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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多方科技惡意裁員

看板Tech_Job標題Re: [討論] 多方科技惡意裁員作者
hidog
(.....)
時間推噓 7 推:9 噓:2 →:17

: → DrTech: 台灣哪條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同時裁員與招 42.73.43.171 12/03 21:25: → DrTech: 聘。 42.73.43.171 12/03 21:25: → DrTech: 而且公司轉讓,本來就能針對性裁員啊。只 42.73.43.171 12/03 21:27: → DrTech: 能說公司很會玩法律,哪來違法, 42.73.43.171 12/03 21:27: → DrTech: 上法院前,也可用ChatGPT查一下,看自己是 42.73.43.171 12/03 21:28: → DrTech: 否在浪費時間。 42.73.43.171 12/03 21:28
借這段聊一個法律上的現實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20012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 9 條
1. 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後再僱用工作性質相近之勞工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優先僱用
經其大量解僱之勞工。
2. 前項規定,於事業單位歇業後,有重行復工或其主要股東重新組織營業性質相同之公司,
而有招募員工之事實時,亦同。
3. 前項主要股東係指佔原事業單位一半以上股權之股東持有新公司百分之五十以上股權。4. 政府應訂定辦法,獎勵雇主優先僱用第一項、第二項被解僱之勞工。


還真的沒看到有法令禁止同時大量解聘又招聘的....
第九條第四點寫了等於沒寫 = =|||

大量解聘大概就是需要通報勞工局,會需要跑程序
勞資調解(付完資遣費)之前雇主可能會被禁止出境之類
然後就沒了....|||


每次都覺得政府與其在那邊大內宣經濟多好,不如先加強勞權保障...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72.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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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Dark 12/03 21:53因為增加勞權不會收到政治獻金

NDark 12/03 21:53選票也不會顯著增加

floriany 12/03 22:37經濟好跟勞權邏輯上並無關係

hidog 12/03 22:45是沒關係啦,但我覺得改善勞權比吹GDP重要

aiueokaki 12/03 23:19吹GDP有選票。改善勞權只會得罪金主

physicsdk 12/03 23:24台灣經濟好就是建立在勞工權利薄弱之

physicsdk 12/03 23:24

gamer 12/04 00:04修改勞基法是立法院的職權.....

a73826491 12/04 00:28一般修法由行政端提出才是有效率的 行

a73826491 12/04 00:28政立法人數資源不成比例 是逼不得已或

a73826491 12/04 00:28是有衝突才會由立法提出

houjay 12/04 02:10你知道勞動部長是誰嗎

brightest 12/04 07:25修這種東西 ㄧ般人無感遇到才有感 多

brightest 12/04 07:25放假才有感 也修過法了

Arashi0731 12/04 07:47因為政黨金主都是企業啊…

Thragna 12/04 08:23是沒寫不能,但這樣會不符合解僱要件

DrTech 12/04 08:36照上篇原文,也不是同時招聘與解僱。而是

DrTech 12/04 08:36先招聘,再解僱。與此條法案還是不太一樣

DrTech 12/04 08:36的。

Iamjkc 12/04 10:59看來也是個出來洗地的

klinjohndoe 12/04 11:12https://i.imgur.com/rQoMF3r.jpeg

Peter911 12/04 18:14現在只有藍白不想修的法案 有問題賴給清

Peter911 12/04 18:14

una283 12/04 21:08因為他是先大量招聘,再解聘的。

una283 12/04 21:09解聘剛好又是併購時節

symeng 12/05 09:50這次高通併購多方不適用這條啊

wartwo 12/05 10:49大量招聘,會不會是讓公司虛胖,好跟高通

wartwo 12/05 10:49談條件,談到好條件,再瘦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