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只炸到俄兵蒸發!烏軍「灑鹽煮人頭」畫
※ 引述 《mithralin (工口)》 之銘言:
:
: 原文來源:
: https://www.setn.com/m/ampnews.aspx?NewsID=1186308
: 原文摘要:
:
: 不只炸到俄兵蒸發!烏軍「灑鹽煮人頭」畫面流出 挨轟:不人道
: 2022/10/01 18:19
: 國際中心/蔣季容報導
:
: 俄烏大戰持續延燒中,俄羅斯總統普丁30正式完成烏克蘭札波羅熱、赫爾松、頓內茨克: 、盧甘斯克4州併入俄國領土,消息一出引發各界譁然。而近日網路上流傳幾組照片,: 包括烏克蘭士兵將俄兵炸到「人間蒸發」,以及烏軍烹煮俄兵的頭,還做出灑鹽來吃的: 戲謔動作,引發熱烈討論。
:
:
: 心得感想:
:
: 無碼擺拍煮人頭照(小心精神創傷,慎入)
: https://i.imgur.com/ I q f N I Q Q .jpg
國際人道法數據庫
戰爭罪的定義
https://bit.ly/3fplZkg
節錄:
"(二)損害重大利益的行為。行為如果損害了重大利益也可能構成戰爭罪,即使該行為未直接危及受保護的人員或其物體。這些行為包括,如:虐屍、對人員施以侮辱性待遇、迫使他人從事直接有助於敵方軍事行動的工作、侵犯公正審判的權利、招募年齡低於15歲的兒童入伍"
--
挖金牙也算虐屍?
受保護人員的定義是平民或戰俘欸大哥
法律有用?這些應該去跟侵略者說!講笑話
姦淫擄掠沒看見,破壞屍體好嚴重
你先證明那是戰俘屍體再說
我看解釋,裡面根本沒有明言規定只有毀壞戰俘屍體才算犯罪,連掘墳跟搜刮屍體財物都是 犯罪了,毀壞屍體沒犯罪?
難得沒有先問候人家父母 上一篇推文可不是這樣呢
你節錄的這條明明旁邊引用點下去判例對象是戰俘屍體
好了啦,人家國家水深火熱才沒時間看我們在這邊搞笑
這些爭吵的背後原因差不多啦
普丁的戰爭罪之一:烏克蘭的偽軍總動員
"當違反行為危及受保護人員或物體,或損害重大利益
時,該行為在實踐中才能被認為是嚴重的,因而才能被
認為是戰爭罪。"
這段話就寫在你引用的段落上方ㄛ
俄軍惡行應該千百萬倍。
哇,烏克蘭好可惡喔,所以屠殺烏克蘭視而不見嗎
非A即B,二極管思考沒話講,我又成了俄軍罪行支持者,悲哀啊。
看看獸人對活著投降戰俘做什麼
至於你只截了下段文字而無視上段大前提的原因我不清
楚,可能剛好沒看到,也可能你單純很適合去中天上班
你列的那段跟我引用的有什麼不同?仔細看也就重複一次而已
:)
請問俄羅斯違反戰爭法,國際法庭有什麼制裁嗎?那
戰爭法沒有強制執行力的話,那法條用來幹嘛的?
噁心仔
鵝粉心疼
戰爭罪需要蒐證和開庭審判啊
沒有國際法律可以介入謝謝
來別人國家燒殺擄掠半年,還檢討受害者
所以通常都是戰後才會審理,畢竟戰時蒐證困難也沒啥
方法把人抓去開庭
不管啦 烏克蘭好可惡怎麼可以殺俄國人(反串要註明)
這場戰爭根本沒有甚麼國際人道或聯合國丁丁組織插手
的份。我相信底下應該有更多不堪的畫面。
虐屍 是戰場上最無關緊要的議題
烏軍還肯收屍 已經是天大的好人了
這群半獸人 屍體就放著給狗、豬吃掉就行了
布查調查國際組織有介入調查啦,但戰事進行中的地方
基本沒戲
在戰爭這種殺人盈野的場合討論毀損屍體的刑事犯罪?
希望你家被歹人殺害時你也能堅持人道關懷喔,別雙標
但是你這樣也不能合理化俄羅斯虐待戰俘跟入侵別人
的問題喔
就假中立仔阿 說是兩邊都譴責 然而推文一查不是這樣
你查一則我支持俄軍推文試試,別含血噴人
☺
不同的地方就在我那段是大前提,下述(包含你引用的
範圍)都是在這個前提下的論述
有犯罪,可以啊!請那個執法單位去糾正處罰啊,都說
是戰爭了。戰爭時期很多行為是沒有罪行的
我覺得大前提算數吧,虐屍對象要是被你保護的對象
而所謂受保護人員主要是指戰俘和平民,所以你除非能
證明影片中是戰俘否則很難讓罪名成立
原文就是abusing dead bodies,要解釋就是死者遺骸也受保護範圍內,不可侮辱。
好棒棒
這其實很簡單,若我剛與敵方人員激戰,受傷很痛很憤怒
終於把對方幹掉後,我就衝上去給他好幾刀,情緒合理
交戰的時候會有不尋常的憤怒,人之常情符合人性
我覺得很難避免這種當對方要殺掉你且傷害你之後
憤怒的情緒
所以毀損屍體這種事,很難在戰場中列罪
但若是已經投降的俘虜,他對你人身沒有威脅與傷害
對他做的很多傷害,就會提升到戰爭罪的範圍內
我可沒說你推文支持 我只是沒看你有同等譴責俄國過
不過你這篇文也要被鎖了 不要那麼愛提人爸媽很不好
不要整天抹黑別人立場,屁股位置比道理重要就比較好
現在不是特別軍事行動嗎? 哪來的戰爭
我猜這一系列會鎖
.com/1VK4if8.png
回afj ,整個看下來虐屍有機會成為損害重大利益的
那個損害重大利益的是受保護人員或物體的重大利益
行為,不過應該還是要回歸法庭個案認定
你要拿著法律去跟法官說,某些國家拿石頭把人打死也
是犯罪。在戰場上所有法律都不適用,包含軍法
旁邊那個[8]點下去引用判例也是損毀戰俘屍體
至於那些說不用遵守國際法的,我只能說呵呵,台灣
的公民教育真的很棒
65樓,你和原po一樣的問題,沒注意到那段上面有大前
提把所有論述限縮在"受保護人員"內
"受保護人員及物體"
不然請俄羅斯去烏克蘭地檢署按鈴控告
受保護人員或物體包含平民、戰俘、醫務人員
今天吵起來的那個不知道是不是戰俘,有可能只是路
邊撿到的屍體,所以還要調查
虐屍確實會有問題,不然之前俄軍虐平民屍也不會一堆
烏方人員要保留現場蒐證
用高道德檢視被侵略者,然後用低道德檢視侵略者,這
邏輯我也笑了。
Afj 你去看我第一張圖反白的地方,那就是但書條款
戰爭的時候有法律?戰爭是靠部隊紀律在自律…
而這次則是身份不明所以首要要先弄清楚真偽和是否為
戰俘
重點在"未直接危及受保護人員"
那個但書是未直接危及保護對象 不是保護對象外適用
這句的意思不是指所有範圍都適用,而是擴增受保護人
員利益受損的解釋範圍吧
下面列出來的行為都是間接侵害
笑死 還抹黑 本來就是黑色的需要別人抹嗎 假中立
那是擴增權益範圍不是擴增保護對象
簡單說你直接或間接使受保護人員利益受損都會吃戰爭
罪
我的中文理解跟你不一樣,但是算了我懶得去翻英文
惹
無視一切外在條件 只會反覆跳針這個不對 還真高尚
你就繼續叫,我反對俄軍暴行,就這樣,你要繼續幻想你家的事
你整段一起看就好
如果擴增範圍到軍事人員,很明顯(一)就會出問題
最前面就寫當違反行為危及受保護人員或物體,或損害
重大利益時。 適用對象很明顯吧
不是,那文意思是虐屍這項行為,就算沒危害該保護的對象也是違法,不是說屍體一定是受 該保護的對象才算數
※ 編輯: ryanworld (106.1.116.78 臺灣), 10/02/2022 16:36:23
這灑鹽的動作超眼熟 某市長灑鹽?
我找找看英文好了
那個最大的反戰爭最不去討伐來討伐這個雞毛蒜皮
笑死 兩邊都譴責不就假中立仔 還有人不會叫狗到是會
這個時候開始講人道耶
沒有人性的最愛講人性 沒有道德的最愛把道德掛嘴上
那些現在叫囂以眼還眼剛剛好的,有種前幾年某公共
人物說人如果被激怒,殺人都有可能的既視感
一急就問候人家爸媽的人 也真的有臉在那大放厥詞
"even without physically endangering persons or
問候別人媽媽的是前面的某R不是我
objects directly."原文有寫明非直接傷害
下面行為也都是間接損害 判例也是對戰俘虐屍
要解釋成保護對象擴大不合理吧
不是擴大保護對象,而是指該行為就算都不會使其他平民或戰俘受傷害,也是違法。 例如這個煮人頭,沒有平民或戰俘(受保護的對象)會因這個行為而死傷,但這行為也是犯戰 爭罪的。
是指對保護對象的非直接傷害卻重大利益損害
我發現重點在更下面一段
真認真,之前割老二的時候你有搬法條出來嗎?
the “violation must be serious, that is to say,
it must constitute a breach of a rule protectin
g important values, and the breach must involve
grave consequences for the victim”.
這時候人道又出現了
這段算是限縮法庭判刑依據在受保護對象,而且要"嚴
重"程度
大概也是對戰場蒐證困難且狀況特殊的讓步吧
你的虐屍是包含在損害重大利益
損害重大利益的保護對象也是平民跟戰俘啊= =
我想想是我理解錯了
※ 編輯: ryanworld (106.1.116.78 臺灣), 10/02/2022 17:20:57※ 編輯: ryanworld (106.1.116.78 臺灣), 10/02/2022 17:45:34
46
我覺得不管是俄羅斯割烏克蘭士兵生殖器官 還是這個烏軍煮俄羅斯人頭 在前線戰場上的士兵,本身壓力有多大 旁邊跟你稱兄道弟的同袍,突然一個炮彈下來人被炸爛,或是昨天新聞 烏克蘭醫護兵失去雙腿 台籍親人心痛X
國際人道法數據庫 戰爭罪的定義 節錄: (二)在國際性武裝沖突中實施的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行為:69
關於這點我想鄭重發表我的意見,首先關於這件事: 1.由於只在親俄頻道流出,是不是真有其事還是又拿其他影片剪接捏照還不清楚,不是說 親俄頻道的資訊一定都是錯的,但就跟放羊小孩的故事一樣,十個消息只有一個對的,就 不要怪別人會先懷疑 2.就算是真的,對屍體部分的處置沒違反國際戰爭法,頂多是對外造成一些不佳觀感,就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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