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國中生騎乘電動車上下學
「管制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是合法的嗎?
學校的「輔導管教權」可以包含「管制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嗎?應該先問:管制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是否限制了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
首先,由於管制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限制了學生在校外上下學的方式,涉及了憲法第22條保障的: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管制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既然涉及「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學校必須有著具體明確的法律依據方可為之。
若無法律明文依據;或是僅有概括空白之授權規定,都未逕行允許學校管制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又依據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綜觀我國法律,騎乘電動自行車的相關規定似乎只有明文法律規定如下:
「增訂並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第 72-1 條: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另,教師法第16條第6款與第17條第一項第4款雖提及教師之「輔導」與「管教」,但卻無提及「電動自行車」。此等概括規定,僅能容許細節性、技術性的管理措施,而不容許直接限制其餘人權,更不可以違反騎乘電動自行車之校規為由對學生施以懲戒。
另,國民學校法第20條之一授權地方教育主管機關訂定學生獎懲規定。但多數縣市尚未訂定相關規定,另一方面這樣的抽象概括授權,也不符大法官所謂「具體明確授權」。要限制學生的基本權利,必須以「防止嚴重妨礙教育目的之行為」做為正當目的。亦即如果學生的行為或言論,嚴重地干擾了學校教育功能的實現,那麼校方有權加以管制。
那麼,學生上下學騎乘電動自行車,嚴重地干擾了學校教育功能的實現嗎?
以目前之相關資料證據,難以證明「管制騎乘電動自行車」是維繫學校教育功能之必要、不可或缺的制度。直至目前,管制騎乘電動自行車除了主觀會造成交通意外的感覺外,從來沒有舉出任何具說服力之實證研究證明「不管制騎乘電動自行車造成教育目的無法達成」。
鑑於管制學生上下學騎乘電動自行車事涉憲法保障的「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學校必須負擔重大舉證責任以正當化任何限制措施。也就是說學校必須證明「學生上下學騎乘電動自行車」已對於學校的「教育功能」造成不利影響,否則這樣的措施無法通過比例原則之檢驗,而有違憲之虞。
以上是小弟芻蕘之見,若有得罪,還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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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清楚明白,推一個
那來提釋憲案吧,就都清楚明白了。
很多真的是灰色地帶,你一旦釋憲下去,很多學校校規
會整個站不住腳XD
我強烈建議不要
所以我才在那篇推文中說如果有一兩個家長是懂法律
的來鬧 學校就會被搞得七葷八素都不用做事了
回到最原始的開始,真的有學校學生會騎電動自行車上
下學的例子了嗎?
前幾屆有遇過呀,家長說要工作沒辦法載孩子,叫孩子
自己騎電動自行車來上學...
其實也用不著釋憲,家長不爽打個1999到市政府去,
到時候教育局翻不出法條來就好笑了
我也是這麼覺得,然後這個燙手山芋就落到交通部
其實這問題很容易解決:學校不提供電動單車車位給
學生停放即可。
之前的狀況是學生會去停同學家
限制不能騎電動自行車上學≠限制人權 所以通篇論述
基礎就瓦解了
並且依本篇論述 也找不出家長禁止學生騎電動自行車
的法律依據 (若有的話請明確指出 小弟拜服)
限制學生一定要穿校服 法規依據在哪 願聞其詳
還有 歡迎打給1999喔 我這邊台中市 打了 教育局明確
說不用管 減輕學務處負擔 大家都開心
這篇不是有把法律名稱還有第幾條都講得很清楚了嗎
我引用了憲法,教師法,還有道路交通條例,目前想
不出更高深的法律依據了
1.家長是否能禁止自己小孩騎電動自行車上學?
2.學校是否有權規範學生穿校服到校?
若以上兩種限制的答案都為「是」 請提出法律依據
如果答案均為否 那是左膠 沒什麼好討論了
請各位教師別莫名將自以為是的規範延伸出圍牆,牆
外交通是交警業管的,教師沒這資格。
樓上搞錯重點 規範不得騎電動車上學與交警職務無關
回應isaluku, 目前真的有愈來愈多校規是否牴觸學生
法定權利的例子, 像制服到後來也明文規定不得據此處
罰了(雖然教育部的做法很爛, 也沒說明那要學校怎麼
做, 只有抽象的辦法), 前陣子也不少學校學生爭取成
功進入校門可自由選擇制服型式, 顯見現在這一塊會愈
來愈受到注意, 學校在制定規範時真的要很謹慎.
至於把家長監護權拿來與學校管教學生相提並論, 說明
法規又無視跳針的討論, 我想也沒有必要繼續下去了.
讚啦!
35F劃錯18F的重點,人家學生都騎上路了...
車放校外,不進校門,不歸交警歸誰管 ?
沒有人把監護權和學校管教學生的權力相提並論 監護
權涵蓋範圍廣又多 所以可管的很多 所以父母親在任何
時候都可以禁止孩子騎電動車 學校只能禁止學生騎來
上學而已
至於某人一直在強調法律授權問題 卻也指不出監護權
授權條文或校規逾越授權的條文 總算也知道是一直跳
針了
R大,那學生在校外騎車到底是誰要去抓?
r大能不能指出,原PO哪裡提到家長「監護權」?另,
就法論法的話,家長有的是「懲戒權」、「教養權」
等,監護要由法院宣告。
另學校教育輔導相關規範的射程能不能擴張到校園圍
牆外,像是上下學期間騎乘交通工具的限制、校外抽
菸、上網咖、打機台等,從原PO的觀點,應檢視學校規
範的教育目的能不能透過該規範達成,法律授權可引
教育基本法、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教育法。
個人覺得適法性有問題 執行人員的法定身分也有問題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就不要做(插手)!
家長有親權嗎,民法有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管教保
護的權力
某人真的是老師嗎……法律素養這麼誇張
對了溫馨提醒,父母都健在的孩子是沒有監護人的喔^^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你會不會跟國中生吵架還吵不贏啊,這些東西國中課
本都有欸
別管就都沒事,像上面說的不提供車位就好
法規也沒規定學校一定要提供車位
學校要讓什麼車進入也是學校自治的範圍
那個r好弱,說真的制服跑到大法官那邊你看看會不會
被廢掉,現在沒穿制服已經不能記過你知道嗎?
回mdking 違反校規就是生教組處理啊
回ericweiwei 監護權是某s提的 看文也看一下推文吧
回s2081332 沒人講監護人喔 你可別隨便栽贓
回oSCo 能不能記過是一回事 我只是問 為何學校有權
規範學生上學的服裝樣式 法律授權在哪裡
有圖有真相,竟然有人可以說過的話完全不認帳,哈哈
哈哈哈
原來樓上看不懂別人的文意啊 我終於懂了
通篇都在講學校對學生的管教,是誰天外飛來一筆開始
問人父母管教孩子的依據?這樣是誰看不懂別人文章啊
?哈哈哈哈
乾脆開放國中生可以考駕照直接騎機車就好啦
幹嘛那麼麻煩,弄個電動車,圖利車商
嘿s2081332 這樣你知道是誰法律素養誇張到分不清監
護權和監護人了吧
就在前面不遠的地方呢!
樓上 監護人和監護權不一樣呢
講一堆,有本事你就禁,禁了我看你學校怎麼收拾
請問是生教「組長」還是生教「官」啊?官威有夠重
的,制服都不得記過了,還想禁止電動自行車?
回 NingK 禁一年半以上了 投訴抗議都沒了 成效良好
回 muscul 本校騎自行車不戴安全帽也要處罰呢
沒有懲罰的規範=沒有規範 執行懲罰被說官威重
難怪第一線教師多不敢管 不願管
還有 服儀不得記過 但還是可用勞動服務 罰站等方式
管教喔
法律尚未禁止,若有新進度請協助更新,謝謝
不合規定可以處罰,但就是不能禁止騎乘電動自行車
補充一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到第76條
「就是不能禁止」的依據在哪?
你說禁止的依據在哪裡?
不然我提個建議,方便私信我縣市校名嗎?我星期一
打電話問貴縣市教育局,看到底可不可以
自己看前面的討論串和相關的推文吧
前面就說了啊 台中市教育局啊 最好再請他們發個公文
昭告天下啊 免得社區民眾說我們偷懶不想管喔
沒有校名啊,沒關係我先試試
你成功了 我會發一篇文感謝你啊
有無校名有差嗎? 你打了沒成功也回報一下好嗎
ok
感謝啊 敬候佳音
我也寫到意見信箱去了,有個文字憑據你們才好做事
今天沒空打電話,但是意見信箱有回應了
有消息我會再來更新
所以…需要校名
2
今天看到一份公文 主旨:鑑於電動自行車事故逐年增加,為避免學生因騎乘電動車不慎,肇生交通意外事故 ,導致傷亡事件,請各校加強學生相關交通安全教育,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55912號函辦理。11
雖然不是很想回復R大 因為不知道為什麼不是他分享一下如何花很多心力用規章禁止學生不準騎車 也不認為回了他就會真的道歉 (看看他會怎麼坳也好啦) 不過事情是我起頭的,跟其他版友分享一下2
先道歉在先,感謝您分享貴校作法。 ※ 引述《mdking (~手胡南滾搖~)》之銘言: : 標題: Re: [請益] 國中生騎乘電動車上下學 : 時間: Sun Apr 12 10:53:56 2020 :30
我也寫了信問了, 得到的答覆是教育部去年已經有公文出來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2日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45340號 簡單說明國教署回覆的文 1.有駕照騎機車,或是合法騎乘電動自行車,學校不宜用8
有人寫信給教育局 指名本校 教育局承辦人希望我校回覆 我已於3/23回覆 不過陳情人沒有把回信 po上來 那就由我來po 事情由教師板而起 也跟大家交代一下後續 陳情內容: 回覆內容:4
對照新聞 國二小情侶公園穿制服牽手放閃 學校接到檢舉:各記一小過再寫悔過書 | ETtoday生 活 | ETtoday新聞雲 - ---------------14
騎 : 乘電動自行車是否限制了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 其實是不是基本權就有討論空間了! 我舉個例子好了 法律沒規定圖書館不能大吼大叫5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二十、應輔導與管教之違法或不當行為 學生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學校及教師應施以適當輔導或管教: (一)違反法律、法規命令或地方自治規章。 (二)違反依合法程序制定之校規。11
: : 想請問版上老師 : 各校對於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是否有所規範呢? : 因為目前這塊有點是模糊地帶 :8
首Po想請問版上老師 各校對於學生騎乘電動自行車是否有所規範呢? 因為目前這塊有點是模糊地帶 照法規應該是時速25公里以下都合法 不須駕照的國中生都能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