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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勞保生育給付

看板Salary標題Re: [問題] 勞保生育給付作者
a2468000
(C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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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答案在勞保條例第76-1條:

本條例第二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九條至第五十二條有關生育給付分娩費及普通事故保險醫療給付部分,於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停止適用。

在全民健保開辦前,男性也可以領生育給付中的分娩費,開辦後就沒有了喔!




※ 引述《GOFEN (豬阿布)》之銘言:
: 這是勞保局的QA
: 1. 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各如何?
: 請領資格:
: (1)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
: (2)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所謂早產係指胎兒產出時妊娠週數20週以

: (3)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1)或(2)規定之參加保險日數,於保險效?
: 給付標準:
: (1)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月(退保後生產者為退保當月)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

: (2)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 — 當中特別強調「女性被保險人」
: == == == == == == == ==
: 這是勞工保險條例
: 第 二 節 生育給付
: 第 31 條
: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 第 32 條
: 生育給付標準,依下列各款辦理:
: 一、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分娩或早產者,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分娩費三十

: 二、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除給與分娩費外,並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補
: 三、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分娩費及生育補助費比例增給。
: — 當中提及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
: == == == == == == == == ==
: 如上
: 我老婆超過一年以上沒有勞保
: 那我有辦法申請生育給付嗎?
: 打電話過去一開始說只有女性被保險人才有資格,
: 但我提到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後;
: 得到:這我不清楚耶,要我自己去問問……
: 所以? 我該找律師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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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si82105/26 08:56原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