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台中議員妖受讚
※ 引述《zuan (Hello)》之銘言:
: 剛剛朋友傳來一張截圖,據說本人刪文了,
: 這種人怎麼會連任麼多屆議員,太神奇啦...
: https://imgur.com/MYi63uN
: 碰到會請居民吃土豆嗎?
汽車所有 人如果任意將車牌所組成的文字或數字加以變造,或者自己偽造一面類似或相似的車 牌來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便成立《刑法》第二百十二 條的「偽造特種文書罪」,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然後紅黃線即屬道路,道路上之車輛遮蔽車牌應該就已經危害管理的正確性
刑法第153條規定:「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公然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一、煽惑他人犯罪者。 二、煽惑他人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之命令者。」 本罪的重點要件之一是「公然」,公然係指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而言,例如大庭廣眾、網路、電視、新聞投書等方式,皆屬公然。
這應該不用多註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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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62.30 (臺灣)
※ PTT 網址
※ 編輯: scarbywind (123.240.62.30 臺灣), 06/19/2020 1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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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大議員撐腰,小警察哪敢開單,搬200條法條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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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這議員後臺很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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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無限上綱,停自己家騎樓(算道路)弄個車罩也要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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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喔,沒那麼可怕吧
你不認為算車的話是可以當路障排除,然後你可以停在合法的格子內.. 而且段大議員已經明指遮車牌了
※ 編輯: scarbywind (123.240.62.30 臺灣), 06/19/2020 20:19:10推
送法院不至於啦~但違停騎樓有擋到行人通行可開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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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生體康復健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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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柯宇綸將對罵他塔綠班的人採取法律行動: 看到這個,想到前幾年也有個FB揚言告PTT網友求償200萬的人喔 號稱觸犯斷章取義、妨礙名譽之罪14
Re: [新聞] 館長爆猛料!Toyz經紀人的老婆「假冒助理欸 不是啦 麻椅的律師怎麼那麼兩光阿 實況上貼的畫面 按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使用他人身分證或其他證件記載的個人資料申請網路帳號,並以他人名義發表3
Re: [問題] 懸掛壓克力車牌未行駛我打這篇文章是為了要湊滿三篇文章 謝謝大家 各位 法官大人 檢察官大人 大家好 像是這一件 絕對是有刑事責任的 偽造文書 1.法務部的函示 所詢所有人或駕駛人在車輛牌照表面黏貼號碼貼紙,以改變車號乙節,因車牌號碼已經改X
Re: [新聞] 論文門最新進展!倫敦政經學院「否認持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十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X
[問卦] 有沒有刑法153煽惑罪的八卦?欸欸大家 最近大家被中介法弄得義憤填膺啦 可是看到很多文章感覺有點危險捏 前不久才有一位鄉民被這條請去調查而已 中華民國刑法第153條2
Re: [問題] 公司做假帳是常態嗎?作假帳未必是常態 但偽造文書卻幾乎是國民罪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其實大家離犯罪很近,甚至可能大家都曾犯罪過 第210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
[問卦] 對付女拳是不是只能將誹謗罪修更嚴?女口是頁目 惡死台投 本山人剛剛拉屎時突然 想到 很多女拳好像很愛在網路上2
[黑特] 性騷擾吃案道歉就好?不是有刑責嗎?刑法第165條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 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吃案的警方很有可能觸 犯刑法第165條的湮滅刑事證據罪,可以直接上刑事局的網站提出檢舉,或向總局來舉報 。 警察吃案都有刑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