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中共軍演時調查戰時學生服勤是假的!
上一篇到後面感覺推文都在扯一些奇怪的東西,梳理一下重發一次,先跟推文的版友道歉
首先要說明,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是一種媲美神聖泰拉內務部的存在,他們需要明確的法源依據來進行行政作業
要他們逾越職權捏一張不存在的表格並特地搞事的機率不高,但也不是可能,搞不好就是好心辦壞事或政治敏感度不足的問題
首先,我們來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賦予教育部的職責
●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6.19
◎ 第 9 條
中央各機關主管之動員準備方案,區分如下:
節略
一、精神動員準備方案:由教育部主管。
二、人力動員準備方案:由內政部主管。
節略
八、軍事動員準備方案:由國防部主管。
◎ 第 14 條
節略
2. 為結合學校教育增進國防知識,
教育部應訂定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相關辦法。
節略
理論上,經《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明確賦予教育部的只有國防課程
同時依照全民防衛動員署的正式說法,教育部以國防教育為主要
● 全民國防精神教育分類計畫:
◎ 業管部會:教育部
○ 計畫重點: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與多元教學,增進師生國防知能及全民防衛意識,
凝聚民心士氣及培養師生錯假訊息辨識能力等。
另,高級中學(高中)的民防造冊工作早已停止辦理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停止辦理「全民防衛動員資訊整合系統」建置...
◎ 公告日期 2023.03.03
○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065F38E1FB387862
基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防護團編組教育演習及服勤辦法》造冊登記之需求已廢止,不會再由教育部執行造冊作業
但是,有版友查詢到相關文件放在學校網站,而且不少
◎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114年度參加學校青年服勤(含個資提供)意願書
合理的解釋,就如公告文件中教育部所引用的《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部分條文
◎ 第 6 條
動員計畫區分為動員準備綱領、動員準備方案、動員準備分類計畫、
動員準備執行計畫,其內容如下:
一、動員準備綱領:以國防戰略目標為指導原則,配合國軍全般戰略構想,
統籌策劃全國人力、物力、財力及科技等動員能量,以備平時支援災害防救,
戰時支援軍事作戰,及兼顧民生需求。
二、動員準備方案:針對各種動員特性,結合各該機關之施政計畫,
依動員準備綱領之規劃,確定年度主要需求項目,實施統籌分配,
以律定各分類計畫應行規範事項。
三、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依據動員準備方案,
確定各機關實施作業範圍與預期配合達成目標,以適應動員實施階段需要。
四、動員準備執行計畫:依據動員準備分類計畫,
確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規範緊急危難及備戰資源轉供應變等措施。
◎ 第 7 條
行政院為統籌辦理動員準備事項,設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以下簡稱行政院動員會報),其任務如下:
節略
四、各項動員準備方案之審議與核定。
五、行政動員準備支援軍事動員準備之政軍協調。
六、各級動員準備業務會報及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之協調、指導。
節略
同時參閱更前面的法條,關於兩類動員準備
◎第 5 條
動員準備區分為行政動員準備及軍事動員準備,其執行機關如下:
一、行政動員準備:由中央各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執行。
二、軍事動員準備:由國防部負責執行,中央各機關配合辦理。
與定義動員階段的第二條
◎ 第 2 條
動員區分階段如下:
一、動員準備階段:指平時實施動員準備時期。
二、動員實施階段:指戰事發生或將發生或緊急危難時,
總統依憲法發布緊急命令,實施全國動員或局部動員時期。
截至目前並未超出施行細則中所謂「動員準備」的定義
●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
○ 最後更新日期 2018.04.11
◎ 第 2 條
本法第五條第一款所稱之行政動員準備,
指精神、人力、物資經濟、財力、交通、衛生、科技等動員準備。
合理的推斷是教育部基於《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施行細則》擬定前置準備計畫
但全動法第 6 條與第 7 條的用字很容易招致誤會,尤其國防、支援軍事相關字眼關鍵字很容易讓特定媒體化身感度三千倍的對魔忍
同時新聞中的表格也有些問題,表單發文單位與受文者不合邏輯,理論上應由教育部相關承辦人發文給學校,然後由未廢除之教官室(或軍訓室)或學務處直接承辦業務,由班級導師實際經手並負責製作表格有些詭異
就算是中山女中網站的表單,合理也應由學生與法定代理人填寫用印後逕直交回給學校承辦科室執行後續製表作業,這是個資範疇的敏感文件,沒有班導會願意直接經手這種燙手山芋,學生或家長接到詐騙電話第一時間直接算在你頭上
同時相關文件與表格用了「服勤大隊」這一字眼,我一開始有點咬文嚼字認為不太合理,應該會是偏向實際的「勤務大隊」或說明本質的「民防大隊」等字詞
但後來想了一下應該是取「服勤」本義的「擔任勤務」,就像是《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的用法
而依據《刑法》來解釋就是「依法執行民防業務等同於公務員,所以是服勤沒錯」
● 中華民國刑法
◎ 第 10 條
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
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
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
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
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個人基於公部門工作經驗的想法是:
1. 新聞中的表格不合理,如果真的有那只能說製表的學校業務單位很不專業
2. 相關條文跟法規都沒問題
教育部完美的執行了相關工作,甚至在八月份就完成了相關計劃書
可惜政治敏感度不夠,給了特定媒體操作空間
如果一開始就把第 6 條跟第 7 條拿掉然後強調發布日期就沒這麼多破事了
--
The junior hoodlums who roamed the streets were symptoms of a greater
sickness; their citizens (all of them counted as such) glorified their
mythology of ‘rights’ . . . and lost track of their duties.
No nation, so constituted, can endure.
※ Robert A. Heinlein, Starship Troopers
--
推
在神聖泰拉工作的公務人員生活是很壓抑的
人類帝國要完了,必須建立第二帝國
後面推文還有啥 沒follow到
可是照你說法神聖泰拉只要遵循帝皇意志耶,刺客庭萬
格里奇掛了之後人類領主才是主事的吧?
公務員比較像是混沌叛徒吧
三樓開門,你外賣到了
那個誰說第二帝國的? 先吃我的子彈 異端!!!
沒嚴格跟隨法條產生利益會有勾結混沌的嫌疑,產生
不便則是安全的,畢竟就變成帝皇給人類的考驗(疑
你如果真要做民防準備就坦白.別扯政治敏感度甚麼的
重點在內政部的“人力動員準備方案”
底下的“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計畫”,教育部負責
方案計畫寫的很漂亮,實況則又是另一回事了
該讓死翼騎士深打入國會清掃一下叛徒了(?)
回正題,假新聞配合國內奸細宣傳是老招了,直接撕
裂民心導致戰爭失敗
ettoday轉CTWANT(旺中集團的)週刊王的"報導"~不意外
公務員依法行事在台灣真的是有做到 沒人想沒事給自
己惹麻煩
依法行事讓我想到最近首善之都那齣 爆出來才知道原
來公務員都要留長官字據這樣才能依法自保(殺人等重
大犯罪除外 行政上有違法疑慮時如果長官有命還是要
執行)以前以為只是為了讓上法院時能夠認定為從犯而
已
忠誠
什麼中華民國?現在又有這地方了嗎
有事才拿中華民國的東西當擋箭牌 不可取
樓上有事嗎?
精神動員?我們需要靈能者!
法條和長官簽名是基層公務員的保命符啊!
這篇內文及推文為什麼跟WarHammer40k這麼相關?
三樓的在供三小啊,想害大家接滅絕令喔
※ 引述 《takahashikag》 之銘言:
: 首先要說明,中華民國的公務員是一種媲美神聖泰
拉內務部的存在,他們需要明確的法源
: 依據來進行行政作業
: 要他們逾越職權捏一張不存在的表格並特地搞事的
機率不高,但也不是可能,搞不好就是
: 好心辦壞事或政治敏感度不足的問題
: 教育部完美的執行了相關工作,甚至在八月份就
完成了相關計劃書
: 可惜政治敏感度不夠,給了特定媒體操作空間
: 如果一開始就把第 6 條跟第 7 條拿掉然後強調
發布日期就沒這麼多破事了
調查高中職生戰時服勤意願表?北市教育局:絕無強
迫填寫
中時
教育局長湯志民說,青年服勤意願調查表是根據「學
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發公文給教育局協
助調查,並澄清非網路所流傳,調查表都是1人1張,
沒有學生個資外洩問題,其中第1題就是問是否年滿18
歲,若是未成年填寫完還要家長簽名確認。
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說明,北市公私立高中職共有65
間,學生總數約7.9多萬人,有意願投入的大概有幾千
人願意,學校調查完就由校方保管,絕對是尊重學生
意願填寫,像上面也有寫若校內皆無意願,校方可填
無。
=
[NOWnews今日新聞]
高中發戰時狀態青年服勤同意書?教長回應了
傳某高中發放「戰時狀態青年服勤同意書」,遭疑是
在徵求高中生同意參加戰時狀態後勤工作。今(15)
日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學生簽的同意書,完全跟戰
事無關,主要是在後勤上的協助。
鄭英耀指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於2001年11月1
4日公布,該法案立意精神,就是希望「全民國防,人
人有責」。法令頒布後,高中職以上的學校會自動讓
學生編組。
鄭英耀表示,去年教育部與時俱進,因為希望能夠對
學生多一份尊重,18歲以上就尊重他們的意願,請他
們簽同意書;18歲以下則需要家長同意。
=
高中發放戰時青年服勤同意書? 教長證實去年就調查
:與戰事無關
翻爆
外傳某間高中發放「戰時狀態青年服勤同意書」,疑
似徵求高中學生於未來戰時狀態自願參加後勤工作,
教育部昨說,並無此表單,也無此規畫。但教育部長
鄭英耀今(15)日受訪時證實,教育部乃據「全民防
衛動員準備法」調查學生意願,主要是協助後勤,與
戰事無關,盼社會大眾勿因此恐慌、擔憂。
新聞:二六要淹過來了 國防部:勿製造恐慌 部長:
證實勿擔憂 是這樣嗎?
後面推文是我在噴他搞不清楚有沒有服勤這回事 明明
當兵時常常聽到他說沒這個詞
後勤是參四屬於軍事事務 不是民防的服勤 我懷疑造成
概念混淆的關鍵是鄭英耀這個傻蛋被酬庸當官但程度差
在那邊亂用名詞 造成授人話柄帶風向 說穿了就這緣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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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學生上戰場?16歲以上「不分男女」動員造自己的廢文 自己更新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標題:陳建仁: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法預告將下架 意見整合再提出 新聞網址: 內文:26
Re: [新聞] 政府訓練40萬民力 必要時支援軍事行動看完整篇 我有幾點疑問 這40萬人力 的法源依據是甚麼? 全防法? 民防法? 如果是全防法 那怎會由"總統成立的小組"決定?6
Re: [新聞] 國防部:敵情威脅大 後備動員擬納宮廟義勇這個應該是依照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 15 條 為確保動員實施階段獲得所需人力,人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於動 員準備階段,應對民間重要專門技術人員、民防、義勇消防、社區災害防 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實施調查、統計、編組,並對學校青年1X
Re: [新聞] 傳16歲以上學生造冊 國防部:防衛動員僅這些資料有空自己看一看 法規名稱:國防法 第 3 條 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防衛、執行災害防救及與國防有關之2
Re: [新聞] 傳16歲以上學生造冊 國防部:防衛動員僅: : 現行跟學生有關係法條就只有一項 : 第 三 章 動員準備 : 第 15 條 : 為確保動員實施階段獲得所需人力,人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於動員準備階段,- 現行跟學生有關係法條就只有一項 第 三 章 動員準備 第 15 條 為確保動員實施階段獲得所需人力,人力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於動員準備階段,應 對民間重要專門技術人員、民防、義勇消防、社區災害防救團體及民間災害防救志願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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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基進黨委員:阻撓全動法就是迎合統戰16歲本來就應該出力了啊 支那又不會只殺成年人 況且EE民調這麼高 結果地方選舉大敗 表示一定是中國網軍滲透太嚴重了 應該平時就要做言論管制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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