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公文右上角聯絡人一定要全名嗎?
公文右上角聯絡人,看法院來文很多都是xx股書記官,都看不到全名。
若不想給民眾知道個人隱私,筆硯公文系統承辦人可以改成x先生或x小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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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不是怎麼操作筆硯系統,而是長官同意不同意讓
你拿掉吧
系統可以改 陳核過了就可以發
可以,有些機關都是xxx但很多民眾會打去鬧,問本命….
越藏人家越愛問..
有完全沒承辦人的情形
監察院來的常看到直接空白
有看過X先生 O小姐 的,這是吃系統承辦人自己打的格式
至於自己擅自打阿貓阿狗,收發文退不退,自己看情況吧
法院寫股別是因為書記官流動率高,承辦股不一定都同一人
法官也是一股一股在運作的
法務部法律字第10200247620號
請參閱下圖
![圖 公文右上角聯絡人一定要全名嗎?](https://i.imgur.com/jdjsJtm.jpg?e=1677728090&s=NscTo9dDgXh7ptpzpU8BKg)
審計的來文好像常看到沒承辦人名字的
可以改,沒硬性規定要留全名
藏這個沒意義吧 民眾打來問你還是要回阿
印象中看過函釋還是哪裡的規定說可以免全名 但找不到了
中監阿扁保外那次沒寫就被新聞說得蠻難聽到的
審計處就沒有承辦名字
只留姓又如何,民眾打來找,有四人同姓…
而且法院或檢察署一個股只會有一個書記官,用股來代稱
沒什麼問題。如果你的單位只有你,一定也可以這樣寫啊
流動率高無誤
我還看過寫「說明六」的
那個只是掛名,實際上都是...發的
沒有強制規定公文要留聯絡人姓名,怎麼寫是看機關或單
位的習慣或要求
聯絡人:斬佛凱蒂貓
寫全名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承辦公務跟你個人隱私完全不衝突
法官寫判決書也一定是寫全名
這表示他承擔責任
然後如果你是直接承辦人,民眾問你也不能不回,公文用印
應該還是會看到妳的名字。
基本上處理公務時把名字藏起來意義不大
不用,我大煎茶院直接都直接槓掉這一欄
法官薪水差很多,覺得人身安全受威脅還能申請法警保護
拿法官來類比,未免太看得起一般公務員
103年1月8日行政院院臺綜字第1020080657號
102年12月27日法務部法律字第10200247620號
審計部都寫分機
看什麼公文以及機關規定
可以 我們這邊直接用英文代號 承辦人:A
單位曾經有件事 不想給對方知道誰寫的 承辦人寫本中
心 電話寫總機
依機關文書規定。例如,北市:「原則應填列承辦人姓
名及電話,並視需要填列傳真號碼及電子信箱。」,中
央:「為提升公務溝通效率,承辦人員得於稿面適當位
置述明聯絡方式。」
審計都沒留
法院都是以「股別」稱呼,連內部溝通都是
除了書記官流通快,也包含那一股就只有你
股別不會變動,但承辦人會不同,以「股別」為依歸
判決書上是會有法官的電話和分機嗎?
沒什麼不可以,簽過就發,反正上面一堆官亂搞的事比這個嚴
重
法院的公文,寫股別還是會寫書記官的全名啊
兩個都會寫啊
有收過蠻多次先生小姐的
我都沒寫全名阿XD
![圖 公文右上角聯絡人一定要全名嗎?](https://imgur.com/FPliOD5.jpg)
行政院只有三個人在上班,所以不用特別列承辦人了
上面這個函有符合主旨簡明扼要原則嗎?
判決書上也會有書記官的名字啊…有些股沒打名字可能只
是習慣而已,有什麼好特別隱藏的…
不用,勞保局發給我的都是某先生/小姐
監察院分機跟姓都不留 只能打總機 轉來轉去
![圖 公文右上角聯絡人一定要全名嗎?](https://i.imgur.com/PKMMfu4.jpg?e=1677761006&s=fwVhOFDNMzcjUu6rusLf1Q)
幾乎上都看各機關規定吧 長官沒意見隨你怎麼改
最棒的溝通效率就是你公文來,我公文回。絕不要打電話
很常看到x先生或o小姐的
連這樣都可以瞎扯到隱私 是要遮遮掩掩什麼?
做事光明磊落,有那麼難嗎?
隱私兩個字在今天根本就是被濫用 莫名其妙
總統府、行政院都不寫名字的啊
台灣早就把隱私無限上綱啦
現在榜單也都是遮遮掩掩的
有些人應該沒被肉搜過,不知道遇到瘋子有多可怕呵
寫全名是負責,但很容易估狗出一堆自己發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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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高登放話要棄標快篩 承辦人現在在想甚麼?右上角那個指揮中心 電話2395-9825分機4023 信箱:[email protected]的劉小姐啦 好不容易一個十幾億的大案子已經得標 流程也走到一半了 結果好死不死 見不得人好的在野黨昨天突然放砲66
[閒談] 這時候才發現新北二代公文超好用本人自從調回中部後 才發現新機關的公文系統真的很爛很白痴 公文沒有匯出入功能 至少以前新北公文匯出後 把檔名更改成自己以後方便找 新機關 抱歉 沒有這個功能 我還自己開word檔整理69
Fw: [新聞] 北市近千份公文爆遺失 公務員辯「壓力大作者: gentleman888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新聞] 北市近千份公文爆遺失 公務員辯「壓力大 時間: Fri Aug 6 12:41:33 2021 北市近千份公文爆遺失 公務員辯「壓力大」直接刪除或銷毀 2021年8月5日 15:396
Re: [新聞] 北市近千份公文爆遺失 公務員辯「壓力大」直接刪除或銷一般公家機關總收發大概是機關內最輕鬆的工作之一 大部分都是給1-3職等書記或是身心障礙缺的來當 (我猜這案例的公務員可能應該也這兩種之一) 總收發的工作內容 收文在公文系統上看到有電子公文進來3
[請益] 雲林目前使用何種公文系統?最近雲林開了不少缺,有去面試了幾個缺,想了解一下目前雲林的 地政、稅務局、鄉鎮公所等目前是用何種公文系統,是筆硯? 還是 在網上有搜尋到一間「帝緯系統」開發的公文系統? 因為看到雲林 似乎有不少學校是導入這套系統? 謝謝。 --1
[請益] 申請點交後法院未回覆老闆在去年年底買了間法拍屋 在1/03的時候收到了公文也發了申請不動產點交狀(第一次點交) 到上週五一直沒收到點交的公文覺得拖得有點久就去問了書記官 書記官說什麼聯絡不上債務人啥的要我再等等,或是再寫一張書 狀進去。然後我網路上找了點交書狀範例都是申請第一次點交、- 要列印收據是老師自己的問題吧 正常把收據的截圖用LINE傳給班上群組給老師看不就好了? 教育局規定的流程一定不會說還要列印收據給老師的 認真來說政府的無紙化已經比民間公司好上好幾百倍了 政府機關間的公文現在流程可以全面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