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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離職後被告知未取貨的員購不見了

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離職後被告知未取貨的員購不見了作者
taco0910
(台南幹譙龍)
時間推噓23 推:23 噓:0 →:73

內文有點多
想請教一下這個狀況
先謝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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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正文開始

跟前公司談妥做到十月底
10/30到公司交接手上的工作及相關的物品
也已拿到離職證明及移交清單

過兩天去辦理失業補助時
被就業中心的人員告知
離職證明是蓋發票章所以不受理
就再跑回去原本公司請他們蓋大小章

那個時候回去主管問說
先前有一筆員購的訂單
金額是5000多塊
好像還沒有結掉
我便當面回覆說
那個是幫我負責的通路臨時員工購買
已有請示過更上面的主管說可以員購價買入
但因為那個員工一直沒有回覆是否確定購買
也沒有轉帳,就把東西一直放在座位後面

當天主管問我時,我有直接指著辦公室的那一堆東西說在那邊,請他們再聯絡那名臨時員工是否要購買

到了今天早上,突然接到前公司電話說
點交後那些東西有少,問我有沒有帶走
我便告知說東西完全就是在那邊
主管稍早有傳訊息說我如果沒有拿
那後續費用也不用負責
(訊息已截圖存證

但一整天越想越不對勁
很怕他們幾個月後突然說我把東西拿走不付錢
想請問版上各位前輩:

1. 這種情況我該如何自保?
2. 如果被告侵占的話,我是不是就一定得再跑去說明這一切?有辦法反告對方嗎?


不好意思現在思緒有點混亂
希望大家能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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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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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o091011/08 20:26補充一下:因為有跟長輩討論這件事情,長輩一直要我主

taco091011/08 20:26動把那些商品的價值看多少錢賠掉,但我認為那些東西不

taco091011/08 20:26見並不是我一方的責任,如果直接私下與前公司說要賠償

taco091011/08 20:26那些東西,是否等同我認罪?謝謝

blackhippo11/08 20:49那堆東西當初離職的時候有沒有點交?那堆東西是否算是

blackhippo11/08 20:49你業務上的東西?

taco091011/08 20:57並非我業務上的東西,而是公司的產品,可以用員購價購

taco091011/08 20:57買的物品,當時表單上沒有列出此一項目

blackhippo11/08 21:29..那你公司也挺有趣的..反正主管都說沒差就沒差吧

hjchang11/08 21:43 為什麼要賠? 不是你的錯 賠幹嘛?

NDark11/08 21:56離職就要點清楚 如果公司漏掉就是公司的責任

NDark11/08 21:56如果公司覺得是員工拿走 那就要調監視器

yeh10jp11/08 21:57長輩在講什麼…

snowflake99911/08 22:20公司如果告你要拿出證據說是你拿走的吧

snowflake99911/08 22:24而且都拿到離職證明點交完了,才跟你說東西有少、有

snowflake99911/08 22:24費用沒結,真的還告侵佔的話滿幽默的

cityhunter0411/08 23:13沒拿的東西幹嘛賠?耍笨嘛!

ineda11/09 00:20這算是庫存盤損吧,離職前不盤,離職後要你賠盤損是什麼道

ineda11/09 00:20理,公司能證明你把貨攜出公司再說

kekekeyes11/09 00:35打個岔

kekekeyes11/09 00:35什麼雷公司在這種證明蓋發票章啊?腦弱?

medama11/09 02:01用你的名義幫人代買 應該是你要付款沒錯..

medama11/09 02:02不過既然公司都說不用你付款了 那就沒事吧

pujos11/09 06:28沒有付款你憑什麼從公司領用銷售貨品,這是竊盜好不好

pujos11/09 06:29還怎麼自保勒,錢付一付,或是馬上回去一項一項點交回去

pujos11/09 06:30挖勒你怎麼會天成這樣,你幫誰拿那只是你的說詞,一翻兩瞪

pujos11/09 06:30眼的是,你員購沒付錢

pujos11/09 06:33想買的人(你說的),都沒有確定意願+付款,你憑什麼拿

dong53111/09 08:072023了不要那麼怕上法院,更不用怕誰「說」什麼,他如果

dong53111/09 08:07「說」東西是你拿的而你沒拿,寄存證信函給他,告知如果

dong53111/09 08:07有證據就提告如果沒證據再亂說就對他提告誹謗,上法院不

dong53111/09 08:07是誰「說」什麼就算數,他要能夠舉證

ericthree11/09 08:11所以你有拿嗎? 沒有就不必擔心啦

ericthree11/09 08:11上法院也是公司要舉證

pujos11/09 08:13員購單簽了東西領走沒付錢,這是哪國的判斷標準,這上法院

pujos11/09 08:13輸死,要啥公司舉證

pujos11/09 08:14你要拿去哪放關公司屁事

bob8111/09 08:21所以員購單有簽了嗎?不解怎麼會沒確定購買先簽單子...

westhaown11/09 09:30所以是哪間爛公司

dong53111/09 11:02要告特定對象本來就需要舉證,你公司沒證據那就只能報案

dong53111/09 11:02報失竊,報失竊後由警方調查,不是你拿的、沒有證據最好

dong53111/09 11:02是會輸,人都離職了,東西放在座位後方,交接流程有瑕疵

dong53111/09 11:02沒有當面點交只有口頭詢問,那是雙方疏失,走民事都還有

dong53111/09 11:02得吵,只要沒偷怎麼樣也不會有刑事問題

pujos11/09 11:28員購你是客戶不是員工,搞清楚狀況好不好,東西你拿走跟你

pujos11/09 11:28放哪有什麼關係

pujos11/09 11:29這跟職務交接一點關係都沒有,還舉證,亂來

pujos11/09 11:30你買走的東西,你放哪,那是你家的事,被當垃圾清走,你錢

pujos11/09 11:30一樣要付

dodoru11/09 11:42我覺得原PO比較理虧一點

dodoru11/09 11:43因為實際檯面上等於是原PO向公司買東西、產品也拿了卻沒付

dodoru11/09 11:43錢,說產品我丟在座位後面呀。

dodoru11/09 11:45比較像是消費者身分

dodoru11/09 11:47而你說你是幫臨時員工買的,那其實那臨時員工有沒有回覆確

dodoru11/09 11:48定和有沒有轉帳給你比較屬於你和那個人私下要處理好的。

dodoru11/09 11:48而不是向賣方說找那個臨時員工

wseedw11/09 12:20你幫臨時員工買,對公司來說就是你買然後轉讓給別人,轉

wseedw11/09 12:20讓的部分跟公司無關啊。你申請的員購你就該拿走商品付錢

wseedw11/09 12:20不是嗎?東西沒拿是你的選擇,不是公司沒給商品

rgbff11/09 12:45那個臨時員工也太搞人了吧,建議如果二手好賣就認賠一點

rgbff11/09 12:46自己轉賣算了

rgbff11/09 12:47不然就是問一下公司能不能收回去不買之類的

rgbff11/09 12:47只是公司產品要銷帳應該不會太難

rgbff11/09 12:49沒拆封的話公司也沒甚麼實際損失,大概就會計會很幹而已

rgbff11/09 12:52漏看點交有少,這應該是公司要提出你偷拿的證據才能索賠吧

rgbff11/09 12:53但公司大概不會為了5000不到還是自家的產品上法院

UCCUplz11/09 13:07你幫臨時員工買是你自己要做的,這應該你自己負責

susaku11/09 13:44不是吧 臨時員工沒搞人啊 它不是沒回覆要不要買也沒匯款

susaku11/09 13:46那為什麼原Po要成立單子把貨留在座位後方? 這樣看起來是

susaku11/09 13:47原po先行代買了 那些貨算原po的啊

catherine21311/09 14:03沒有回覆你為什麼會先代買啊

catherine21311/09 14:03還有對公司來說,是你跟公司買的是你買了東西不付錢

snowflake99911/09 15:03當初有簽收嗎,我公司員購寄來各自領走前要簽名

ookiniSN911/09 16:37「但因為那個員工一直沒有回覆是否確定購買 也沒有轉帳

ookiniSN911/09 16:37」為什麼沒確定好就先成立……?你也很有事

next200011/09 22:14移交清單裡有這項嗎 沒有的話就是你的責任了 畢竟放在

next200011/09 22:14你的座位後是每天可以看到的 你還能忘記…

marumay11/09 23:12所以是原po幫人代購員購商品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取貨時

marumay11/09 23:12不用付款?我待的公司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算我幫人

marumay11/09 23:12買也一樣

dodoru11/10 02:14他們公司也不夠嚴謹,不是馬上收錢的那種,不過買員購品沒

dodoru11/10 02:14有馬上收錢的公司我也有碰過,因為大家也不太會不繳,所以

dodoru11/10 02:14財務上沒有很嚴格,常常貨先給才後續付錢。

dodoru11/10 02:20原Po的瑕疵則是兼具員工與買家的身份,或許當員工角色本

dodoru11/10 02:21身沒問題,但幫人代買商品拿到貨卻沒繳款,是有身為買方

dodoru11/10 02:21的瑕疵的。而且你跟你幫忙買的對象沒喬攏,那是你們自己私

dodoru11/10 02:21下的問題,也不該丟給賣方承擔。

dodoru11/10 02:22交接清單沒有這項是因為這比較不算是工作內容、物品相關。

dodoru11/10 02:22而是另一重買賣方身分。

dodoru11/10 02:24其實沒有確認就不該幫代買

susaku11/10 09:09原Po大概以為這不是交易 只是先把商品預先保留 但實際上

susaku11/10 09:10寫了訂單 商品放到原po座位後方就已經成立交易了

susaku11/10 09:11現在要解決的話就是看那些商品到底在哪 以最後那段主管的

susaku11/10 09:13回應應該就是公司把商品收回去、訂單作廢 原po最好還是跟

susaku11/10 09:14主管確認事件有沒有完結 避免公司若沒處理 拖了更久商品

susaku11/10 09:15真的不知道到哪去了 帳上還有一筆原po沒付款的帳就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