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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慘遭兩大過免職

看板PublicServan標題Re: [新聞] 快訊/航警發文炫打混7年慘遭兩大過免職作者
bota
(llll)
時間推噓17 推:31 噓:14 →:69

: 推 lu199: 該員定會提救濟申復,另如所述事實、縱有影響了局譽,也是制 06/16 14:28 ^^^^^^^^^^^^^^
: → lu199: 度問題,免職處分太重,不符比例原則,覺得最後會重新核處;且 06/16 14:28: → lu199: 警大撤銷真的依法?(要挺得住考驗) 06/16 14:28: → iLtz: 我比較好奇考績法§12,III,(5)"致嚴重損害...聲譽"如何判定 06/16 19:10 ^^^^^^^^^^^^^^^^^^

我覺得官司會輸,

(1) 嚴重損害 ... 聲譽, 怎麼認定?

一般人的經驗阿, lu199那幾個字就是一般人的經驗,
確實已經影響警譽了

(2) 航警局給予6個乙,

還好給六個乙,... 不然要是連續六個甲,
官司還有一點點的機會贏,... 這種常常發生, 機關連續給甲,功獎不斷
,.... 最後以工作不力的理由免職, 自己打自己臉, 機關會輸

但這個 case 沒這個問題

(3) 現在大概只能爭執比例原則, 處份是否過重, 有沒有大砲打小鳥?

審查三原則

a. 適當性: 免職有沒有助於警譽的維護? 也就是說 "警譽是目的",
"免職是手段", 當然有阿

民眾感覺有在處理這件事

b. 必要性: 有沒有其他侵害更小的手段, 也可以達到維護警譽的目的
, 其實沒有,... 因為考量到他連續六年乙等,....
調職對他侵害是比較小,... 但調去新北市, 新北市犯賤,
要收你航警連續六年乙等, 主管評語都不好的?

不可能阿,.... 所以已經沒有替代手段了

c. 衡平性: 不能以過於強烈之手段只為了達成重要性極低之目的,

"警譽"是重要性極低的目的: 顯然不是
"免職"有手段過於強烈嗎? 其實沒有, 免職不是褫奪公權,
他還是可以重考(外軌), 或其他公職? 不影響他下一份工作

(4) 八卦板有人講到: 他已經自白, 平常沒有在工作了 (這法官的心證
一定嚴重傾斜)



去法院當然可以主張, 但贏的機率低阿, 特別是人事行政的事項
又更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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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105.28.2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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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27.105.28.223 臺灣), 06/16/2021 19:45:20

iLtz06/16 19:53這個專案考績還沒確定,當事人只是先停職(考績法§18)

iLtz06/16 19:55尤其考績會在會中追加成二大過,是否餞行§14,III 存有疑慮

fcz97306/16 20:24自白沒在工作應該是賞他吃兩塊餅

pinhanpaul06/16 20:27出勤本身就是工作了

starorion06/16 20:28有客觀的事實行為是打混摸魚,吃丙很合理。連吃六乙,

starorion06/16 20:28要連結打混摸魚的事實,我是覺得很困難

搭配他的自白po文呢? (他這個自白, 完全符合任意性的要件)

※ 編輯: bota (27.105.28.223 臺灣), 06/16/2021 20:30:18

c90211206/16 20:41但去年考績他吃甲

c90211206/16 20:43耍嘴皮子可以當證據,法院可以廢了

starorion06/16 20:48刪監視器畫面的所長,都沒被記兩大過免職了

Vassili24206/16 20:50笑死了,一堆違法騙票、搜索、盤查、侵犯人身自由、縱

Vassili24206/16 20:50放人犯、毀滅物證、丟毒品的都不算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Vassili24206/16 20:50都沒被兩大過免職了,在網路上唬爛打嘴砲的廢文反而成

Vassili24206/16 20:50為嚴重影響機關聲譽的鐵證?就算講的是真的,警察沒開

Vassili24206/16 20:50過單、沒受理過報案到底算什麼影響聲譽啊?航警要受理

Vassili24206/16 20:50報案機率本來就低,也更不可能開單吧,兩個月出國一次

Vassili24206/16 20:50,人家只要符合請假標準,長官也准假,出國算什麼影響

Vassili24206/16 20:50聲譽?承認上班滑手機看書就要被兩大過免職,有多少公

Vassili24206/16 20:50務員要被開除的?

c90211206/16 21:06滅證沒事兒

c90211206/16 21:07耍嘴皮惡性重大2大過

wcw212106/16 21:08網路發唬爛文=自白@@

LeftCorner06/16 21:14光搞到要走訴訟不論結果都已經輸一半了

playerkilled06/16 21:14如果他說是文章是反串,只是要鼓勵後進考研,不行嗎

seed828335206/16 21:39叭叭 觀感不佳

CUTTLEH06/16 21:48建議先去調查一下他說的是不是實話,萬一是呢XD

abcd556606/16 22:058成會被撤銷 他的行為考績乙等已經為他背書

abcd556606/16 22:06耍嘴皮子要免職 別傻了

j6ru04jo306/16 22:14哎呀能不能翻案就看有沒有黨證嘛

HLPT06/16 22:51拿六乙是真的很爛的,尤其又是從一畢業就吃乙

eno402206/16 23:02二大過免職跨不誇張,還是要看跟什麼比,舉證要下工夫才

eno402206/16 23:02

tonyo06/16 23:25免職要先出來洗風向讓外界覺得很嚴格有處理阿 事後輕輕放下

tonyo06/16 23:25反正現在大家都在比誰比較會喊聲 後續沒人想追情況如何

sm0218861206/16 23:47吃餅才叫很爛 或者先前又有其他懲處申誡紀錄 不然6

sm0218861206/16 23:47乙很難連結很爛而且他最近還拿甲

sm0218861206/16 23:55只能說這篇從一開始就是站免職的立場來論述 不客觀

sm0218861206/16 23:59正式合格後 免職真沒這麼容易 這案還是直接2大過

Scansnap06/17 00:03丙都要具體客觀事實,舉輕以明重,免職至少要有具體客觀

Scansnap06/17 00:03事實!主觀上認為沒在工作,和客觀上有沒有,就像ptt的

Scansnap06/17 00:03笑話,每位都嘴砲30cm或F,實際上?歷年都沒考丙的事實

Scansnap06/17 00:03,合起來會變成有事實?

pp09612706/17 00:16怎麼好像免職比考丙還好拿

fcz97306/17 00:216乙很誇張?原來食蟻獸只是唬爛

litung101806/17 01:08比例原則的涵攝好像有點粗糙呢

kichikuou06/17 01:14會覺得六乙就是爛的,你是中這個體系的毒有多深啊

am71120606/17 01:40警政署故意不提去年考績拿甲,事實是6乙完有1甲。而且乙

am71120606/17 01:40等在考績認定不是代表工作不佳,丙等以下才是。

tnarthur06/17 02:22外面隨便吹噓就是自白?

tnarthur06/17 02:28我以為應該是具體調查他到底工作情況如何?

tnarthur06/17 02:29不然誇張點 我每月加班一百小時 但對外說很輕鬆

tnarthur06/17 02:29這樣也符合免職條件?

tnarthur06/17 02:37至於警譽 就像上面說的 一堆更誇張的也沒免職

horse281906/17 05:43看來砸警局嚴重性<<<網路嘴砲?

core16806/17 05:52我人家連6年都得第二名獎金半個月捏

core16806/17 05:52哪裡不好了

core16806/17 05:53說我工作不力還給我半個月獎勵喔

da228606/17 07:39堵住目前社會嘴而已。之後救濟成功復職滿點

misson06/17 08:52如果上法院說是自嘲自己,不知道會怎麼判?

misson06/17 08:54拿乙表示就普普通通,年資六年不算資深吧,抓個其他單位

misson06/17 08:54菜雞的考績來看,也是吃鴨子多吧

misson06/17 08:55最後能打贏的機率不低,不過也回不去了,就當退職金吧

justeat06/17 09:30警界想搞自己的玩法 司法應該把阻止它

snowcs06/17 09:33恆平性也可以考慮,酒駕都只有記大過+丙等,這個比較輕微

snowcs06/17 09:33

errantry06/17 10:01很簡單啊,看看遞補他研究所那個布袋港的港警,6年內有

errantry06/17 10:01沒有受理報案跟開罰單就好了,有的單位就是爽,不然不會

errantry06/17 10:01是分發志願一二名,嘴砲都不犯法了,何況說的是實話....

Vassili24206/17 10:17不要說酒駕的沒被開除還屢受署長青睞一直想讓他升官啦

Vassili24206/17 10:17,連違法騙票被判有罪緩刑的都沒被開除了,原來在警政

Vassili24206/17 10:17署心中網路上發廢文說笑話的遠比違法瀆職的罪不可赦,

Vassili24206/17 10:17到底誰才影響機關聲譽啊

deviLINside06/17 11:04原告只要講那些只是傳聞證據,非內心真話,應可勝訴

smartlin200106/17 11:37因為言論自由被免職,那綠共可以控制公務員了

aguey06/17 11:44自白不能當證據,除非已經形成法官"心證"~法官偶最大!!!

aguey06/17 11:54這種見校,只會讓人覺得警政系統~人權,法治要加強啦

smartlin200106/17 12:26綠共執政後言論自由真的大幅倒退。

chiayun06/17 16:11印象中之前有官員說乙等也是優秀的公務員,因此要以連六

chiayun06/17 16:11乙說他爛這樣也有點牽強。

chiayun06/17 16:11如果這個案例最後成立,那不就是鼓勵以後同仁們吃乙,就

chiayun06/17 16:11通通給他申訴、打官司下去了?

cashliu06/17 16:21連乙這件事可以超譯到汰除喔,也是神邏輯

steveisaman06/17 17:07就是看法官吧 看要採哪個說 好歹運XD

steveisaman06/17 17:08台灣司法最厲害就是參考一多甲乙丙丁說 不滿意還可以

steveisaman06/17 17:08自創"實務上說" 所以就看他運氣好不好遇到哪種法官

aguey06/17 19:34法官也會審案到中途,突然育嬰留停,換人接案~哈

requiem06/17 20:31乙都可以進俸級了還拿來當工作不力證明,你是想要讓法院

requiem06/17 20:31打誰的臉

requiem06/17 20:35比例原則更牽強,影響公務員身分的處分有多少釋憲提到,

requiem06/17 20:35拜託先去看一下,別太想當然爾

requiem06/17 20:40當事人只要宣稱誇大說法是為了增加補教廣告吸引力,與實

requiem06/17 20:40際工作表現無涉就好,還自白咧。

fcz97306/17 20:49八卦仇公就算了,有趣的是國考板的風向

b706133406/18 01:45誰能告訴我這篇在講啥,考績乙在專單很常見好吧

jay11110106/18 06:54一堆萬年考生都不知道有時候工作太認真也會拿乙喔!公

jay11110106/18 06:54務體系不要用私企的思維去看好嗎!

Amadeus100806/18 07:08考績很主觀的,考績會就是長官打考績找很多人幫忙背

Amadeus100806/18 07:08書而已,要你滾就滾,要爭權益只能上法院

alops06/18 08:25吃甲吃鴨你以為是工作表現?不,那是長官喜不喜歡你的表現

tt638006/18 08:52太認真拿乙+1 當初剛考上的我,要承辦活動,因為忙到都沒

tt638006/18 08:52休息,長官能看見我的努力,結果換來乙,當時還因此難過

tt638006/18 08:52到看身心科

TheAnswerAI06/18 10:27沒綠色黨證 GG

maniaque06/18 11:32大概就是..........新仇舊恨,一次結算

enjoythegame06/18 14:41來鬧得吧,比例原則第一關就過不了

ds1999h06/18 16:20還好樓上不是混到被盯上才看身心科…

tt638006/18 18:11你所謂的混是@@?因為我後來就釋懷了,工作沒做完就留明

tt638006/18 18:11天做,不會加班留下來做,這樣會代表很混嗎?

hellojames06/18 23:16消防之前才有個去抗議的,被盯梢記申誡記到免職。事

hellojames06/18 23:16實就是,官真的要搞你,你就要下去。

fcz97306/18 23:21消防那個可以把前幾年的事情記到今年讓你集滿27支厲害吧

haohaobobo06/19 17:16為何會有人覺得是唬爛啊

ksxo06/23 00:41可能就是一直被打乙心態不平衡才這樣惡搞的

tt638006/25 12:51我也覺得 他是一直被打乙 才自暴自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