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告前公司勞保高薪低報結果不起訴…
去年離職,不爽前公司勞保高薪低報,於是告前公司。
結果整個偵查期間檢察官沒傳喚我就直接不起訴處分。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六款不起訴處分。
https://i.imgur.com/t8qCDMe.jpg
如果我要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該找律師還是法師?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145.145 (臺灣)
※ PTT 網址
→
檢調覺得這不是詐欺吧 可能要再了解看看
推
252-6本來就是直接不起訴,你直接去他喪禮舉牌抗議可能還
→
比較有用
→
喪禮已過了
推
是因為負責人已經過世 所以不起訴?
→
人都死了是要怎麼起訴什麼
推
你的被告不存在是要起訴什麼?
推
Xd
推
你頂多對遺產繼承人提民事賠償訴訟吧
→
刑訴被告死亡你找律師法師還是禮儀師都沒用
→
你不管做啥聲請再議都一樣會是不起訴的
→
雇主過世的關係嗎?
推
就被告已歿啊 刑訴又不會繼承
推
我朋友建議試試看觀落陰去討公道
→
被告過世就不會起訴啊?你先唸點法律好嘛
推
把信函燒給被告吧
噓
因為不是詐欺啊,當然不起訴
推
勞保高薪低報就算沒過世也不是詐欺
推
http://i.imgur.com/6DXvJms.jpg 其實是詐欺取財沒錯...
→
打民事啊
→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了吧
推
你很在意的話,就追去對方的世界繼續告他吧
推
如果死了要告的是法人不是自然人
推
沒有當事人要怎麼起訴
→
抱歉但這有點好笑,某種意義上來說你把對方告死了(X
39
Re: [心得] 台北敦南福斯業務&新車漏油分享內容也許無關車子,但因為推文中,有某樓說,檢察官不起訴,業務還是可以請律師提自 訴。 看到這個,身為鍵盤律師,就很難不回一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23條規定:「同一案件經 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但告訴乃論之罪,經犯罪之直 接被害人提起自訴者,不在此限。31
[問題] 勞保費高薪低報被要求簽同意書因為公司一直有勞保高薪低報的問題... 最近發生了10個今年年初的離職同事集體跟勞保局檢舉公司的情況 這兩天公司對大家施壓,要大家都簽署一份勞保高薪低報的同意書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簽了這份同意書 是否具法律效益? 是不是代表我們以後就不能跟勞保局檢舉了呢?22
[問卦] 公司薪水高薪低報!你願意嗎?中秋烤肉朋友聊天聊到公司高薪低報 聊到最後分成兩派 低報 每月省勞建保費 公司6%也會變少 領勞保補助也變少 幾乎不用繳所得稅 以後勞保領平均所得也變少11
Re: [新聞] 徐巧芯告「無良公關」 檢方不起訴好可悲喔 這案子早在去年我就說不會起訴了 按照徐巧芯邏輯 應該是我本人操控司法吧 1. 書件、公文寄送往返 是不需要時間 ? 妳明天就會收到不起訴書了啦 可以慢慢欣賞 最好再買個相框把它裱起來當紀念 2. 檢方就認為沒有傳喚原告到案說明的必要,妳去警局報案提告是沒做筆錄嗎 ?9
Re: [抱怨] 三立新聞真的很棒耶今天那個案件是因為當事人過世 「被告在檢察官偵查前或者偵查中死亡,檢察官就應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第六款的規定,為不起訴的處分」 才是不起訴的, 不論殺人有沒有遂8
Re: [討論] 高虹安官司是不是不起訴機率很大?科普一下 其實如果在偵查中就交保而沒有聲請羈押 表示檢察官有可能對於重罪能不能到 起訴門檻是有疑慮的 根據刑事補償法(前身是冤獄賠償法)國家要補償不起訴、無罪判決的人 是僅限於有被 羈押的被告: 刑事補償法第1條第1款3
Re: [新聞] 徐巧芯告「無良公關」 檢方不起訴聽說徐巧芯要提再議啦 可是依過往的經驗,再議被高檢署駁回機率大概八成吧 有空大家估狗「再議駁回率」 當然她要賭那不到2成的機率也只能祝福了 順便宣導新制度,如果再議駁回的話,現在不能聲請交付審判囉(自112.6底起)- 其實稍微懂一點刑事訴訟法的人就知道 台灣的檢察官對於不起訴的權利實在過大了 刑訴法253條和376條1項1款加起來 等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檢察官都可以依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