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怎麼讓金管會的承辦人員動起來??
請問各位大大,我是4/21因為小輕原油被爆炸重傷的受害人之一,
在4/23號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女士在各家媒體說要查當日
因為期貨商的系統問題(無法下負值單)導致投資人根本無路可逃,
然後過了一個多月,期貨商都開始假扣押扣薪水來脅迫了,
副局長說的查的問題到現在也沒有一點消息,
當然小老百姓打電話說找副局長就被踢來踢去(保護得很好,而且副局或長官們都很忙) 踢到承辦後,承辦就說全部交給期交所查核,就沒他們事了,
期交所愛查多久查多久(明明是個簡單的是非題:期貨商的系統能下負值單嗎)
而且查了期交所的董事組成全都是期貨商的人(少林足球畫面球證旁證...)
承辦也不給期交所訂調查完成時間,期貨商也不提供任何當日交易證據,
為此也查了法規是有明確規定期貨商必須要提供客戶要的交易資料,
後反應給承辦,承辦說"OH 真的有規定要給耶,我叫期貨商跟你解釋為什麼不給"
我說"他們違規耶,應該要處罰吧",承辦說再去溝通溝通....
不是依法行政嗎??而且查個期貨交易系統不是直接函文給期貨公司問他們
系統有沒有負值問題就好了嗎....可是就是沒有真的是保護投資人的動作....
到底怎麼才能讓有公權力的人不要裝睡,要依法行政呢??
請教教(救救)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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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才一個月 還以為很久
自己請律師
邱顯智不是有在追這件嗎?還是我記錯
自己的權益,自己顧(O
自己的權益,公務員顧(X
聯合其他人請律師走法院吧
請律師走法院吧
都有樂陞的前車之鑑了,敢玩高風險開槓桿,後果自負呵
拿得起放得下,早點充實自己增加本金收入,比較快回來
期貨市場很有趣,有人大虧,就有人大賺....
要是大虧不滿,要期貨商賠,那大賺的要不要把錢吐出來??
最好笑的事情是,每個都馬覺得一口很便宜,想抄底
卻沒想到底還有更底....這就是一堆人下課的原因
作期貨是高風險,自己當初簽的 KYC 是怎樣寫的呢??
你們要舉證是期貨商系統讓你們沒辦法逃(不能下負值單)
或者是當時你們沒有在可以賣出的時候掛賣
而當時確實有其他玩家逃掉結算的最低點
像這一篇心得文,玩家確實逃過最低點,
更何況,就算真給你可以下負值單,你們確定逃得掉嗎??
你要不要看一下遊戲規則,假若依照跟期貨商的契約
若保證金成數不足,是不是要追加保證金????
若沒有追加保證金,證券商是不是可以為了減少損失
直接市價砍倉???
換言之,若當時系統直接市價砍倉,你們的下場會怎樣呢???
當時若系統直接運作,直接會砍在 -100美金的市價吧.....
所以,請回頭去看看當初簽下的同意條款,翻翻看
若當初已經授權當跌到某個限度,已經來不及補保證金
就可以直接砍倉,那個人認為只能建議往這方向去申訴
要歸咎系統不能下單,至少0元以上不可能討得到任何好處
更不用講,若投資人連下單系統根本沒有登入,那怎樣主張?
m大難得說錯了。現在明明是投資人賺錢是他有本事,賠錢
的話就是政府不作為改善投資環境的錯
行政法上保護規範理論,你要找保護的法律,然後你是法律
規範效力所及
就告呀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我很好奇 如果去唱KTV遇到失火 結果逃生門被鎖了
被燒成重傷然後相關部門可以說風涼話誰叫你要唱歌之類
可能m大不知道美國最大期貨商盈透勇於承認系統錯誤
並且擔負起投資人0以下的損失 因為那是逃生無門
只是難道公告的業務職掌期貨業管理、內部控制、內部稽
核與經營風險等管理制度之研擬、規劃、督導及查核。
以上僅供參考是吧??
你舉的例子找的到保護人民的法律,美國說不定是合約有寫
,那你要去找法或合約啊,找不到的話,表示這是一個法制
不健全的產品,你就要詳讀說明書,用合約來保障你的權利
,如果你沒那個能力,你就要不要投資,其實美國sec號稱
有幾百位會計師律師等,最後還不是常有未知的大波動交易
,重點不是監管而是透明
余前大法官,美國證交權威,都只敢投資中華電現股,你要
冒險就要有那個能力和承擔風險的避險計劃
我有找到啊 期貨商管理規則55條第8項就明定了
期貨交易人所為交易事項之查詢,未為必要之答復及處理
,致有損期貨交易人之權益。 結果期貨商完全不提供
關於我個人的交易信息,反映給監管的承辦也是沒有用。
最後法律依薩氏所言是鬥爭的學問,什麽找不到副局長?你
每天早上就去堵她,我不相信賭不到,法律最怕你自己都認
輸,像版上頗多人對陳志龍老師不滿,但是人家就搞到執行
署低頭啦,法律投降不是只輸一半
你有沒有聽過公司監察人無法執行監察業務的,調不到股東
名冊,好像是黑X吧
其實鬧去立委委員(如曾0宗等)或監察院,整個機關都動起來
蔡璧如委員有幫我們要求黃天牧主委以專案來進行
可是實際的承辦人員與主委大概差了七八層級 鞭長莫及
目前我們只是想要查明真相 就一個多月完全沒有進展
每次聯繫承辦,就推給期交所還在查不了了之。
看來是沒立委持續關心,有人釘的話不會這樣
另外上面提到的曾姓委員,可以問看看
一個行政機關底下,沒什麼是首長鞭長莫及的
朕不給你的 你不能要
樓主,能否提供 IB 答應全額賠償WTI 0以下損失的資訊來源
貼不了網址google: interactive brokers negative
price Thomas Peterffy 就可以查到了
我想說奇怪了,我找了很多篇,怎找不到全額賠償客戶損失
順道一提,A 廠商願意這樣做,不代表這是通則,美國那邊也
沒有一個官方指示,要求所有期貨商業者賠償.....
看起來IB比較有保障啊,以後就用他們的交易平台就好了
4月底金管會不是已經請期貨公會去了解期貨商的原因?
況且,金管會也是把球丟給期貨商處理
覺得不服,就去投保中心申訴或是評議中心做評議
證期局都這樣講了,你還要啥??
輸的算業者的,贏的算自己的?
呵呵,過了那天之後,後面一堆人都瘋狂買入歐...
溢價多少? 最近原油大反彈,那些人都賺飽了
落差很大....
我倒覺得,要是翻翻條文,發現價格到某種程度上
期貨商應直接市價直接砍倉(當天最低會砍到-100吧)
而系統沒有幫你砍倉,反倒使你們卡在 -37摳
換言之,就像前面講的,若當天根本沒有登入的,應該直接
進火化場(砍倉-100),沒砍倉卻以 -37結算...
虧? 賺?
別鬧了 沒聽過金融幫嗎?他們都一起的好嗎
真是扯遠了 這篇的主旨是讓金管會承辦人員動起來!!
請不要模糊焦點或是把簡單的事情搞得複雜到蛋疼 3Q
動起來了啊 (但行政指導對象又不是你......)
你們充其量就是反射利益....金管會罰錢也不會給你們
你們對於契約有問題,就循法律途徑去解決
金管會可沒有義務壓著期貨商賠錢給你們賭輸的
放空的賺翻,作多的有莊家賠....?
怎不去問那些棒康的玩家,願不願意把錢吐還給你們? ^_^
唉 請不要再模糊焦點了 查了53天沒有結果 真的好棒棒
只是一個簡單的是非題 4/21期貨商系統是否能交易負值
查了53天還沒有答案 是拖延還是真的動起來了??
你有疑議就去法院告了,你在這邊炮版友對你一點幫助都
沒有
你才動起來 承辦人要準時下班的
好了啦願賭服輸啦
人工下單也不行嗎?
願賭服輸
期貨我印象中,除了自己主動先下單"掛賣"
也可以當有其他買家想買而掛單掛買時,可以賣出
換言之,這就表示,不代表當價格已經負值時,就不能作買賣
網路上一些逃掉-37收盤結算價的,都是趁有下買單時賣出
所以現在若無條件賠付從0以下的情況,就衍生出一個不公平
A炒家趁有人掛-18買單時賣出,除了0以上,還有0~-18的虧
B炒家凹期貨商賠錢,要求期貨商賠 0~-37的虧損????
這些炒家都不能解釋,當我掛負值賣出單時,賣不賣得掉???
也就是說,即使你可以掛賣出,同樣沒有接手,就是結算-37
而且,要我說呢,呵呵,要是每個期貨系統都可以負值單賣
結算價格絕對遠比 -37 還要低
因為這是人性啊.....當時有人掛負-100買進
大家知道這什麼意思嗎????
也就是若期貨商系統因為保證金不足,直接以市價平倉
若這張 -100 市價單被人家平倉,結算價格就是 -100
上面是 砍倉 不是 平倉
呵呵,這種基本問題,那些要維權的,沒有一人敢回答
就是 [如果我當下平倉掛賣出時,能不能賣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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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其他] 原油負值受害者給評議委員的一封信文章部分內容恕刪,先前有一直跟這件案子.目前看來三方打的算盤 如下: 期貨商打算連負值無法平倉的部分都不賠,反正家大業大.要打官司 就來,看準賠錢的韭菜有的沒錢,有的沒心力耗下去,之後再各個擊破, 慢慢和解,真的少數走上法院告民事,也不一定會輸.15
Re: [問題] 小輕原油成交紀錄討論20 : 所以打死不解釋 : 雖然是我的個案申訴,會不會有其他人有被陰了而不自知...機率應該很大!!! : 希望金管會能全面調查而不是個案處理 : 希望能靠版友、媒體朋友幫高調、形成輿論壓力讓金管會高層能重視此問題2
Re: [問題] 有點有趣有點奇怪的問題請教這有2種可能性 1.你的上手吃掉你的單 你的單送到交易所之前是透過期貨商系統送過去的 期貨商如果要吃掉你的單 可以接到你的單 先把自己單早個0.2秒送過去 再把你的單送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