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職務對於性別的適任,如何判定
※ 引述《csss22221041 (沒暱稱)》之銘言:
: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7 條
: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 在此限。
: 所以,所謂的「工作性質適合特定性別」,是公司說了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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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在104得到這樣的職缺回覆,蠻獵奇的:
: https://i.imgur.com/7Ge1GQe.jpg
Q:所謂的「工作性質適合特定性別」,是公司說了算嗎?
A:並非公司說的算
而是假如將此回覆 拿去檢舉或申訴
「受理的公家單位說的算」
引述康軒版國一公民學習講義-公平正義下的性別平等p25所提及
關於《性別工作平等法》--禁止性別就業歧視
「雇主於招募、升遷時,…(節略)…若有因性別而出現差別待遇
或者制定單身或禁孕條款,均為性別就業歧視」
因此
我個人的觀點是 公司的職缺回覆
「故該職務條件限制是以女性為主,但因遵守政府就業法規,
無法在104前台就列出」
是真的多言了!
假如我是雇主
若用客套性的以其它理由不錄取
甚至是無聲卡 都比這樣回覆好
假使有心人要檢舉 罰則是相當重的!
這兩篇文章可以參考一下
雇主徵才寫「3個字」,竟被罰30萬!
https://www.518.com.tw/article/299
https://www.518.com.tw/article/563
節錄文章重點:
雇主不能有性別歧視,或依性別給予差別待遇,如果違反,可處30至150萬元,並會在網上公布姓名。儘管社會持續提倡性別平等觀念,但仍有店家對特定性別求職者存有刻板印象,常見違法的徵才字眼如「廚娘」、「清潔阿姨」、「show girl」、「司機大哥」,
還請雇主們徵才時多多留意。
在以前還沒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時
雇主在徵才上 常有非常明顯的限定性別
比如說證券商「誠徵女營業員」
檳榔攤「徵檳榔西施」
在電腦還不普及的年代
研究生寫論文、或者老師出考卷、小說家寫小說
都是全用手寫 然後交給公司來繕打
因為我小時候家裡就是開打字行
公司裡請了一堆打字小姐 倉頡打的有夠快
整個公司都是舊式鍵盤打字的聲音 而且生意相當的好
但後來電腦普及之後 這產業就消失 公司也收了
現在連四年級小學生都會用word打完整的報告了XD
最後 分享一個本人真實實例 距今已16年
我唸的科系 是一個對男生稍微有利的中性科系
原本是同科系填志願男女分流(各收40人) 但男生分數遠遠低於女生
因此 自從男女不分流開始 至今男女比例都相當懸殊
(普通男生就已經很吃香 人帥更吃香 女生都會幫我寫作業)
我有個幼教系的朋友(男)邀請我去旁聽他們系的課 說正妹很多
靠 還真的很多!
他們班男女比例 比我的系更加誇張(3男40女)
教授講一講課 突然說到:
「奇怪,怎麼有男生會填幼教系?我真是想不透。
今天我是家長,才不敢把小孩送去有男老師的幼兒園呢。
畢竟幼兒園老師也是要把屎把尿的,如果今天是女學生尿褲子了,
男老師來處理不是很奇怪嗎?我認為幼教系還是適合女生來唸
而且女生都比較細心~」
講完全班靜默…
一套完整的性別歧視+性別刻板印象啊!
我那個幼教系的朋友的臉一陣青一陣紅的
真是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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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多言,這間公司的人資應該去上課受訓一下
直接裝死不回應最好
所以你的女兒給男老師把屎把尿ok嗎(認真問:p)
老婆住院,給男護士幫忙插尿管ok嗎
醫師可以看屄 男護士又怎麼了
你以為男護士就想看嗎
你以為為什麼女生看婦科要指定女醫生
你住院能指定護理師性別嗎
如果你堅持 可以叫醫院換
我想說的是,就是工作。
也有不堅持女醫師的女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