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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美國新創,在台灣工作

看板Oversea_Job標題[北美] 美國新創,在台灣工作作者
caramelly
(焦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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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介紹一個美國新創職缺給我,工作地點:台北WFH. 因為需要出差到大陸或其他亞洲國家供應商看產品,所以公司想在亞洲找人。目前在台灣已有一位員工,還未在台灣成立公司。

我從求學到就業一直都待在台灣,偶爾出差到歐美、大陸。沒有任何美國的身分。

印象中美國對於僱員的方式很嚴格,也需要申請工作簽證,不確定工作地點在美國之外的區域規定如何,網路這方面的資訊也很少。想請有經驗的大大分享關於薪資匯款、勞健保、繳稅的部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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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34.2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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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hris10/21 13:19嚴格來說應要成立一家台灣分公司來處理台灣的勞基法等問題

cchris10/21 13:20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其實不符合台灣法律,這樣做沒有保障

cchris10/21 13:21美國公司也不能發薪水給你,只能用商業支出的方式,問題很多

cchris10/21 13:21比較正確的方法是公司對公司;你可以成立一家人頭公司來收

cchris10/21 13:22專案合約,然後這家公司只有你一個員工,處理你的勞健保等等

cchris10/21 13:23營運這家人頭公司的成本及勞健保的這些成本,當然都要考量

cchris10/21 13:24看要自己出還是請美國公司買單,做為商業支出;我猜所謂"台

cchris10/21 13:24灣已有另一位員工",根本就是不合規定的,可能走現金帳

laidon10/21 13:33是WFH (Work from home)

bleedwolf10/21 13:48我前公司也在歐洲和南美洲弄過這種,基本上就是你在當

bleedwolf10/21 13:48地成立公司,然後美國公司變成你的委託客戶這樣

cchris10/21 14:19要合法一定得成立一家公司的;也可以找一家現成的公司掛個

cchris10/21 14:19租約;但如某家台灣公司雇用你,談妥薪資/負責勞健保;然後把

cchris10/21 14:20你100%的時間都租給海外的公司,等於把員工租給客戶

cchris10/21 14:21然後向客戶出一個帳單,讓對方買單,雙方走公司帳,一個勞務

cchris10/21 14:21合約;這樣就搞定了;這才是唯一合法的方式

Keyshawn10/21 14:56

mmonkeyboyy10/21 15:01不是也可以用買服務的方式? 叫你去掛別人下面

※ 編輯: caramelly (49.216.34.221 臺灣), 10/21/2020 15:05:09

briandodo10/21 16:35可以去FB ’遠端工作‘社團詢問

pikapikachiu10/21 17:32我現在就是這樣美國新創WFH 但是在台灣有成立公司

caramelly10/21 21:56謝謝各位的資訊,我跟他們的recruiter談過後,再跟大家

caramelly10/21 21:56分享!希望他們有在台設立公司的計畫。

Dontco10/22 00:22我同學老婆就是這樣 作法通常中間會有類似顧問公司

Dontco10/22 00:22薪水是透過顧問公司轉給你

Dontco10/22 00:23但你是不是顧問公司的員工 你是隸屬於美國公司的正職

Dontco10/22 00:23我猜這種做法應該是省稅

koster10/22 00:41這樣要怎麼認定是美國公司的正職?

cchris10/22 03:46薪水既然是透過顧問公司,怎麼能叫做美國正職? 絕對沒有hea

cchris10/22 03:46dcount;怎麼看都不像是正職員工,也不在公司payroll

cchris10/22 03:47這也不叫做省稅,這是唯二合法的方法;合法的方法有二,一個

cchris10/22 03:47是美國公司在台灣開一家公司;一個是美國公司和別人開的台

cchris10/22 03:48灣公司(可以是顧問公司或人頭公司)合作;其實兩者本質相同

cchris10/22 03:49就是買一家外國公司的服務/員工來完成你的專案

jobintan10/22 10:26Fulltime有些難度,很多公司多半要求candidate必須是本

jobintan10/22 10:27國公民或PR,跨國的多半都是以委外的形式居多,AFAIK。

michaelgodtw10/24 08:00不都透過獵人頭公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