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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控訴國安局退訓!她PTT抱怨文曝情報員姓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新聞] 控訴國安局退訓!她PTT抱怨文曝情報員姓作者
bota
(llll)
時間推噓15 推:18 噓:3 →:26

大概是第八條: 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分
、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
毀棄、損壞或隱匿



我覺得找好一點的律師, 不一定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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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涉及情報來源管道的人員身份,
這個我的解讀是: 類似劉連昆那樣, 你已經打入對岸,
相關人員的姓名不得洩漏

立法的實益: 是在保護情報人員的安全, 避免情報網被中共偵破
如果往這方面去解釋, 訓練中心的主任並不是保護的對象(他沒被派往大陸
發展組織), 他的真名, 情報價值接近於零

往這方面去辯吧 (刑法是字斟句酌,... 不是軍方講甚麼就是甚麼,
那種時代已經過去了)

二, 證明他的名字, 情報價值接近於零之二: 推文講了,
為什麼主任會讓學員知道本名? 他的本名是學員應該知道的嗎?

他自曝本名, 該當何罪?


ps: 法律還是要回歸生活, 大家討論一下, 如果你是苦主, 該如何與律
師討論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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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24.18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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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ptoneta02/20 21:37100%成立 這沒什麼好談的

涉訟要先找律師討論,... 不要急著認輸 這是現代公民應有的常識

gt3glaylove02/20 21:48保重

fcz97302/20 22:24教育中心主任還是有滲透的價值,不是我們過去的人才要保護

情報單線領導, 他在學員面前自曝真名(一看就知道炫耀) 就足以讓對造律師打到滿地找牙

saccharomyce02/20 22:29教育主任接觸過所有新進情報員 沒有情報價值?

saccharomyce02/20 22:30你怎麼知道對方自曝真名? 也有可能是刺探出來的

saccharomyce02/20 22:32不過這比較像過失犯

edward081102/20 23:59怎會有觀念,請好律師有用?認罪協商罷了

還是有差吧, 孫安佐就是明顯的例子, 好律師就是能辯到 "驅逐出境,終身不得進入美國" (不用關); 爛律師就只會叫你認罪協商,... 靠北, 要認罪, 還要出律師費喔

edward081102/21 00:00趕快認罪,請求輕判才是真的

※ 編輯: bota (219.85.124.184 臺灣), 02/21/2021 00:19:51

johnny1111102/21 00:20我也覺得不一定會輸,不要被「起訴」給唬住,這官司

johnny1111102/21 00:20有得打。

nusia02/21 00:35台灣檢察官很常緩起訴、不起訴和偵結,但是起訴後定罪率超

nusia02/21 00:36過95%,要全身而退可能要滿努力的

nusia02/21 00:40就算要認罪律師還是有差,哪些認哪些不認還有怎麼舉證動機

fcz97302/21 01:08主任自爆真名跟學員公開再爆出來有因果關係?最多拉主任一

fcz97302/21 01:08起死而已求仁得仁 (訓練中心也都用化名?

tsui120602/21 01:32你的解讀不重要,檢察官和法官怎麼解讀才是真的…

tsui120602/21 01:35今天當主任,你怎麼知道哪天不會被外派?就算不到對岸

tsui120602/21 01:35,到美國法國難道就不是情報員嗎?用他現在的身份,來

tsui120602/21 01:35解釋他的真名有沒有被保護的必要,實在是很奇怪的思維

tsui120602/21 01:35。國安局多少職務論調,他今天名字曝光,未來到哪人家

tsui120602/21 01:35都知道他是情報員好嗎?

tsui120602/21 01:42就是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自以為法規可以怎樣解讀、自

tsui120602/21 01:42以為很了解沒接觸過的領域、自以為什麼重要什麼不重要

tsui120602/21 01:42。軍中不打勤不打懶,在軍方體系還不長眼,沒發生事情

tsui120602/21 01:42就是活該,發生事情就是萬死莫辭

fhk70121302/21 07:16至少現在不是軍法官審判 不然穩死

jjjjason02/21 09:08居然主管都用化名了,為啥還這麼容易被一般的受訓學員

jjjjason02/21 09:08知道本名,這保密工作,有跟沒有有差嗎?

jason74802/21 09:19他自爆本名,不代表你可以自己到處亂講好嗎?

jason74802/21 09:20某些人的邏輯.......

smallcar80102/21 09:36合理但是台灣法官最會自由心證

bbb156402/21 09:40可是以台灣的法官來說 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我看不低耶XD

youngsam02/21 10:03本名他自己講的啊

gt3glaylove02/21 11:10引以為戒!不過也謝謝勇者揭露裡面真實情況!

eno402202/21 11:13她爆料的內容是不是真的是一回事,洩密鐵定是真的

eno402202/21 11:14調查局也蠻聰明的,避重就輕去提告

eno402202/21 11:16打錯,是國安局,不是調查局

leehui1202/21 11:30法律解釋不是靠覺得跟生活常識 做好相關實務研究再來

luismars02/21 13:05比照當共諜被抓包那條...實質危害國安判這麼輕 = =

foone02/21 14:37109年修法加重啦,一堆法盲

kada999902/21 17:16七年太少

mrfreud02/22 14:49如果自爆本名到處講自己是情報員 已經沒有保護必要了阿

mrfreud02/22 14:49如果要法辦 第一個應該是自爆本名的人 自己也洩密阿

mrfreud02/22 14:50洩密來源自己洩密 他人轉知的又怎麼會是秘密?

mrfreud02/22 14:53如果沒自爆本名 他人去挖本名出來洩漏 才有成罪可能

fbtm02/22 15:54可不可以主張,主觀上認為是假名所以覺得可以公開

chasel9902/22 23:54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不是解決問題是蔡政府的強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