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王鴻薇:議員不用每個議題都要全程坐到尾
※ 引述《neverfly (neverfly)》之銘言:
: ※ 引述 《t21》 之銘言:
: : 簽名後,會議開始露個臉後,中途落跑
: : 基本上沒事。
: : 王鴻薇說得應該是前面這種類型。
: : http://i.imgur.com/cF6zyt8.jpg
: 你貼的圖都說的很清楚了。
: 第一項,
: 如果原訂開會日遇到颱風地震等因素延期,
: 則原本那天就沒開到會,就不能領出席費。
: 第二項,
: 只要有簽到的事實,雖然因故離席未開會,
: 還是能領出席費。
因故離席首先你要先出席耶
隨便搜個台北市的議程就知道
2點才報到 也就是出不出席是兩點才開始算
至於你說啥簽到就算 拜託簽到簿提前給你簽是給你方便
不是讓你當隨便的好嗎 簽了跑走根本沒出席哪就是貪汙
而且會議開始時間絕對都是有紀錄的 根本不用狡辯
誰家的會議時間是從簽到開始算的啦?笑爛
最近不是才一個提前簽到背判刑的案例?
她也簽到了阿 怎麼被判刑阿?
有沒有詐領絕對不是看簽到簿有沒有簽到
因為詐領的絕對都有在簽到簿上簽到阿
這麼簡單的邏輯還想不通阿?
--
你是哪個字看不懂,「因故離席未開會」
還是可以領出席費。
"因故離席" 何時離席的 可以說一下
會議兩點開始 參加一點半的中常會
你是法官嗎?
請問許淑華因故離席 是幾點發生的
首先你要有出席耶?
1樓去跟法官說啊
笑死,現在不就跳針什麼時候出席,本人
簽到沒出席沒問題還在跳針。
早上簽完就跑了 也叫因故離席
塔綠斑他媽的全部邏輯死亡 幹
媽的前一天簽到 因故前天離席 幹
喔 所以你是說沒出席摟?沒出席就不
那個「故」是在簽下去那刻同時發生嗎
是[離席]不是沒出席
一樓你要去和法官說明呀
能用因故離席耶 你要不要學前一位
笑死,去跟法官說,也要徐議座或藍白仔
去告發,檢察官要起訴才有機會好嗎?
弱智塔綠班是看到50肩都用老二思考嗎
說入席沒定義Blahblah的
50路綠糞是腦子有洞是不是
本人簽到沒出席的話,那個新埔鎮鎮代表為何被
判刑?
要符合"出席"至少要待到會議開始後一秒
不是簽到簿上有名字就算耶
樓上有事嗎?新聞也不看可憐哪,那是「
前一天」簽到當天去參加公祭沒進代表會
會議開始時間"前",就算你前一晚住在議場
塔塔的意思是知道不能出席但還是簽
名了,因為簽名了,所以不算未出席
,領錢理所當然,好棒
簽到後根本沒出席然後3年來30多次,就算法
律上沒責任,但社會大眾觀感可以接受這種
沒到錢還是照拿的民代哦?
前一天跟前一小時是有差嗎?不就是提前?
提前一天跟提前一小時有差嗎?XDD
選民服務做的好 自然有人會支持
第一句就告訴你要先出席 出席時間2點起
提前簽到 會議全程沒參與領出席費=>貪汙
可憐哪,真的浪費時間啊,解釋函看清
算 你就沒出席 不是白紙黑字
楚很難嗎?去叫台北市議出面說許淑華
不符合簽到出席啊
有沒有沒出席和離席傻傻分不清楚的八卦
?
看不懂要說阿
我可以介紹你注音班啦
一次兩次也就算了,三年三十多次,可以去
跟法官說啊
提前簽到 但會議時間有出席就沒差
笑死,看不懂的先嗆人看不懂小學生嗎?
看塔綠班跳針,再次證明低智商低學
歷,可憐呀
我以為我解釋的很清楚了 XDD
一堆低能綠共還在硬凹喔
這裡的藍白仔快去告發啊,連去告發都
不敢跳針什麼去跟法官說啦
再說一次 詐領的一定有簽簽到簿
所以拿簽到與否來判定是否詐領根本頗呵
判決都說的很清楚了。你知道你的行程會衝突。
無法出席開會,還在硬拗簽到就算
拜託快去告發啊,嘴炮那麼多沒意義啦
不用急阿 雖遲但到
我就問這裡的藍白仔哪個敢去告發,嘴
炮仔嘴完又怎樣嗎?
你敢不敢去告發啦?跳針去跟法官說有
用嗎?
而且許還自爆明知時間衝突了
我看是凶多吉少啦
哈哈哈 看人跳針就是舒服
我不敢不代表她不犯法捏
剛出現的徐巧芯不是都說敢了
真的笑死,理虧弱智護航最後只能狂吠趕快去
告發啊
到底在跳針告發什麼==
這篇塔塔護航的水準,有全黨護小智的既視
感,讚讚讚
笑死,不告發你們在嘴炮精神勝利法喔,
我覺得自己贏了,不就好棒棒
當時全党護洨智的邏輯再現XD
沒被警察抓就不算犯法 有道理欸
對對對 你贏了 我們不敢告發她 好可憐
完全Get不到你的點
笑死,網軍自己人在喊自己贏很得意嗎?
你們連自己去做什麼都不敢了
不是都要告發了嘛
你是不是故意反串要害許姨阿
可憐哪,一群人自己喊我們贏了,然後現
實世界可以做的沒人敢做
我標準很簡單啦,如果對象換成國民黨
議員,政黑綠粉會不會也覺得簽到不開
會可以就好?
不要笑死了,你們連做的勇氣都沒有是要
怎麼害人,講的你們敢做一樣
不開會你要說阿 下次幫你放在政見欄
你們覺得不公不義然後不敢告發不是很可
笑嗎
我支持出席只簽到不開會
囂渣某:打啊,你敢打嗎?不敢打就是我贏
勇敢一點 大公大義就是要直接寫政見欄
白癡
綠畜邏輯令人大開眼界 佩服佩服
開大絕笑死
從現在起到年底的會議簽到簿通通拿給
許先簽吧,反正不違反規定
我覺得沒那麼簡單 肯定有後手
所以真的不用急著告ccc
越看越像反串
簽到可以沒出席領錢 只有黨可以 其他人是貪
鼻安拿咖啡,側翼:貪汙;許詐領,側翼:去告阿!
塔綠班網軍是不是很討厭50肩阿 一直這種白癡論
述幹嘛
護航的有小智論文的感覺了哈哈哈
一屍五命 第二季
全黨挺一人 讚讚讚
党正規軍低調閉嘴,大家都在看許笑話,只有
某幾個被騙納稅錢的大聲在喊自己贏了XDD
這個不就是要準備釣大魚所以先不告
不過這種「我就等妳登記以後再告」算不算
意圖使人不當選
塔綠班繼續死鴨子嘴硬我喜歡
簽到沒出席叫離席,那詐領難道是沒簽到
因故動機在前面,不就證明就是要領
2450再去中常
會開會
不要坳了好嗎?我提前半年把所有出
席都簽到,然
後再因故缺席.加油跟護航小智一樣
堅持沒有錯
爆
首Po這個由資深的議員來解說應該就客觀 「星期三的大會要簽到 因為它的時間非常長 並不是所有的議員都會從頭坐到尾」 「每一次的議程都不太一樣 中間可能某一段時間 有的人可能要去公祭 可能主持協調會 可能人不在現場,但人是在議會裡面的」 「可能在會客 可能在選民服務 等等......」2
差很多吧...有人提到某位鎮民代表被判刑的例子. 該例是范先生前一天開會的時候,離開前先簽了隔天的簽到 意思就是, 當天范先生人完全沒來開會現場,簽到薄卻有他的名字 這跟你當天有去簽, 簽完離開 完全不能類比好嗎 當天簽完名花了2分鐘拿杯咖啡離開,跟待了20分鐘或2小時或是全程參與這只是95
所以我在節目上有說啊 有的人可能在議會辦公室看轉播 或者議會大樓裡開協調會 來來去去都不算曠職 人確實不一定在戰場13
簽名後,會議開始露個臉後,中途落跑 基本上沒事。 王鴻薇說得應該是前面這種類型。 但是簽名後,還沒開會就直接落跑,5
針對這個網友來回覆就好 這幾年看諸多網路論壇,政治的討論攻訐裡面,個人認為層次最低的amani這種類型的XDD 民進黨本身就是一個下作無恥的垃圾政黨,所以自然很難要求他們的支持者多有水準。但 是我說你各位綠營的支持者,要筆戰的話,自己人有把柄被握在手上被打趴了,要嘛就是2X
針對這個網友來回覆就好 這幾年看諸多網路論壇,政治的討論攻訐裡面,個人認為層次最低的hood這種類型的XDD 國民黨本身就是一個下作無恥的垃圾政黨,所以自然很難要求他們的支持者多有水準。但 是我說你各位藍營的支持者,要筆戰的話,自己人有把柄被握在手上被打趴了,要嘛就是 找其他議題反打一波,要嘛直接裝死到底,這種小孩哭鬧的打法真的令人搖頭。X
看到這主題又讓我想起RJ 鄉民只能用下午兩點的政論直播節目 來看議員有沒有在議場開會15
這議題有點眼熟 稍微找一下 #1XUfK55H (Tainan) 該篇PO文者是去年民眾黨台南市議員參選人江明宗 底下回文也說到簽到未出席,應該是常態 再加上王鴻薇的說法...呵呵25
以前都是抓那種人跑出國或明明出去玩, 但是事後補簽到詐領出席費。 直到最近才有這種提前簽到卻未開會的案例, 就是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但未去開會,28
ㄟ不是啊, 你貼的圖都說的很清楚了。 第一項, 如果原訂開會日遇到颱風地震等因素延期, 則原本那天就沒開到會,就不能領出席費。
爆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我猜許淑華到現在還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積非成是,所以還在那鬼扯一通。 其實她就閉嘴就好,越講漏洞越多。 因為前幾天剛好有一個新埔鎮鎮代表是類似的案例,一審判決結果出來,被判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 新埔鎮代表是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領了出席費,兩千多元,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選民的告別式。 結果判決詐領出席費,貪污罪成立。11
Re: [新聞] 薪水小偷開戰 許淑華酸爆徐巧芯:當四年關於「簽到卻未開會」這件事,我倒是查到一個法院判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9年度上訴字第2102號判決)中,有提到: 「內政部就「鎮民代表會召開之臨時會,該會代表有到會簽到,因故卻未開會,是否可領取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之意見,略以:查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4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依法開會期間,得支給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上開「依法開會期間」係指地方制度法第34條所稱定期會及臨時會而言,是以,鎮民代表會依法召開之臨時會,該會代表並未請假且有出席會議簽到之事實,雖因故離席未開會,是日臨時會代表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依上開條例之規定應准發給。此有內政部91年3月19日臺內中民字第0910002624號函(參偵查卷 第85頁)可稽。」 看來「有出席簽到但又離席未開會」仍然是有可能可以支領出席費的。 那什麼叫做「出席」呢?9
[討論] 提前一天和提前半小時有差別嗎?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沒去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出席告別式 一審被判詐領出席費, 貪污罪成立。8
[黑特] 議員沒有質詢時段就是簽名離開?假設這是真的,許還有機會不被判詐領出席費嗎? 之前看報導一天簽到是領兩千多,簽到就離開還真的滿好賺的 XDDDD 不過議員簽到簿沒在公開,只能靠議員主動拍照留下紀錄,除了徐以外,還有其他有種 的議員願意把詐領出席費的議員送進監獄嗎?徐會公布其他人的簽到簿讓大家幫忙抓出 詐領出席費的害群之馬嗎?只能期待議員們自動自發抓這種詐領的議員了嗎?6
Re: [討論] 側翼怎麼都沒聲援許淑華?你自己就看不懂差別 呱吉說的這種 領完便當再走或是開會一半跑去上節目, 最多只是觀感不佳,不違法,好嗎?4
[討論] 許淑華以後會變成貪污華嗎?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不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告別式。 詐領出席費兩千多元, 一審貪污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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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財劃法就這麼簡單 青鳥無法理解?爆
[討論] 黃國昌:國民黨不支持我們,我也接受78
[討論] 柯建銘:財劃法是民進黨團第一優先法案47
[討論] 除了台南高雄,好像沒縣市反對修法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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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老k支持者變了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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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財劃法的問題是地方水準太差19
[討論] 阿北被關後 網路火力變弱了耶18
[討論] 藍白都有公辦都更政績,綠營呢?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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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黃國昌:國民黨不支持我們,我也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