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職務對於性別的適任,如何判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
,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
在此限。
所以,所謂的「工作性質適合特定性別」,是公司說了算嗎?
早上在104得到這樣的職缺回覆,蠻獵奇的:
https://i.imgur.com/7Ge1GQ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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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吧 他也遵循法規沒列出來了
私訊你緣由 還要被你貼上來公審
女性內衣耶,限女性OK吧。
好誠實的回覆呀
他這麼誠實沒有用其他理由推掉也是滿奇葩的
台灣法規,你有期待?
你覺得不合理可以申訴
有什麼奇怪?沒有因性別招募員工,但選男選女公司說的算
你可以主張自己是甲 有偽娘的經驗 或許有機會
女性內衣,男生去一天到晚被告性騷擾的可能性跟那種
壓力,你想體驗哦?~==
這公司蠻好的,看過你履歷還會特地告訴你為什麼不行找你
難道男性貼身衣物品牌就不找女員工嗎 邏輯不合理
除了酒店跟牛郎店性別差異你能接受,其他都是歧視
內衣櫃姐常常要幫客人喬奶 我是客人也不能接受男性 但單
純銷售的話可以接受
男性貼身衣物不會要櫃哥櫃姐喬雞雞吧?(我女的 真心問
)
其實他們不要回不就好了
華歌爾創辦人:?
這公司滿誠實的耶
所以你想怎樣?
性別平等就是限女可以 限男不行 夠簡單了吧
你不爽可以去申訴,只是對職場應該不會有多大的幫助就是了
,我記得之前不是有男的去女僕店應徵結果説不要男的,後來
好像是有被罰款
網路行銷企劃欸…某樓
查文章,勞工局是説女性內衣的店員的確是可以限女,只是你
應徵的是網路行銷主管應該不會直接接觸到女生的身體,公司
其實有更合理的理由把你換掉,比如本身需要有實際穿內衣經
驗的人之類的
哎 直接回你另有人選就好了
公司說了算啊。這間好誠實、回覆也蠻有禮貌的
行銷主管要不要去監拍形象照?要不要去做客戶試用調查?
各種活動有沒有真人模特?
人家是女生欸 笑死
HR笨得可愛,直接說有更好的人選就沒事了
抱歉沒看到是行銷職
你應該高興公司願意跟你說原因,而不是隨便敷衍說不合適
,讓你覺得你條件不如人
選男選女公司說了算,他沒義務跟你解釋
網路行銷企劃並不是有可能接觸客人身體的現場銷售人員
這個回答很不優 你去申訴公司會有麻煩
會不會接觸是公司說了算,不是從職務名稱就能判斷的
什麼都公司說了算那就不用有法規有裁判者了
此屬性別歧視之"真實職業資格"抗辯,但仍有疑慮
可以申訴啊,公司也能舉證,就這案例不覺得有什麼問
題,貼身衣物跟私密產品的確有性別上的優勢
公司也誠實說原因了,不像有些是敷衍了事
白痴政府的垃圾法律,性平平等法就是垃圾法
基本上公司的顧慮是對的,這條根本是白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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