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公務員上班看中醫詐592元加班費 貪汙
雖然我不支持詐領加班費
但不得不說
看看議員
下午的會議
早上簽到在會議開始前就離開跑去廟宇選民服務
結果咧
完全沒事
當事人好好的什麼事情都沒有
還打算代表參選立委
用一般智商就知道這算不算詐領出席費了吧
只能說國家對一般公務員太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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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嚴苛?這明明就是貪污
議員爽你趕快去選,選不上吧
關中大哥不是也上按摩院嗎
既然都知道也親見,發揮您的道德勇氣,檢舉吧
以一樓的標準就是選上民意代表就可以胡作非為吧 讚~
一樓,不是爽不爽問題,是議員有沒違法問題
不要使用不同標準
公務員負擔法律責任之重,本應該要有較好待遇,但現在
比勞工好的都砍,然後勞工比公務員好的都不跟進,真的
可悲
塔綠班跑出來護航了
公務員只有刑法加給
因為議員工作就選民服務 他也沒違規啊
連關說也幾乎都解釋成選民服務
我一直不懂,司法不是微罪不舉嗎?可以用其他行政懲處
的方式來替代吧
可能太白目還在說謊 以為調查局法院吃素的
這種都會判重一點
臭死忠仔還在護航,髒髒髒
死忠綠腦超可笑XDDD
檢舉?之前台北市議會副秘書長就告訴你簽到不開會非常合法
是之前在台北市當參議酒駕被彈劾的喔 現在還能回鍋到議
會當副秘書長算混的不錯嘛 反正跟一樓邏輯一樣規定自己
說了算 民代真的好棒棒
拿政治人物來跟公務人員比?
政治人物不適用貪圖治罪條例?
笑了,政治人物是職等更高的公務員欸
老百姓選出來的就是狂,讀書考上的就是賤。教育出這
樣想法
合不合法副祕書長說了算?明擺著就是詐領出席費,只因為
整個議會都這麼幹就沒人敢追究,小公務員就要坐牢丟工作
砍退休金 其他義務照舊 真慘
綠能其他都不能啦 耳心
議員未出席卻領取出席費是詐領,為什麼有人認為不是?
告發、偵查、一審判決,時間抓個兩三年差不多
目前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檢察官統一追訴標準
是以刑法339普通詐欺罪起訴,法定刑2月~5年
並不會逕行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主要差在認為公務員詐領,無涉及「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但是本案人事專員詐領案,請領清冊是他自行核章
人事單位及單位主管均為其自行核章
這個部分涉及「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因此被法院升級成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貪5)
法定刑七年以上
其中自白得減,但該員未自白,有健保卡紀錄還說有加班
事實
金額5萬以下減輕,減一次
再以刑59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再減一次
七年以上之罪減兩次,變1年8月以上
有健保卡紀錄事證明確部判有罪,其他依罪疑唯輕判無罪
這種事情有經驗的都知道不會只有兩小時,有很大的黑數
這也是貪污罪的法定刑為何那麼重的原因
有辦法抓到一件,抓不到的可能幾十件、上百件
那酒駕真的可以死刑,反正沒抓到的酒駕可能上百次
感謝ntnusleep大解說,原來他自己是人事
BlackCoal不客氣
連結所附的是統一追訴標準的新聞稿
感謝n大說明
謝n大解說
依造這標準 酒駕 尤其是政務官 真的可以判死刑
簽名跑掉有領出席費本來就貪污 本來就能辦
不知道cherish新聞鬧這麼大,有沒有人被辦
跟民意代表講究守法?選上之前就沒在管法律是什麼了
這回應推文告訴我們,乖乖認罪,不然上訴二審要怎
麼拼緩刑空間?
(有辦法抓到一件,抓不到的可能幾十件、上百件),因為
這個理由貪污叛很重不合理吧,法理上當然是抓到才算,
怎麼可以用疑似很可能來推斷一定很多件.......
垃圾會計、政風跟審計只會找基層啊,那些簽了名就去跑攤的
民代怎不處理?
還說這些單位很操,笑死人
to kiwifruit你說也有道理,抓一放百你可以不必去看
詐領加班費是依刑339起訴,也沒有刑度過重的問題
一般公務員也沒有辦法自己詐領還自己核加班費
如果廢止貪污治罪條例用普通刑法,詐領加班費反而要用
339+134=>刑度7.5年以下來處理,反而比現在重
一樓這種就是會嗆民眾不爽來考公務員的族群
爆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我猜許淑華到現在還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積非成是,所以還在那鬼扯一通。 其實她就閉嘴就好,越講漏洞越多。 因為前幾天剛好有一個新埔鎮鎮代表是類似的案例,一審判決結果出來,被判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 新埔鎮代表是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領了出席費,兩千多元,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選民的告別式。 結果判決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27
Re: [黑特] 王鴻薇:議員不用每個議題都要全程坐到尾因故離席首先你要先出席耶 隨便搜個台北市的議程就知道 2點才報到 也就是出不出席是兩點才開始算 至於你說啥簽到就算 拜託簽到簿提前給你簽是給你方便25
Re: [黑特] 王鴻薇:議員不用每個議題都要全程坐到尾以前都是抓那種人跑出國或明明出去玩, 但是事後補簽到詐領出席費。 直到最近才有這種提前簽到卻未開會的案例, 就是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但未去開會,6
Re: [討論] 許淑華沒戲了今天最後一篇了。 許淑華就沒那個當立委的命, 註定選不上, 原因很簡單。 因為這兩天剛好有一個新聞,6
Re: [討論] 側翼怎麼都沒聲援許淑華?你自己就看不懂差別 呱吉說的這種 領完便當再走或是開會一半跑去上節目, 最多只是觀感不佳,不違法,好嗎?4
[討論] 許淑華以後會變成貪污華嗎?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不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告別式。 詐領出席費兩千多元, 一審貪污罪成立4
Re: [新聞] 議員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北市議會:......43...... : 至於有無違法疑慮,台北市議會副祕書長陳慶安指出,議員如果開會有簽到就可領出席費, : 沒有簽到當然就不會發出席費,主要是看有無簽到,沒有違法或詐領問題。 ......43 這麼說吧議會發出席費的"執行"根據是看有沒有簽到3
Re: [新聞] 台中公務員上班看中醫詐592元加班費 貪: 因為貪汙治罪條例 基本上有利用職權收取財物就是5年以上徒刑2
Re: [新聞] 台中公務員上班看中醫詐592元加班費 貪公務員是人民的表率,竟然詐500多塊領加班費 真的罪不可赦!!!!!!!!! 判個1年10個月真的太輕了!!!!!!! 所以上班時間爽坐公務車去宜蘭泡湯兼吃渡小月運安會主委 跟上班時間與詐騙集團飲酒作樂的交通部政次、台鐵副局長1
Re: [新聞] 酸徐巧芯當4年議員還不懂議會程序 許淑華: : 原來是簽到就好,真的有事情再進大會去忙,沒事就可以退朝這樣? : 確定要這樣回喔?有種小智一開始回應論文的感覺 對於許淑華這種不知悔改的民進黨政客 說什麼自己在服務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