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私校教師不合理聘約爭議 立法院法制局:
※ [本文轉錄自 AfterPhD 看板 #1Z9kmGOA ]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看板: AfterPhD
標題: [新聞] 私校教師不合理聘約爭議 立法院法制局:
時間: Sun Sep 18 17:59:42 2022
私校教師不合理聘約爭議 立法院法制局:應修正《私立學校法》
自由時報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09/18/4061762_1_1.jpg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應修正《私立學校法》第80條第1項,將私立學校校長、主辦,與經辦相關業務人員納入裁罰對象,教育部也應該通盤檢討並改進聘約內容的合理性。(資料照)
2022/09/18 13:01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監察院曾於8月中旬指出,教育部長期未主動清查私校聘約內容及爭議,部分教師長期面臨不合理聘約,甚至遭到違法解聘,教育部多年來卻消極處置,糾正教育部,要求確實改進。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應修正《私立學校法》第80條第1項,將私立學校校長、主辦,與經辦相關業務人員納入裁罰對象,教育部也應該通盤檢討並改進聘約內容的合理性。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私立大專校院教師聘約長久以來爭議不斷,不僅嚴重侵害教師權益、降低教師留任意願,也影響私立學校教育環境的安定性,立法院曾於2014年1月決議,要求教育部針對不合理聘約檢討改善,但至今已逾8年,私立學校不合理聘約不僅沒有顯著改善,還有變本加厲的情況,教育部也並未因私立學校不合理或違法聘約的情形,依《私立學校法》第55條規定,予以停止獎勵、補助及招生名額。
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指出,私立學校與教師訂定違法聘約的狀況並未改善,主要原因為法令只罰學校而不裁罰行為人。立法院法制局指出,《私立學校法》第54條規定,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執行職務時,若有第80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經學校主管機關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逕予解除私立學校校長、主辦及經辦相關業務之人員之職務,但目前第80條第1項並未涵蓋違法教師聘約等事項,因此立法院法制局建議,應修改《私立學校法》第80條第1項,增訂違法教師聘約等事項。
立法院法制局也表示,私立大專院校教師聘約衍生的爭議,已經影響高等教育發展與學生的受教權益,教育部應通盤檢討及改進聘約內容的合理性,包括授課時數是否符合法規、教學品質及教師合理負擔、是否利用發聘書迫使教師同意減薪、聘約所涉校內規章不公開、未經校務會議審議,與刻意迴避《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之協議程序等。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06176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0.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AfterPhD/M.1663495184.A.60A
12
[請益] 有關教師聘約中的義務各位教育先進您好, 想請問各校的教師聘約中關於「義務」是如何書寫的(包含哪些內容)? 目前服務學校(教師生涯的第1間學校)的教師聘約中有提及「教師有兼任導師、行政職務及配合其他之行政教學義務」。 因服務學校無“導師/行政輪替相關辦法”,多次表示想下行政,主管說就算拒絕仍會發兼職聘書(人事說這是行政裁量權),並直接公告教師兼行政名單(也曾未徵詢同仁同意,直接在期末校務會議宣佈)。 想拒接兼職聘書但卡在教師聘約中有提到兼任行政職務為義務,所以想請教各校的教師聘約是如何書寫義務內容,以作為後續修改聘約時的參考(本校規模小無教師會,目前想法是在校務會議時提出討論)。10
[高中] 私校教師學術研究費連署修正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師者,傳道、受業、解惑,非超級業務員也! 學術研究費係教育部基於尊師重道精神、教師身負教育重任及教學工作繁重,所給與之工 作津貼。惟部分私校竟因招生不佳或健全財務為由,刪減教師學術研究費。故呼籲教育部6
Re: [請益] 育嬰留停期間校長告知復職需擔任行政就法論法, 當然我也不想當行政, 可是天上掉下鳥屎就得扛 教師法第32條第1項第7款 32.1.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7. 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2
Fw: [新聞] 教育部3招杜絕雙薪肥貓 今年僅1千名退休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看板: AfterPhD 標題: [新聞] 教育部3招杜絕雙薪肥貓 今年僅1千名退休 時間: Wed Oct 20 15:09:13 2021 教育部3招杜絕雙薪肥貓 今年僅1千名退休軍公教轉任私校 2021-10-19 12:51 聯合報 /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