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千萬年薪Google工程師養小三「給妻2萬生
※ 引述《qazxc1156892 (QQ)》之銘言:
: 新聞標題: 千萬年薪Google工程師養小三「給妻2萬生活費」 私生子成通姦鐵證
: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 桃園一名Google工程師年薪超過1000萬,他的妻子去年指控,工程師將給她的生活費從5: 萬減為2萬,卻開BMW和小三出遊、吃香喝辣,甚至同居,小三還懷了他的小孩,提告向兩: 人求償百萬。一審因證據不足,桃園地院判正宮敗訴,後來人夫和小三的孩子出生,正宮: 又提出上訴,兩人才坦承發生性行為並生子,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兩人要賠正宮1百: 萬元。
: 正宮指控,她和丈夫在一起25年,育有1子1女,丈夫卻不顧她辛勞持家,在外包養小三同: 居,讓小三懷有身孕,又開著婚後買的BMW和小三出遊、吃好用好,卻在她外出上班後,: 把給她的生活費從5萬減為2萬。此外,小三更不時使用丈夫的手機,偽裝成丈夫和她聊天: ,內容極盡尖酸刻薄,讓她飽受煎熬,夜夜失眠,認為丈夫拋棄糟糠妻,根本和殺人兇手: 沒兩樣,要對丈夫和小三求償100萬。
: 全案審理時,人夫和小三否認正宮指控,表示人夫已善盡照顧家庭子女的責任。一審法官: 認為,正宮並未對自己的指控提出足夠證據,判兩人免賠。
: 而後小三生下女兒,正宮又上訴,人夫和小三才坦承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並生下小孩,但仍: 否認同居。法官推算小三受胎期間時,小三和人夫確實為男女朋友且同居,人夫還將正宮: 住處的鑰匙交由小三自由出入,已侵害配偶權,審酌正宮為國中代課老師,財產總額約1: 千萬,小三從事服務業,年收約32萬,人夫在GOOGLE上班年收超過1000萬,判兩人要連帶: 賠償正宮100萬元。可上訴。
: 新聞來源: https://reurl.cc/QE9ydp
這件事爭論很久了
我個人來說
很多人意見是差不多的
前H員工 身為員工
是很努力的
但是突然擔任經理
很多 能力無法勝任
另兩點 也很容易看出來能力差距
就是升職速度
通常 H會比G晚不少
同時 代碼 文件的品質
這些在內部都可以看到
我必須說 通常空降的H
能力大概要減去1.5個等級是真實的level
舉例來空降的6大概在4~5間
我看過台灣空降的7完全不懂技術的
我相信內部的人遇過同樣的 應該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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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道] 來聊聊對於“空降”的看法今天因為乃木坂29單C確定由5期生的中西アルノ擔任,板上已經有不少的討論,甚至是不 滿的情緒。在這邊想把命題擴大一點,聊聊大家怎麼看待“空降”這回事,這裡不限於空 降C,空降1排也算。 46、48甚至傑尼斯這種偏養成系的,可以從頭開始一步一步見證他們的成長,從一開始的 青澀笨拙,到後來慢慢往前面站,甚至後來安排出村去主持、演戲演電影,只要努力,前28
[閒談] 你們會在意主管是空降或外行的嗎?前天在國營服務的朋友跟我說,他們公司有個人, 疑似不滿空降來的主管從來沒接觸過相關業務, 也對職掌的工作業務不熟悉,覺得主管外行, 就在公司社團還是群組開砲,結果被管理員關注, 朋友還說,公司因為分工細,加上有輪調制度,23
Google告訴員工,今年更少人晉升為高級職位Google警告員工,與過去相比,今年晉升到更高級別( L6 及以上級別)的員工人數將減少 。 該公司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這個過程由經理主導,與去年基本相似——儘管我們的 招聘速度較慢,與穀歌快速增長時相比,我們計劃晉升到 L6 及以上級別的人更少,”由11
Re: [討論] 自認能力不夠, 但被升職, 該接受嗎?情況一. 假如你說的前提是真的 那升你大概就是因為你最聽話 公司政治鬥爭永遠是如此 但你可能面臨到的問題是 未來你會很痛苦8
Re: [新聞] 千萬年薪Google工程師養小三「給妻2萬生活費」 私生子阿肥外商碼農阿肥啦! 這邊說一下,桃園的Google基本上就是做pixel 手機的,是HTC 當初切一半給Google用的 ,也就是業界戲稱的Hoogler啦!裡面風氣根本就接近台廠,員工、高管的素質也差不多 就台廠爛人,101跟新店那邊就真的是純正Google,風氣也是比較歐美化的不太可能養出 對前妻那麼摳的員工啦!8
Re: [新聞] 前一季才啟動裁員 Google台灣宣布大舉今天無聊查了google員工的資料 分為二種 A. 文組 A1: 台大, 政大 本土碩士直升 A2: 台大, 政大,其他等級 +美英碩士學歷(多數) 前份工作經歷: HP, DELL 佔多數, 微軟一些X
[難過] 喜歡空降還是內升的主管?主管需要輪調的組織就會有空降的問題 如軍官或部分有制度的大公司 會讓基層主管培養多元的領導能力 定期在多個單位歷練 這樣升上去才會對業務有基礎的認知1
Re: [新聞] 千萬年薪Google工程師養小三「給妻2萬生活費」 私生子很多人重點都很奇怪 千萬年薪當然沒必要守著一個老女人 但婚姻本質就是合約阿 今天有一方違約 那首先先看合約人買不買帳- 說 : 我不能勝任工作,請問我該怎麼辦 按照勞基法 公司要解僱員工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 不管是用公司業務性質變更、業務緊縮或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等等任何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