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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多方科技惡意裁員

看板Tech_Job標題Re: [討論] 多方科技惡意裁員作者
nuhciewc
(nuhciewc)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19

※ 引述《Iamjkc (萬年死會)》之銘言:
: 其實本來也沒我的事情啦
: 但因為裁員這件事實牽扯到我一直疑問就是
: 是不是給錢就一定可以叫你滾
: 就我的認知是不可以 否則台積就不會有大風吹
: PIP後就是換部門 換到你受不了為止
: 多方這次有趣的就是
: 大概半年多前就知道被買了
: 後來透過獵頭狂找人
: 本來想說可能真的業務要長大
: 或是合併有人數限制之類的
: 但沒想到就在公告被收購的開始傳出了
: 有一群人被說無法併入高通要被資遣
: 這個時候就有趣了 上個禮拜剛報到的可以去
: 你老員工不可以去 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手法
: 第一是目的是為了幹嘛?
: 第二是合法嗎? 告僱用關係存在員工勝算?
: 本來想在dcard討論的 無奈.....
這種在上市或併購前裁員

是常見的手法

尤其發生在台灣人主導的公司中

之前已經過曾發生多次

員工以為被大廠併購或上市

是財務自由一飛沖天的開始

殊不知馬上到來的是裁員

通常併購方和投資者會要求被併購方或上市方

在完成交易前『優化』財務

凍結招募 或者減低成北

在台灣人主導的公司

用的不是減少創辦者或元老的利益

還是拿基層員工開刀

以前最著名就是某矽導公司

上市前強迫員工認股減持1/9(價格變1/3 股數減少成1/3)

哪時台灣人可以改變這種文化

才可以在科技業長久茂盛
面對這種PIP的變相裁員

我建議

待退老兵最大

這時就每天做自己的事

別理主管

直到他們受不了

請你走為止

至少賺到時間和資遣費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4.135.194.4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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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oad 12/03 08:44這案例又不是不給資遣費 是給了但原PO覺得

kload 12/03 08:44不能任意裁員而要走PIP程序 你做自己的事剛

kload 12/03 08:44好給公司藉口處理你

nhsh 12/03 11:55Hoogler 就不一樣了

sunsamy 12/03 14:49其實給得夠多就不會有糾紛

gs00001 12/03 16:41的確是給錢就可以叫你滾,勞基法不是保障

gs00001 12/03 16:41的員工是保障資方。

Thragna 12/03 17:30給錢沒用喔 還是不能資遣

Thragna 12/03 17:30樓上484法條沒讀清楚

hidog 12/03 17:47資遣不是給錢就合法,只是提告的不多

NDark 12/03 18:03+1 從法律上來看資遣要符合那幾種要件喔

NDark 12/03 18:03大部分人給夠錢就不跟你吵 不代表合法

NDark 12/03 18:03有很多情況是把不同國家的法律混在一起談了

NDark 12/03 18:04美國是 少數產業有工會>>>>>>>勞基法 文化

NDark 12/03 18:05沒工會的產業 美國勞基法保護多是在雇用

NDark 12/03 18:05但是在資遣這塊比較偏重資方能單獨啟動

NDark 12/03 18:06當然一定有規則但是美國資方狠起來

NDark 12/03 18:06就是不管你考績就直接先fire了再說

NDark 12/03 18:06像是之前美國大關門 Twitter大裁員一樣

NDark 12/03 18:07台灣勞基法算有約束資方但要等勞方舉報

NDark 12/03 18:08在沒舉報的情況下資方會以為不用做很多事

NDark 12/03 18:08最常見的就是要有出勤紀錄

NDark 12/03 18:08很多勞方還以為不打卡是進步的象徵

NDark 12/03 18:08結果自己就是導致公司違法的幫兇

GX90160SS 12/03 18:54美國不是有玩得更過分的 直接挖核心

GX90160SS 12/03 18:55團隊成員 連併購都不用直接放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