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方向燈誤看成煞車燈開罰 高雄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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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交通違規遭舉發提出申訴,
最正確的做法確實是叫違規者先繳納罰鍰,
如果申訴成功,監理站就會把當初繳納的罰鍰退回,違規者的權益並無受損。
為什麼交通違規申訴一定要叫違規者先繳納罰鍰?
因為百分之九十九的交通違規申訴都會失敗,至少我沒撤銷舉發單過!
違規者向監理站提出申訴,公文送交分局交通組查察,再交辦給舉發員警,
舉發員警答辯後再陳報分局交通組,交通組再公文送往監理站複查,
監理站最後確認無誤再行文給違規者,這樣公文一來一往絕對超過三十日,
即使在市民專線、市長信箱或派出所(分隊)申訴,也差不多這個時間結案,
而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內及六十日以上繳納罰鍰,
罰鍰的金額就會累加,
例如汽車紅線違規停車,
期限內繳納罰鍰是900元、超過30日是1000元、30至60日內是1100元、60日以上是1200元
申訴期間不會因此暫停繳納罰鍰的期限,
這就是為什麼違規者進行申訴,一律會先請違規者先繳納罰鍰的原因,
避免後續申訴失敗而必須多付出逾期繳納罰鍰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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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記得申訴日當日起暫緩處份?還是規定改了
話說,我還有開白單在1年之後被申訴的,前單位交通組
還跟我要照片,早就過了申訴期限了,莫名其妙
罰鍰退回就沒權益受損?笑死,明明就政府造成困擾,憑
什麼叫人民先繳錢
謝謝解釋,給推
剛申訴完一張罰單 前後超過三個多月 記得申訴日開始
暫停時間計算
我之前被開一張區間測速的單子 摸摸鼻子去超商繳3000+18
元代收費 後來區間出事全部撤單 我拿回3000了 啊18元誰
要賠我?
問交通部阿!
我1月初才跑監理站人員說先不用繳,你要不要查一下
申訴期限會延後
申訴期限會延後阿!不是恨基本認知嗎?
代收費是自己要代收的
因為每個申訴的人都覺得自己有理由,認為我是對的 我幹
嘛先繳錢,而那些理由…大部份都是認知錯誤,申訴才是
一個正確的管道,如果每個案件都不經申訴就能撤單,那
我是不是也可以偷偷把所有好朋友的單都撤掉? 申訴是要
保留你撤單的依據,事後稽查起來才有所依據。
這是一則誤導文
我記得申訴了會暫緩捏
我們分局交通組承辦人說沒有暫緩耶!奇怪了?
有延緩 這文字查的到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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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快十個月才收到罰單該怎麼處理?順手回一下 感覺有蠻多人不太清楚的 以自身的經驗回答 如有錯誤或待補充請告知 《攔停舉發》 警察在現場攔下你 開你罰單 應該會告知你 違規地點、違規項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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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缺] 109高考交通行政選填志願請益(代PO)(代PO) 大家好,今年有幸錄取交通行政高考(前10) 因為家庭因素不能離開雙北, 有幾個志願還在猶豫想請教版上各位先進, 以下是目前有考慮的幾個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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