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問題] 以外包打工形式幫前東家 任職期間怎麼寫

看板Salary標題[問題] 以外包打工形式幫前東家 任職期間怎麼寫作者
zaq1xsw2121
(aaaa)
時間推噓 3 推:3 噓:0 →:5

各位好

我在今年4月於前東家離職
後來前東家人手不足告急
又找我以case外包的方式幫忙

6~10月都在接前東家的案子

現在要寫履歷

上個工作的任職期間 要寫到今年4月好 還是10月呢
人事主管會去調勞健保之類的資料去查嗎?
接case沒有保勞健保
如果查了的話有點難解釋?

但是寫4月的話 被問到為什麼隔這麼久才又找工作
也很難回答?

然後想問問 如果來面試的人說 這幾個月都在幫前東家外包案子
會覺得這個人有情有義 還是當斷不斷呢?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39.248 (臺灣)
PTT 網址

fake061712/29 21:10到4月這段期間寫正職,5-10月期間寫兼職,至於你最後一

fake061712/29 21:10個問題,新公司可能根本不在乎

njpp12/29 22:10你能賺錢,誰管你在幹甚麼的?

sazabijiang12/29 22:31新公司要查什麼隨便他,真的很在乎的話就會直接打

sazabijiang12/29 22:31電話到你前公司照會,就照實寫受前公司委託,離職後

sazabijiang12/29 22:32還是以外包夥伴的方式持續幫助原東家處理棘手的案子

sazabijiang12/29 22:33要避免誤會的話,就寫正職到4月,兼職到10月,如果

sazabijiang12/29 22:33表的方式夠正面,也不失為一個加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