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加班及打烊後的時間
大家安安
本肥肥想問一下大家加班都是怎麼算
因為我在上一家藥局
多上半小時當天就可以請加班半小時
現在工作的地方,我剛來上班一週
昨天因為活動的關係,晚半小時下班
我詢問是否可報加班之後
店長說公司是規定一小時才能報加班
但他可以讓我們用半小時累計,限當月
就是說我昨天多上半小時
這個月還要再多上半小時才能報加班
如果這個月沒有集滿一小時,那多的半小時就不算加班
等於我昨日的半小時是一名志工
覺得滿不合理的地方是
加班通常是不得已的
已經不得已多上了半小時
還要自己再找時間多上班湊滿一小時
嗯…我真的沒有那麼愛上班耶XDD
而且一直以來上班都是以準時下班為目標(很多人都是吧?
結果因為加班了,就還要找時間再多上…
我今天有跟主管提這件事
所以他們說
因為活動關係加班的話,可以以半小時計算加班
總之昨天我跟同事多上的半小時他們給報加班
嗯~
至少願意處理問題都是好事
而不是處理掉提出問題的本肥
只是如果不是活動的關係加班的話
一樣要自己找時間多上班去湊滿一小時的單位
我還是很無法苟同
還有晚班打烊的部分
在前公司都是準時走就沒問題
但這幾天在新藥局晚班打烊
下班時間常常都是晚10-15分鐘
這樣聽好像還好
但我這個月十天晚班,就是100-150分鐘
可是主管說打烊後的時間不能算加班
(但我吃飯結帳時等排隊比較久,所以吃飯多花十分鐘就被唸
覺得難過,覺得雙標QQ)
但單看法條看起來是我每天多做卻不承認加班
等於無償勞動吧?
這真的合理嗎?
而且現在新的這家
如果遲到15分鐘要補上半小時的班
遲到半小時要補上一小時
但晚下班15分鐘卻是應該的
這點也讓我覺得很雙標RRR
準時上班應該的我知道
不準時下班為何也是應該的
上面兩件事都讓我有在考驗員工奴性的感覺
本肥奴性可能不夠重才一堆問題
但主管跟我說公司都有符合勞基法
(可是這家公司目前沒有勞動契約)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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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說啦..你要那麼計較的話我待過算最準的是麥當勞
上班打卡加班打卡臨時要你幫忙也是先打上班卡再說
計時計費算到分鐘絕不坑你時間要不要考慮一下
我只是想準時下班就是計較? 準時上班應該的,準時下班就是計較 難道不坑員工上班時間不是才應該的嗎 你是不是奴性很重的人啊
不能報加班的話,就是下班時間到直接消失
什麼善後的通通不管,畢竟超過時間就不給薪了
那不交付勞務也很合理吧
我也很想下班時間到就高歌離席XD 但我不可能把打烊交班的事都丟給同事做 然後自己離開
我司在有報備要加班的情況下,超過幾分鐘就給你算加班幾分
鐘,給您參考。
正職、兼職、約聘,一律比照辦理。
但臨時要加班的話呢~
※ 編輯: MiiShin (111.71.80.21 臺灣), 12/10/2021 04:35:02 ※ 編輯: MiiShin (111.71.80.21 臺灣), 12/10/2021 04:43:49有打卡就看打卡紀錄
你可以去日企 每分鐘都算錢 門市就是有關門前遇到一個客人
多花十分鐘的風險 台灣老闆通常希望妳吞下去
我覺得這點其實不合理~~ 可是還是要看公司 我在前公司有時候也會遇到晚下班 可是平常上班氣氛算輕鬆 加上有時候臨時有事情要提早走 或太忙要多上,公司都會批准 所以我覺得偶爾多留下來沒關係
看不懂,文章說想準時下班,回推文又說自願加班不然同事
會恨你
我想準時走,但一定要交班完才能走 所以我不得不留到交班完 以前工作的地方是可以提早就開始交班 所以時間到就準時離開
整篇看起來你只需要準時走就沒問題了
另外勞基法規定工作滿4小時要休息30分鐘,所以你前面連續
工作4小時的話下班後的30分鐘是休息時間,超過30分鐘才算
加班
這部分我會再去了解謝謝
本身餐飲業也常常因為客人加班,不爽後來用計讓公司
資遣了,我覺得你可以跟主管討論反應,看有沒有什麼
做法,不然就準備檢舉申訴吧!如果要的話可以開始蒐
證,可以開始準備打卡紀錄,跟紀錄主管的回覆,我申
訴後,超過十五分鐘的全部都公司算清拿回來了。至於
四小時休息三十分鐘,我們主管也是這樣說,但我是跟
他說我沒有休息,加上等客人,而且管理員工打卡本來
就是雇主責任!
結論就是要馬就跟主管反應討論、檢舉申訴,不然就吞
下去,當然我申訴後被主管放消息讓奴性強的資方打手
同事來冷嘲熱諷弄我又是一回事了
我就是不太確定這樣有違反什麼想上來確認 加上這家公司沒有勞動契約 主管也都是用電話跟我溝通 所以算蒐證不易 他讓那個同事冷嘲熱諷你要幹嘛XD?
是啊.你要說只要下班願意留下來個十幾二十分鐘就奴我
是這樣啊..相對的上班時間彈性跟責任制要把事情搞定
滿嘴奴奴奴的又沒才能向上溝通或離開那環境除了上網
發發牢騷以外還能有甚麼建樹
你很搞笑欸 我上來就是要發問看這是不是合理合法 不是的話當然會跟公司處理 看處理怎樣我自己決定我的去留 沒才能溝通? 我文章都說我有跟主管溝通了 請問你有仔細看嗎? *我有跟公司老闆通電話討論過喔^_^* 這樣夠清楚嗎? 還有我不只幫自己爭取到前天的加班 其他同事的我也有幫忙爭取到 而我才剛來上班一個禮拜 這樣應該有符合你建樹的定義嚕 你上班時間彈性跟責任制 要留下來當然願意 我就上班時間不彈性也不是責任制 你拿來講???邏輯炸彈 我要是上班時間彈性 也不會不願意留下來好嗎 彈性上班我會認為是一個互相的概念 但今天就是公司的做法讓我覺得沒有互相 那我為何還要幫公司著想
都堅持要準時下班了,想走就走啊,管什麼同事恨不恨你???
不然你敢沒交班完 全部丟給同事直接走? 我不是怕被覺得準時下班不敢走還上來問欸
臨時加班也算有報備加班,一樣多幾分鐘算幾分鐘。至於什麼
叫沒報備加班,就是明明到點下班,但可能拉屎故意拖時間。
對我之前待的也是醬子~~ 以前短暫支援的也是比照辦理 剛到這家一週發生這件事就很困惑 謝謝你提供經驗跟我說!
以前我也一樣,被要求18:15收完才能走,一週一次,一
個月就1小時志工,跟人資也是我主管反應沒加班費那可
以補時間給我嗎?隔天晚15分到或累積1小時假,被拒絕
之後就沒續聘我,說那我一天上廁所3次每次5分鐘也算補
休啊、不要跟公司計較那麼點時間,眼光要宏觀上進。
對呀,一個月一天我可能就算了 但來上班一週,連續三、四天晚班都晚走 累積起來真的很難忽視XD 而且我們遲到15分鐘的話要補半小時班 遲到半小時要補一小時 就會讓我覺得你們這麼重視上班時間 那為什麼下班時間卻是另一套標準 講上廁所那個 我在自己社群發問也不少人遇到 說什麼上廁所喝水都算休息 我真的覺得很誇張啊 到底是這些老闆被寵壞 還是太多員工不會在意? 而且這個情況不跟公司計較完全沒好處 只有被佔便宜而已吧...... 你也算是因為這件事看清那家公司 辛苦你了><
※ 編輯: MiiShin (223.137.215.205 臺灣), 12/10/2021 15:40:56簡單說,若年輕時間是本錢,家裡也有籌碼,大可展現揮
揮衣袖,氣派做自己的青春個性,或公布公司,博得網友
不奴不拉低薪資有勇氣的讚美。若接下來面對的是鄰居親
友聚會關心、平日不敢出現在外、面試短時間離職原因..
衡量一下自身條件,尤其疫情又年底,養你的還是你自己
那間1815的公司協調無效後,我就真的1800打卡走人,結
果東西隔天一早開門沒人收,協理經理都看到,她氣炸了
,可是找不到我違規違法的事實,也沒臉向上報告這種小
事何況她自知理虧,於是開始明的暗的,起哄同事排擠(
另類霸凌)、造謠散佈、製造陷阱難題、向上提報成效...
受不了自己會走,我約聘所以撐到合約到,資方多這樣啦
,這小地方弄不了你,自有千百個小動作,師出要有名。
其實我這份工作沒了也還有副業 如果要找相同性質的也好找 但這間公司還是有讓我覺得不錯的地方 而且主管跟我理念相近 所以雖然加班方面我覺得不完善、有瑕疵 也不會到我現在馬上要走人的地步 加上主管應該算滿重視我意見 今天晚上我上班時,直接到店裡找我談我的想法 講了兩小時多,之後還會再跟總經理討論吧 所以我目前是打算再待一段時間看看! 畢竟願意聽員工說話的公司也不多(? 還是恭喜pro大後來脫離那個怪主管… 覺得職場真的很多雖然是常態但明明是陋習的事情 也再一次謝謝你花時間跟我分享經驗~
※ 編輯: MiiShin (223.137.215.205 臺灣), 12/11/2021 01:54:1119
[問題] 0800~1730犯勞基法了嗎?之前面試過一間公司 資料寫 上班時間0800~1730 午休一小時 也就是說每天上8.5小時16
[問題] 平日加班4小時上限相關我的上班時間為09:00~18:00 如果今天有一個case需要加班, (有我跟A同事兩位) 老闆要求A的上班時間為 09:00~22:00(加班4小時)9
[問題] 這樣的公司制度算好嗎?待過的公司不多,所以真的很好奇 請板上前輩們不吝指教 工作性質偏辦公室行政、活動企劃 週休二日 表定工時7.5小時 午休1.5小時7
[問題] 提早上班又加班的加班費如何計算如題 勞基法僅有規定延長工時前兩小時時薪1.33倍 超過兩小時1.66倍,就不再贅述 如果主管要求提早半小時或一小時上班,可報加班費 然後正常下班時間結束後又多加班N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