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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陸委會要求公務員忠誠前,先看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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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a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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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要求公務員忠誠前,可曾對自己的職責忠誠?

大陸委員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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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設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但未禁止領用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亦承認國人領用居住證的合法性。然而,陸委會卻強制公務員具結承諾未領用上述證件,若已領用則須限期放棄,否則自負法律責任,理由是「忠誠義務」與「國安風險」。此政策不僅法理薄弱,更暴露陸委會在職責履行上的矛盾與傲慢,甚至背棄了其存在的憲法根基。以下逐一剖析其荒謬,並質疑其要求公務員忠誠的正當性。

一、法無禁止,何來具結?陸委會的法外霸凌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未將領用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列為禁項,法律既未禁止,陸委會何來權力要求公務員具結承諾不為?這是對法治的公然挑釁!法律是權力行使的界限,若陸委會認為這些證件危害國家安全,應循立法程序修法,而非以行政命令繞過國會,強加於公務員身上。這種「法無禁止即要求」的做法,將公務員視為無權反抗的奴隸,暴露陸委會對法治的輕蔑。若連合法行為都要被逼簽下「忠誠保證書」,陸委會憑什麼要求公務員對其忠誠?這不過是法外霸凌的笑話罷了!

二、資料已交,放棄何用?國安邏輯的幼稚謊言
陸委會聲稱領用居住證涉及提供指紋等資料給中共,構成國安風險,要求公務員放棄證件。然而,資料一旦提交,放棄證件又有何用?難道中共會因一紙放棄證明而銷毀資料?這種「掩耳盜鈴」的邏輯,令人瞠目結舌。國安風險若真存在,應在資料提交時設防,而非事後搞這種無意義的表演。要求公務員限期放棄證件,不過是陸委會無能的遮羞布,對國安毫無實益,卻徒增公務員負擔。這樣的政府機關,還敢奢談忠誠,豈非自取其辱?

三、臺胞證同樣交資料,為何不禁?虛偽的雙標嘴臉
申請臺胞證同樣需提供身份證號、照片等敏感資料,這些最終也可能流入大陸當局手中。既然陸委會將居住證視為國安威脅,為何不敢將臺胞證一併禁止?答案顯而易見:臺胞證是兩岸交流的命脈,禁之則自斷經貿命脈,陸委會不敢承擔後果。於是,居住證成了替罪羊,公務員成了犧牲品。這種選擇性執法,對民眾寬鬆,對公務員嚴苛;對經濟妥協,對公務員無情,暴露陸委會在國安問題上的虛偽。如此雙標,還要求公務員忠誠,難道不覺得可笑?

四、中共不放棄證件,國家卻懲處公務員,公平何在?
若公務員申請放棄居住證,但中共拒絕配合,陸委會卻以「持有居住證」懲處公務員,這是何等荒唐?公務員無法控制中共的決定,卻要為此承擔後果,這不僅違背公平正義,更將兩岸關係的複雜性轉嫁給個人。陸委會明知兩岸證件管理的衝突,卻不尋求外交或法制解決,反而將壓力全推給公務員,這是懦弱的卸責,而非負責的治理。如此對待公務員,還奢望他們忠誠,公平何在?人性何在?

五、苛刻對待公務員,卻奢談忠誠,政府的無恥極致
政府對公務員退休待遇一再調降,退撫基金幾乎不撥補,相較每年上千億補貼勞退基金的慷慨,公務員退休金卻被無情砍殺。當年承諾的福利,如今成了空話,信賴保護原則被棄之如敝屣。國家對公務員如此薄情寡義,卻要求他們負擔極高忠誠義務,甚至連合法行為都要具結承諾,這是何等諷刺?一方面剝奪權益,一方面奢談「忠誠」,這種無恥嘴臉,無異於將公務員當作用完即棄的工具。陸委會若真要忠誠,先兌現對公務員的承諾,而不是拿國安當藉口,榨取血汗!

六、忠誠義務淪為壓迫工具,公務員淪為現代奴隸
「忠誠義務」本是公務員對國家的職責承諾,而非無條件服從的枷鎖。陸委會將合法行為(如領用居住證)納入忠誠檢驗範圍,實質上是將公務員的私人生活置於監控之下。這不僅侵犯個人自由,更將公務員變成現代奴隸,連基本權利都被剝奪。若忠誠義務可無限擴張,公務員是否連旅遊大陸、與大陸親友聯繫都要具結保證?這種極權思維,與民主社會背道而馳。陸委會自己都無法忠於法治與公平,卻要求公務員忠誠,豈非天大的笑話?

七、政策矛盾凸顯治理無能,國安淪為政治操弄
政府一方面允許民眾領用居住證,另一方面卻對公務員設下嚴苛限制,這種內部矛盾暴露治理的无能與混亂。國安若真受居住證威脅,為何不全面禁止,而只針對公務員?顯然,這不是國安問題,而是政治操弄的道具。政府利用「反中」情緒,製造公務員的「忠誠危機」,轉移民眾對經濟、福利等實質問題的不滿。這種以國安為名、壓迫公務員為實的政策,不僅無助國家安全,反而撕裂社會信任,堪稱治理的徹底失敗。

八、陸委會稱「中國大陸」,背棄憲法職責的傲慢
基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例》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的設立是為處理臺灣與大陸的特殊關係。《憲法增修條例》第11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由法律規範,《兩岸條例》第2條定義「大陸地區」為「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陸委會卻屢屢稱呼大陸為「中國大陸」甚至「中國」,是忘了憲法賦予的職責,還是明知故犯的傲慢?若大陸地區是中華民國領土的一部分,陸委會如此稱呼,無異於自行否定憲法精神,將兩岸關係矮化為國與國關係。這不僅違背其設立宗旨,更動搖國家定位。這樣的機關,還敢要求公務員忠誠,難道不覺得羞恥?

結論:
陸委會先忠於職責,再談公務員忠誠

陸委會要求公務員具結「未領用大陸證件」的政策,從法理到實踐,從道德到邏輯,皆漏洞百出。它以國安為幌子,行壓迫之實;以忠誠為名,棄公務員於不顧。更荒唐的是,陸委會連自身職責都無法忠實履行,背棄憲法與法律的根基,卻還有臉要求公務員忠誠。這不僅是對公務員的羞辱,更是對法治與公平的嘲弄。陸委會若真有誠意,應立即廢除這場鬧劇,修法明定規範,並檢討自身對憲法精神的背離。若繼續執迷不悟,只會讓人民看清:一個連自己職責都不忠的機關,根本不配談忠誠,更不配領導公務員。這才是史上最大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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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uke03/06 18:39反正現在就是一堆無法無天的猴子在位 你能拿他們怎樣

WTF111103/06 19:20對牛彈琴、對民進黨講法理

maniaque03/06 19:30已經不具有雙重國籍的切結,再來個沒有大陸國籍切結?

justeat03/06 19:41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我們依然活在周朝

fcz97303/06 20:40問就是特別權力關係真香,說你有義務配合就是要配合

skytank03/06 20:52民朝末年夫復何言

lastversion03/06 21:44現在都這樣一句話就叫你自己切結,到底要簽多少次,

lastversion03/06 21:44真的荒謬

lpca03/06 22:16XD

cossin03/06 22:25今天簽了 有夠賭爛 把人當賊看

BlackCoal03/06 22:39有沒有人事可以出來釋疑,這個切結書最後要保管在哪裡

BlackCoal03/06 22:39呀?

za75502903/06 22:44不簽會怎樣嗎

ucherey03/07 00:35公務員有無領對岸居住證,政府查不到嗎?若查不到,簽這

ucherey03/07 00:35具結有何用?若查得到,直接把人揪出來就是,又何必簽這

ucherey03/07 00:35具結?結論就是這具結書根本毫無意義,唯一的用處就是演

ucherey03/07 00:35猴戲給死忠的看,假裝黨有在做事

AustinRivers03/07 05:48太閑的部會才搞這類鬧劇

andy27927903/07 06:22看党安插的政務官都什麼德性?只敢對事物官開刀

Ps155603/07 08:49已經直接恐嚇了,說不簽就沒法任用、考績打乙,無能真可怕

coolrao03/07 09:25荒唐

ChungLi556603/07 09:49要簽可以,請找那些去過大陸的人簽

ChungLi556603/07 09:51不能叫一個沒有出過境的人簽

Alphaz03/07 12:14如果中共說賴清德跟蔡英文都有中國籍 陸委會要說什麼?否

Alphaz03/07 12:14認中共的話?那怎麼確定誰有? 低能政黨的

enixdqm303/07 12:20之前是商調時才會要求簽這個

saw690403/07 12:20樓上真的提供中共大招,只要中共官方或準官方組織宣布賴

saw690403/07 12:20/蕭也有中共國籍,無論真假賴/蕭都是毀了

marskam72303/07 14:14沒事 黨在

dark022403/07 15:52推!

rfire03/07 16:29其實我們的執政黨只是想作秀而已,到底有沒有用是沒在管的

mrfreud03/07 19:53就演給支持者看阿 有夠穩

gopath03/07 21:31公務員自己強硬點

dofu194303/07 23:20簽,我沒意見,為什麼旁邊放個負責詢問人的欄位.....

dofu194303/07 23:21自己具結就算了,幹嘛拉個同事背書?

sgheart03/08 19:30我猜酸這篇會被禁言

XYZM703003/09 11:25都是一些酬庸高官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