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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輝達台灣總部選址 新壽:對方只要T17

看板Stock標題Re: [新聞] 輝達台灣總部選址 新壽:對方只要T17作者
fantasy14
(我可以看見嗎)
時間推噓 推:2 噓:2 →:2

新光說解約要140億
台北市府說只能給40億來解約

NV說 你們就是要解約
我要自己蓋房子 我不要新光蓋的房子

萬安公子不可能會送頭
新光金一定會貪這140億

這件事情 我想來想去
只有一個解法了
就是柯再當去上台北市市長
然後同意付給新光金140億來解約

反正柯 已經是無敵之身了
再被告圖利罪也沒差

就當作是死前幫台灣人做的
最後一件好事

當然前提是
柯要再去選台北市市長
並且選上市長才行

還有一個解法
就是 三黨坐下來 簽約 同意讓
台北市以140億 解約給新光金
三黨都同意
不會去追究偵辦市長的圖利罪
這算是NV的特別條款
但這難度比柯再當上台北市長 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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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56.8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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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zu74012510/05 07:41傻B見解,奇文共賞

tmdl 10/05 07:43攻三小

※ 編輯: fantasy14 (39.14.56.89 臺灣), 10/05/2025 07:44:13

vanii40 10/05 07:44無聊當有趣

tomlo 10/05 07:45如果柯有圖利北士科,那應該能直接違法撤銷合約就

tomlo 10/05 07:45好啦(?),然後就輝達案就解套了

yangs308 10/05 07:50邏輯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