDW不是商人炒作的概念,是北約明文制定的標準武器規範。
那為什麼北約會提出PDW,1980年代短管突擊步槍在北約並不盛行,
當時大多數北約國家剛完成從7.62*51換到5.56*45子彈的過程,即使小口徑子彈被接受,
北約主流仍對5.56*45子彈的威力有疑慮,經過競爭後,比利時的SS109子彈脫穎而出,
變成北約制式的子彈,M16A2使用這種子彈搭配20吋槍管的有效射程可達800公尺,
SS109子彈搭配20吋槍管才讓北約各國同意把制式子彈縮小。
在此之前,美國越戰時雖然有採用XM177之類的短管突擊步槍(泛稱叫CAR-15),
但僅限於特種部隊在越南的叢林戰中少量使用,XM177的試驗編號「X」從沒去掉過,
代表它從來不是制式標準裝備,空軍的GAU-5是另外的圈子先不談。
再說到現在被大量採用的M4卡賓槍,也是在SS109子彈變成北約標準子彈後,
美國軍方認為需要替特種部隊配備一款使用新子彈的槍械,才開始研發。
M4正式被採用是1991年的事,當時美軍陣中連M16A2都尚未完全換裝,
M4卡賓槍更是少數特種部隊的專利,美軍尚且如此、北約其他國家更不用說了。
講這麼一大段,就是想說一件事:PDW概念誕生的時候,
北約根本沒有所謂「給非步兵人員用的短管突擊步槍」這個選項。
(但蘇聯有給非步兵用的短管突擊步槍:AKS-74U,這裡暫且不談。)
這些非步兵人員實際上用什麼武器呢?就是手槍與二戰時代留下來的老掉牙衝鋒槍。
當時雖然有性能優異的MP5衝鋒槍,但其高價註定不可能讓一般軍隊大量裝備,
第二把交椅的Uzi曾經流行一段時間,後來連以色列自己都換成AR系列等突擊步槍。
北約主流做法就是把二戰後留下的衝鋒槍配給那些覺得手槍不夠用的人,
第一次波灣戰爭時,美軍M1戰車車上還標配兩把M3衝鋒槍。
回到PDW話題,PDW需求也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1938年美國陸軍剛採用M1格蘭德時,
就有人提出要給不需要拿格蘭德上戰場的軍人一種比.45手槍更好的武器,
這種武器的威力與射程必須比手槍大、要比標準步槍(格蘭德)更輕便容易攜帶,
除去對付防彈衣的需求,這條件跟50年後的PDW有87%像。
結果就是M1卡賓槍,使用跟.30步槍子彈與.45手槍子彈都不同的.30卡賓彈。
M1卡賓剛問世後乏人問津,一般部隊不是要更多的格蘭德、就是要更多的衝鋒槍,
這款使用獨有子彈的個人防衛武器幾乎要被原廠溫徹斯特放棄了,直到出現轉機。
現在又必須談到軍用衝鋒槍的定位,二戰以前步兵武器朝大威力長射程發展,
除了標準單兵步槍(手動槍機與少數的半自動步槍如格蘭德)外,
步兵班的主要火力是彈匣供彈的自動步槍(BAR、ZB26),或如德國發展的MG34機槍。
自動步槍/機槍都跟步槍使用同樣的大威力子彈,因此都很長很重。
衝鋒槍在二戰前被西方認為是不上不下的武器,單發威力比不上步槍,
而全自動射擊是十分浪費彈藥的行為。
但二戰爆發後,歐洲戰場的巷戰中,槍身較短的衝鋒槍更容易取得局部火力優勢,
以英國為例,英國的兵器採購高層在二戰前把衝鋒槍視為土匪用的武器,
當德國納粹傘兵端著MP38/40從天而降,在英國人頭頂上狂撒子彈時,
同一批高層馬上用瘋狂的速度生產、購買土匪用的衝鋒槍以資抗衡。
很快的西方也接受衝鋒槍在近距離火力發揚的優點,但英國產能有限,
除了自己搞出臭水管斯登衝鋒槍外,只能向大西洋對岸的美國訂購湯姆森衝鋒槍。
等美國參戰後,英國加上美國自身的需求讓衝鋒槍數量更加短缺。
美國直到1943年才搞出比湯姆森衝鋒槍簡單、易生產的M3「黃油槍」,
即使如此衝鋒槍的數量仍然不夠,M3並沒如預期取代掉湯姆森,而是兩者並行生產。
前面提過,軍隊中有相當比例的人不需要扛著格蘭德作戰(二戰初期格蘭德數量也不足),
更不可能把稀有的衝鋒槍大量配給這些人用,難道這些人只能用.45手槍嗎?
整理前面的狀況,歐洲戰場大量的巷戰需要衝鋒槍,但衝鋒槍數量一直不足,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海軍陸戰隊也大喊我要衝鋒槍、我要格蘭德,
軍隊高層雙手一攤說現在這兩種槍不是在大西洋對岸、準備去大西洋對岸的路上,
就是在大西洋海底,沒有多餘的給太平洋這邊用了。
海陸眼睛一轉,忽然發現有支輕巧的M1卡賓槍沒人要,它的重量比當時其他武器輕,
(M1格蘭德與湯姆森衝鋒槍都超過4.5公斤,M1卡賓槍空重僅2.5公斤)
有兩倍於格蘭德8發彈倉的15發彈匣,射程200公尺在小島與叢林綽綽有餘,
馬上大量訂購,用來暫且頂一下M1格蘭德與衝鋒槍的雙重位置,
海陸訂下去,產量上來、價格壓低,陸軍也忽然發現有把槍很便宜又很輕,
拿來給非步兵人員自衛剛剛好,於是加碼買下去,最終讓M1卡賓產量達到600萬支。
於是美國軍隊就出現了一款制式的近距離個人防衛武器。
這個經驗在50年後再度被提出來,也才有了PDW的構想。
第一款PDW:FN P90的設計思想也跟M1卡賓很相似,重視攜帶性、彈頭威力強過手槍子彈,
在材料科技的進步下,P90用M1卡賓一半的長度、相同的重量,
達到三倍以上的裝彈量(50發)與更強的貫穿力,只可惜不像M1卡賓有大戰的訂單做支持。
P90、或者說PDW始終沒有機會執行北約文件所賦予的任務。
PDW「最大的敵人」:所謂的「短管突擊步槍」M4,在1998年才被大量採用為標準步槍。
而且是Colt原廠獨家生產,其他廠家(FN)即使有美國國防部的供應合約,
也只能生產標準型的M16,這個狀況直到2009年Colt的獨家生產合約失效才解除。
另外在2005年,Colt輸掉了與BUSHMASTER的官司,失去「M4」這個商標。
從此以後任何人都可以生產「M4」短管突擊步槍,加上H&K的HK416強勢進入市場,
才讓所謂的「短管突擊步槍」百花齊放,但那也是PDW概念出現十幾年後的事了。
不管短管突擊步槍有沒有崛起,在沒有M1卡賓的時空背景推波助瀾下,
PDW就是個採用新子彈、新後勤的昂貴計畫,難以撼動現有武器的市場。
衝鋒槍反而在手槍子彈始終興盛的狀況下,在局部作戰環境與警用市場找到出路。
就像M14在越南吃鱉、幾十年後在阿富汗鹹魚翻身一樣,
衝鋒槍從冷戰時期恐怖主義盛行的人質解救行動留下一線生機,
只要手槍子彈還在的一天,同口徑的衝鋒槍就不會完全絕跡。
--
推分析
推整理
推精密分析
好文,連歷史都講了
推
好文,推
長知識 不能不推
烏茲的問題在夠小但不夠穩,握把還難拿
推,只要有手槍子彈存在,使用手槍子彈的衝鋒槍 肯
定也存在,好取得很重要
推
推 長知識好文
推
烏茲很大把很重,縮小的mini烏茲、micro烏茲全自動
射擊又很難控制
電話亭槍 MAC-10
推好文
9
首Po前面有人講了細節 我整理一下大概的歷史 先講軍用衝鋒槍歷史 比較複雜也比較長 衝鋒槍最早是做為WW1壕溝戰中需要接近戰火力發明的 用低後座力的手槍彈來打全自動比較容易設計跟製造 缺點是在野戰中有效射程大概最遠只有100m左右7
所以美國 警佐或警員 配突擊步槍 只是因為AR-15(M16) M4A1 取得容易,而且配件 只要申請就有,所以幾乎有權限使用步槍的警察 每台車都會放的意思? 舊影片來看,美國警察基本就是分 低致命跟致命武器 這影片中有三名警察,一個是拿GLOCK手槍,一個是拿37mm 低致命 泡棉彈? 最後一個是拿步槍,美國用武器好像是分層級的,先看到37mm打過去失效之後,才開始5
早期美國警方的確僅規定配手槍... 但北好萊塢搶劫案後 美國警方開始前座放AR-15 車廂放散彈槍,多年前再加 Taser4
不要再提防衛武器了 往往越提越誤導 前面幾篇補充或回文我都有提到 我還是在強調一次 所謂將衝鋒槍轉定為"個人防衛武器" PDW這個歐洲槍械大廠FN跟HK提出的 市場銷售路線其實不太成功2
如題啦 簡單分享一下 ※ 引述《NKN (99%是眼鏡與吐槽)》之銘言: : 所謂將衝鋒槍轉定為"個人防衛武器" PDW這個歐洲槍械大廠FN跟HK提出的 我們知道 所謂的PDW個人防衛武器 是北約在1980年代提出的一個計畫10
其實並不是PDW變成模糊地帶, 而是美軍一直有在名詞上鑽牛角尖的壞習慣 例如史崔克M1128 “MGS” 就是Mobile Gun System的縮寫,翻譯中文就是“機動火炮系統” 幹!輪型砲車就輪型砲車取這怪名詞幹嘛!
30
[提問] 衝鋒槍對於現在軍警常規作戰定位是否尷尬隔壁 有人問 衝鋒槍和突擊步槍差別 我就順便回了一下 然後來這邊發問,衝鋒槍是不是在軍警致命武器中 常規作戰的定位是不是顯得有些尷尬 以前的概念是 衝鋒槍適合室內作戰,突擊步槍適合遠距離作戰,但現在CQB作戰卻都是 拿突擊步槍居多 我看美國警察執法,常規武器都是 手槍 霰彈槍 AR-15 系列的突擊步25
Re: [問卦] 突擊步槍跟衝鋒槍 差在哪邊??衝鋒槍以下大概可以分成幾個時期 1:一戰 菁英兵專武 一戰剛開始的時候大家都還是照著線列步兵的戰術 每個人都是拿步槍乖乖排隊送頭 但是時代改變了,大人,現在洋鬼子有機關槍啊 所以一戰開始沒多久,參戰各國就被機關槍槌成了龜孫子,都開始挖戰壕,戰術也變成了火砲先轟個幾小時,看能不能上帝開恩多轟掉對面幾個機關槍據點,接著大家一起排隊衝鋒(東線戰場算是例外,很早就因為戰線太大出現了運動戰的趨勢,阿不過沙俄跟奧匈實在太廢所以也沒啥好說的)20
Re: [討論] 軍用步槍縮短的歷史潮流希特勒不喜歡MKb42其實只是鄉野奇談, 並沒有資料可以證實。 但是德軍高層對於StG.44印象,可能和現在的人不一樣。 大多的StG.44都送到『國民擲彈兵』裡面, 國民擲彈兵Volksgrenadier,是戰爭末期德國為了填補兵力缺口,11
[分享] AK-103長時間射擊噱頭滿分的影片~~~ 突擊步槍不是機槍,沒必要這麼做... 那突擊步槍是什麼? 突擊步槍是衝鋒槍的衍生,衝鋒槍又是手槍的衍生。8
Re: [分享] AK-103長時間射擊衝鋒槍的概念催生於一戰時代的壕溝戰,在短兵相接的壕溝裡, 長長一根的全威力單發步槍行動不方便、持續火力也太低,美國的解法是散彈槍, 歐洲的解法則是用小威力手槍子彈的連發武器,也就是衝鋒槍。 因此衝鋒槍一直是被當作近距離面對面戰鬥專用的武器,也就是「長距離的刺刀」。 二戰時代,衝鋒槍(短距離)、單發步槍(中距離)、機槍(長距離)的搭配概念基本成形,6
Re: [討論] 衝鋒槍進入軍隊對彈藥的發展有影響嗎??二戰結束後手槍彈藥並沒有被一統,美國自用的.45子彈在美援拓展下也很流行。 蘇聯因為發展出使用中間威力彈的AK-47取代衝鋒槍的地位, 加上托卡列夫手槍本身缺點(威力低、缺乏安全裝置),就連同手槍跟手槍彈一起換掉。 9mm帕拉貝倫彈的優點是在體積與威力上取得平衡,在5.56子彈出現前, 它幾乎是西方單兵全自動武器裡所能用的最大威力子彈,.45子彈太重、後座力過強。4
Re: [問卦] 警用衝鋒槍跟軍用衝鋒槍,有啥差別?單純那個寫遊記的女生分不清楚突擊步槍和衝鋒槍差別而已 美國現場員警會叫支援,而支援的員警就會帶各式各樣裝備,非致命 致命武器 AR系列 突擊步槍等 美國警察 隨身防衛武器有手槍 辣椒水 電擊槍等,車上武器有霰彈槍和突擊步槍 所以千萬別對美國警車動歪腦筋,SWAT直接開裝甲車出來找你3
Re: [問卦] 突擊步槍跟衝鋒槍 差在哪邊??衝鋒槍常規子彈就是手槍的9mm 穿透力和射程都不強 突擊步槍 使用的是北約5.56 子彈 但現在衝鋒槍在一般軍警很尷尬,幾乎都被卡賓步槍取代 美國警察 幾乎沒在用衝鋒槍這東西,都是AR-15 系列的突擊步槍,突擊步槍可以輕鬆 打穿美國房子牆壁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