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動用政風處查衛生局原因 陳時中:他們是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 引述《aj6617 (胖虎)》之銘言:
: : 這新聞真是刷新我的三觀
: : 用衛服部的政風處去查彰化縣衛生局?
: : 如果我的理解無誤的話
: : 彰化縣衛生局應該只有所轄業務歸衛福部管
: : 現在陳大部長認為連政風業務也歸為福部管?
: : 是當法務部跟彰化縣政府政風處不存在?
: 本系列上篇的認事用法顯有違誤
: 法條的涵攝適用亦有不當
: 合先敘明
: 陳時中是以防疫『指揮官』的身分下令徹查
: 其法源依據為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條例
: 和傳染病防治法
: 成立的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 賦予他的指揮官的權限
: 一級指揮官的位階與行政院長同等級
: 你用衛福部長的權限去解釋就錯了
: 陳時中請政風協助介入調查
: 自然是會法務部廉政署
: 走政風一條鞭的程序來進行調查
: 這在程序上是沒有問題的
「廉政署指出,本案由陳時中交辦衛福部與疾管署政風人員查辦」
哪邊看到交辦給廉政署去查?
: 反倒是彰化縣政府的人
: 有沒有依法行政?
: 這是需要嚴格檢視的部分
: 本案有幾點大家可以注意有無釐清
: 包括程序和實體的部分:
: 1.彰化縣政府有無嚴格遵守中央頒布之篩檢標準及程序?
哪一道沒有?
目前看起來可能在「前往醫院」的方式有瑕疵
也就是有些人現身說法說縣府叫他們自己開車去醫院 質疑彰化縣自己製造防疫破口等等
但其實「自駕、親友駕、防疫計程車」都是CDC建議可採的移動方式
: 如果沒有,是依據什麼標準?
: 還是漫無標準?自由心證?
: 2.決策官員與承辦人員是那些人?
: 為什麼不依中央標準來做事?
中央只說「哪些人必須篩」
可沒說「哪些人不准篩」吧
莊人祥也說,地方政府想驗,只要個案同意接受採檢即可,無需經過指揮中心同意。
至於「居家檢疫或隔離中,非經許可不得離開該處所」的規定
誰有這個許可的權限?
參考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新聞稿
「居家隔離及檢疫民眾,如無呼吸道感染或發燒(≧38℃)症狀,但發生須立即接受醫療
服務之情形,請先撥打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02)2375-3782,由專線人員協助轉介指定醫
院安排通訊診察服務...如後續仍須到院就醫治療,民眾需全程配戴口罩前往指定醫院就醫
,或由北市衛生局防疫專線協助安排防疫計程車護送就醫。」https://reurl.cc/R11v1x
看起來,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是有權決定隔離者能否離開隔離處所
: 具體的操作程序及內容為何?
: 有無涉嫌圖利篩檢的廠商?
這個應該由質疑的人舉證吧
: 媒體報導彰化縣衛生局長和台灣篩檢協會有關係
: 是否涉及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
葉彥伯有公開說該協會主要從事癌症和慢性病篩檢
與新冠肺炎無涉
: 3.違反中央標準所進行的篩檢
: 費用是誰買單?
如果符合中央的請款規定請到款,你該問的是為何中央訂這種規定
如果不符中央請款規定,那就是縣庫支應,又有什麼問題?
: 用公費還是自費?
: 目前媒體所揭露的資訊是中央出的公費
: 那麼,依據什麼法條能在違反中央訂定標準的條件下使用公費?
同上,你該問的是中央怎麼訂的請款規定
: 4.確診之後依規定就要收治住院
: 可是無症狀感染者要治療什麼?
: 實際上根本不用治療,繼續隔離即可
: 那麼因此額外產生的住院的費用的問題,
: 依據什麼能在違反中央規定的條件下使用公費支付?
同上
: 實體問題部分:
: 明明國際期刊和美國CDC的研究都指出
: 發病後14日病毒已無感染力
: 也就是說病毒已經弱到不具傳染力
: 那就繼續執行居家檢疫14天+自主管理7天即為已足
: 彰化縣政府有何法規依據這麼做?
傳染病防治法
https://i.imgur.com/yZP8Qjo.jpg
: 彰化縣政府有何學理依據這麼做?
我沒看到彰化縣衛生局的說帖,但藍綠縣市政府在各方面超前部署的多的是,也沒看輿論
要他們為每一道超前部署拿出學理背書吧
(我還比較好奇1.5兆大撒幣政策、躍昇世界計程車大國的學理依據是什麼)
: 請拿國際期刊的有公信力的論文來證明此事
: 期許政風單位公平檢視
希望政風看得懂公衛國際期刊
: 毋枉毋縱
: 以釋國人懷疑
: 若可能涉及不法濫權或圖利等情事
: 也須函送法辦
: 請檢調等司法單位正式立案調查
真的很逗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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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各縣市就衛生管理有自治權,所以中央沒禁止的,地方
不就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做?還是我理解有誤
中央沒給的,你也不能自己找來做
指揮中心說法就有點相互矛盾啊,如果指揮中心覺得這
個疾病無症狀的傳染力低,那應該跟國外一樣就算被確診
無症狀的都直接放回家隔離就好..然後又突然被報出說要
擴大入境篩檢又否認
地方制度法第19條第9款第1目規定「縣 (市) 衛生管理」
為縣(市)政府的自治事項之一
P大 所以比如中央沒說補習班未戴口罩要勒停,新北就自
己下禁令了,這樣也不行?
推你,不知道中央對採檢的規定是什麼,像敦睦艦的接觸者
無症狀要篩,但入境無症狀不能篩。這兩種狀況不都算高風
險嗎?而且一樣都是無症狀,既然說了隔離完就不會有傳染
力,那為什麼不統一標準?
除非中央明文禁止,否則解釋上多半不會認為不可以
不是我覺得不行,你沒看到很多人一副只有指揮中心才有權決
定能做什麼
指揮中心從一月到現在也不是一兩次標準不一了
所以說只有「神」才不會受制於憲法、法律及法律授權之
法規
我上面只差沒說出信徒兩字而已
日前台南市就超前部署宣布某些場所要帶口罩,沒帶要
罰,台南市沒跟中央一致,要不要查一下?
推這篇
我在地方衛生局待過(非疾管),但一般而言地方有相當
權限,只要不違反母法,所以先從法規位階一路往下看,
再來法條解釋也很有技術性,很吃經驗,不是隨便白話說
說就是
這倒是 另一個不解的點是雙方講的話都高來高去 沒人拿
個白紙黑字說 "我是依據這個啦、我幾月幾號有陳報阿"
或 "你違反了OO條規定、幾月幾日的系統紀錄沒有"
指控的人得拿出證據吧?
反而覺得如果對經費使用的部份有疑慮怎麼不叫審計去查
不是,阿就顏色不對啊...
推這篇
顏色至上,黨意獨尊……我還以為在講對岸勒……
就「兩岸ㄧ家親」(無誤)
難怪中央不敢普篩,怕真實數字破表吧
陳部長今天還跑去作假的政論節目受訪 有夠無言
只剩下這邊有正常人了嗎 真欣慰
隔離中能不能自己出門檢驗,中時轉述立委說法,不過搜不到
當初這則新聞 https://bit.ly/329yFS7
法律上的見解可以慢慢研究,法規解釋確實很有技術性。
不過現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事項,既有特別條
例規定,即因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應優先適用特別
條例。比如適用該法之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
八卦版有錄音檔,可以去聽一下是不是跟你說的情形一樣...
c相信這個板大家都知道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但一該法未禁
止地方政府採驗、二中央未禁止地方政府採驗,甚至看彰
化要做萬人採檢的新聞,陳時中還說「祝他成功」,所以
你說的具體決定是什麼?
「陳時中說,之所以決定在隔離5天後採檢,主要是武漢
肺炎大多在潛伏期的5到7天後發病,因此特別安排隔離5
天後採檢,除了可由衛生局安排以救護車前往醫院採檢,
也可以自行開車、騎機車前往醫院採檢。」
雖然這則新聞指的對象是"家庭接觸者"
但當時召回艦上官兵的做法 也是叫官兵自己到集合地
在一起搭車 也不是派專車去官兵的住居地阿
誰不知道特別法優於普通法XD
沒買網軍還敢逆時鐘啊 看看下場 祖宗十八代都給你翻出來
批鬥
現在風向全被帶到篩檢的經費來源 最根本問題:到底能不能
篩 反而被壓下來
我覺得還有一個問題「入境無症狀患者,要不要處理?」
還是像CDC說的 入境無症狀患者 放著等病毒弱化就好 ?
以我還是相信CDC目前的SOP,畢竟以目前,台灣就真的相對比較
好,或許有人覺得政府蓋牌,但從醫院的一些數據,或著這段期間
的死亡人數跟去年同期相比,有什麼重大的異常嗎??
我覺得CDC作法是這樣,彰化想針對隔離再加上篩檢,只是
為求防疫更周全 也沒什麼好非難的
彰化又不是說要用篩檢代替隔離
的確啊,但是篩檢的SOP有做好嗎? 有人說去是各國回來的在同
一個地方一起驗,這樣符合SOP嗎??
前往醫院的SOP又是什麼呢? 又是怎麼跟民眾勸說去驗的呢??
所以一層一層釐清到最後 問題只剩下"在醫院的篩檢過程
有無瑕疵" 是吧 那就去問醫院阿 陰謀論者是覺得醫院全
體員工會刻意製造防疫破口嗎 不是吧
甚至有人花了一萬多塊,連檢驗報告都沒有,又是怎麼一回事??
前往醫院的SOP 這篇內文我有貼 你可以看下先
用陰謀來講就是跳脫事實了,就事論事,整件事的SOP是??
花了一萬多是哪一篇新聞 你可以貼上來嗎?
回國返家隔離-去電詢問是否同意篩檢-自行前往醫院-返家
你PO的是民眾主動撥打電話連絡當局,彰化是嗎??
從新聞報導來看應該是這樣吧
XDDDDDD 你的意思 民眾可以主動聯絡主管機關請求外出
但主管機關不能主動安排民眾到醫院採檢 是這意思嗎
去八卦蒐尋作者 smm5457
不要超譯我的話,我說打電話連絡當局,你自己貼的東西
所以篩了還沒拿到報告 該去問醫院吧
"請求外出"是你說的,不要亂加話好嗎?? 不適要就醫的流程是
你自己貼的,亂加話我覺得很糟糕!!!!
我內文貼"民眾想要外出可以聯絡衛生局" 你覺得這不能
拿來主張"衛生局可以安排民眾外出" 哪邊超譯? 你說說
你的意思 民眾可以主動聯絡主管機關請求外出<---一樣嗎??
內文貼的
https://reurl.cc/R11v1x有什麼障礙嗎?
我PO就醫SOP 你質疑那個是民眾主動的狀況 我就問你是怎
樣覺得民眾能請求外出 但主管機關不能主動安排民眾篩
檢嘛
你自己PO的,主動跟被動分不清楚嗎??
XDDDDDDD 好啦 為了避免語意落差 你可以用直述句說說你覺得彰化縣政府怎樣違法嗎
※ 編輯: spector66 (210.69.13.1 臺灣), 08/21/2020 10:15:11顏色違法
我從頭到尾有講到違法的事嗎?? 我強調的不是SOP?
就事論事,彰化的採檢,到底有沒有SOP? 內容又是??
好啦 那你說說你覺得彰化違反哪一條SOP
發生須立即就醫的情形是去看醫生,而不是採檢吧!
推本篇 認識清楚 沒有被媒體洗腦
問題是沒報衛福部不是嗎?這樣就像是承辦下面自己亂作
主管不知道 事情大條了當然會被追究 不是很合理?何況
這種事不報,關係到全台灣人民的安全 很嚴重耶
我還是覺得要找出誰下這個命令的
全台灣人民的安全指的是自行去醫院這件事嗎?那中央...
彰化縣政府說他們都有通報欸 不過還沒看到佐證就是了
不過"陽性"是絕對有通報 (所以才爆出來嘛) 那陰性就算
沒通報 照CDC的說法 還是很安全吧
大家可以看清楚
你可以看一下這個PDF的最後一頁
所以1.地方政府有權自篩 2.隔離中經許可仍可前往醫院
1.地方政府有權自篩<---這個PDF裡哪裡有寫??
隔離中經許可仍可前往醫院<---你貼的PDF裡的第二點中,共有
1,2,3三點,不知道哪一點跟彰化的情況相符? 這你自己貼的...
唉 跳針成這樣 跟你討論真的好累 自己去看莊人祥的發言
你自己貼PDF,然後又說PDF可以推論出你的結論,不是嗎??
彰化超前部署,抗議政風稽查,全部都是網軍
4%樓上你要不要再查看看 他需不需要申報 還有為什麼綠營
沒打這個 不要讓自己丟臉 貽笑大方
多打了4%
再去這個醫生臉書看一下吧 媒體爆料給他 從這就知道現在
新聞 原來是媒體藉由給特定人士消息 再來寫新聞
地方自治權限還要報中央核可?憲法規定衛生能由中央立法地
方執行,或縣市自己的衛生縣市自己立法並執行,現在不報
中央就違法,中央是打算凌駕憲法?紓困條例第7條能禁止本
國憲法賦予之地方權限?
貼這幹嘛 你是要佐證莊人祥說過地方可以自篩不用請示嗎
臺大公衛蓋牌了,大家不用忙了,笑死,什麼操作
23
依新聞所示 陳時中動用的是衛服部的政風處 要刮別人鬍子前 先看清楚文章 再者34
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 法律解釋面: 第五條的不法, 我不知道要不要關照前後文, 如果要的話,21
本系列上篇的認事用法顯有違誤 法條的涵攝適用亦有不當 合先敘明 陳時中是以防疫『指揮官』的身分下令徹查 其法源依據為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條例4
這新聞真是刷新我的三觀 用衛服部的政風處去查彰化縣衛生局? 如果我的理解無誤的話 彰化縣衛生局應該只有所轄業務歸衛福部管 現在陳大部長認為連政風業務也歸為福部管?15
這個問題也不難解,參見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 第 8 條 本條例第四條第五款關於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事項,例示如下: 一、查察作業違常單位及生活違常人員。 二、調查民眾檢舉及媒體報導有關機關之弊端。
爆
Re: [新聞] 【彰化逆時中】打臉政風查辦鬧劇!「精準至於外界質疑,讓居家檢疫者到醫院篩檢,有人是「自己去」,增加防疫破口;葉彥伯說 ,依中央規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家人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開車帶居檢者到指定醫 院急診,衛生局會先通報醫院,並由醫院帶往專用通道,至負壓隔離室進行採檢,不會接 觸到其他民眾;若是沒人幫忙或症狀嚴重,就會啟動119或防疫計程車,這個篩檢程序全 國都一樣。葉彥伯強調,每個受檢個案都在衛生局的掌控中。49
Re: [問卦] 恩恩爸不滿黃緯瀚恩恩爸的問題 如果檢討最根本的原因 就是當初指揮中心的防疫政策失當 也就是明明在疫情已經開始大爆發 卻不給予人民自行就醫的權利 恩恩案當時指揮中心的指引 就是確診者你一定只能接受衛生局安排去就醫1
Re: [新聞] 2歲童「重症昏迷」沒人救 陳時中曝救治網址: 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提升整體防疫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8月26日重申,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於檢疫或隔離期間,如有 就醫需求,應確實依通知書所載之規定,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 佩戴醫用口罩,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就醫。X
Re: [黑特] 哪個天才想出要先經過衛生局才能派車哪個天才想的歐? 給你一些資料你看一下吧 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有相關症狀就醫時,應以防疫計程車及救護車接送,提升整體防疫 安全2
Re: [新聞] 柯P的SOP斷鏈!男有症狀卻漏篩害檢疫失台北市防疫旅館手冊 十一、 如何處理檢疫住客,體溫異常或身體不適? 答: (一) 若危及生命:馬上通知家屬並撥打 119 及衛生局,- 現在打去問當然可以叫救護車 4/20 放寬就醫指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8月26日重申,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者於檢疫或隔離 期間,如有就醫需求,應確實依通知書所載之規定,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 或撥打1922防疫專線,佩戴醫用口罩,依指示儘速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