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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哈拉] 新制14天教召心得

看板Militarylife標題Re: [哈拉] 新制14天教召心得作者
heb
( )
時間推噓 3 推:4 噓:1 →:12

※ 引述《chevalierxd (獨孤求噓-風青羊)》之銘言:
[前文恕刪]
: 然後志願役召員薪水為什麼可以比較高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 如果是當兵時那沒話說 畢竟他們那時候有約在是正職身分 我們只是路過的義務役
: 但是大家被召進去都是後備軍人 志願役進去也沒做比較多的事情
: 結果硬生生多了好幾倍薪水 連這些最基本的事情都沒處理好 怎麼讓大家對國軍有信心?

關於這個情況,小弟一點淺見與過去的人生經驗,

在此與各位大大分享,望各界先進,不吝批評指導

義務役退役召員與志願役退役召員,在接受各類

召集期間,其日支津貼(應該就是一般人概念中的

薪水)計算基礎不同,近因而言,來自於一個規章

叫做"國軍後備軍人平時教育點閱勤務召集訓練期間

應召人員津貼發給作業要領",這個規章在國防法規

資料庫(https://law.mnd.gov.tw/)中可查而得之

本系列原PO於推文中曾提出過的理論是因為志願役

退役召員乃擔任領導職,所以薪水較高。小弟淺見,

這個現象主因應該是來自國防部之前曾經宣示過,

教召選員原則為"後退先用"(相關新聞實例可參見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5855156)

而最後一期義務役軍士官又已退伍四年(且據報導

似乎末代預官預士實際報到人數相當少?參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33823)

這應該會導致在後備部隊異動換補的時候,幹部缺

補到的人多半是志願役退伍(或許是這四年內退伍者

為主),造成幹部是由志願役退役召員來擔任的現象

(或稱巧合)(後備部隊異動換補運作機制可參照小弟

他版拙作,文章編號#1YApm-wF (Gossiping))

較為精確一點來說,我想大部分大大有興趣的,應該

是像上面這種規章,到底是基於什麼邏輯而形成

因為該規章的內容,直接會造成的結果是,就算應召

期間做的事情完全一樣,志願役退役召員還是可以

領得較義務役退役召員多的薪水

小弟個人想法,這個規章的上層邏輯,精神出在兵役法

第38條。我國現行兵役法規架構,把後備軍人應召在營

期間,視為現役;或者也可以說,後備軍人參加各類

召集,就是現役的延伸

假設一個義務役常備兵役一年現役期滿退伍的後備軍人,

接受過一次14天的教育召集,該後備軍人一生當中,

服現役期間會從365天增加到379天

另假設一個志願士兵服最短現役(依現行志願士兵服役

條例第6條,應為四年)後退伍,也接受過一次14天

的教育召集,該後備軍人一生當中,服現役期間會從

1460天增加到1474天

也就是說,在應召當下,志願役退役召員看起來可能

是沒有做比較多事情,但是上面,除了義務役與志願役

以外,其他操作變因已盡可能控制到一樣的兩段話,

放在一起看的話,看起來志願役退役召員,還是有一點

不一樣;法規典章裡面,召員薪水的差異,小弟個人

淺見,應該是要表彰志願役退役的後備軍人,所付出來

保衛我們國家的青春,即便可能有些人,有少數時間,

跟小弟在義務役服役的大部分期間一樣,常常在打混

摸魚,小弟個人看法,他們還是值得相當的榮譽與

尊重(以稍微多一點的$$來表示)

當然,在法規典章層面,訂定給予志願役較義務役

多一點薪水(不論現役期間或應召期間),是否合適

恰當,在民主社會,應為可受公評;小弟本身在義務役

役期即將屆滿前有一段時間,常常在跟上一梯學長

抱怨類似的事情(志願役也不是每個事情都做得比小弟

多,$$卻比較多之類),那時候,有一個當時就看得

出來,以後一定會很有成就的學長,提出了一個理論,

原文日久,已不可考,大意如下段:

所謂的義務役,除了有待在軍營的義務,領較低的

薪水,也是義務的一部份,或者可以理解做,付出

志願役與義務役薪水的差距(把沒領到當作付出)

也是義務的一部份,只是後面這部分,一般比較

不會明講。因為我們國家,大概真的是沒有那麼

多錢,可以照志願役的薪水,付給每個義務役,

而我們國家之前可能也確實走過一段風雨飄搖的

期間,無法完全靠志願役維持軍事力量的運作。

畢竟,絕大多數的義務役會乖乖入伍(或乖乖應召

不跑出國),主要應該都是因為不想被法辦,而

不是因為要去領(少少的)薪水。這麼想,可能會比

較放得下。

以我國現在的情勢而論,小弟認為,志願役退役

召員薪水較高,還可以視為另一種期約誘因,

畢竟到去年底媒體上都還可以看到類似下面

這種國軍人才羅致困難的新聞: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5993171

如果能夠讓我國廣大國民,看到志願役退役召員

薪水較高,使得"有為者亦若是"的情操油然而生,

不失為現行制度存在的另一個理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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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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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an9487 03/22 09:58

SU12244 03/22 10:06不管當初願不願意 都是期滿離營了 再召入

SU12244 03/22 10:07營 自然應以公平考量 怎麼會以當時的身

SU12244 03/22 10:07份來區別

kane1017 03/22 11:29最低工資都給不起,就不用多說了。給受

kane1017 03/22 11:29雇者公司薪資扣減額增加,那自營業者呢

kane1017 03/22 11:29

Petrovsky 03/22 18:22女性志願役 教召薪水怎麼算?

twsaixuan 03/22 22:25想多了,不合理就是不合理,政府也不可

twsaixuan 03/22 22:25能沒錢,2兆風電/8千億前瞻/疫苗採購/

twsaixuan 03/22 22:25撒幣外交與各種券,都人民納稅錢,純粹

twsaixuan 03/22 22:25改這個對他們沒效益罷了,改革做半套甚

twsaixuan 03/22 22:25至越改越倒退==

johnson44 03/22 22:36應該一起領志願役階級的薪水

toget 03/23 13:50而且自營業者,連一點救濟管道都沒有,水電

toget 03/23 13:50、房租、人事成本都要付出白繳快要半個月,

toget 03/23 13:50然後當月又只有一半不到的營收,慘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