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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也許employment at will對科技業較有利…

看板Tech_Job標題[討論] 也許employment at will對科技業較有利…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時間推噓 1 推:22 噓:21 →:54

如題,之前在網上與某人聊天,他是曾在米帝獠牙四巨頭某間公司當過SDE,最早是在亞麻當intern拿到return offer開始出道,經過數次跳槽與轉換跑道,他現在是某UnicornStartup擔任Principal engineer。

然後他就提及了employment at will這東西,說直白些就是勞資雙方隨時都可以自由自在terminate雇用關係,表面上,老闆要fire人,就不用預告啥的,看起來對勞工非常不利,不過反過來看,勞工未來有更好的發展,也可以說跳便跳,好些最多2 weeks notice。

仔細想想,臺灣也許需要這種制度,雙方隨時可自由terminate雇用關係,那肯定是有利於科技業的發展,特別是工程師,臺灣的工程師,大家都是知道都得靠跳槽加薪,如果
是employment at will,就更好了,也不用擔心因為過長的預告期,搞到最後到手的
offer有可能就這麼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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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72.215.5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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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Wck 04/11 11:37員工本來就說走就走啊...

DrTech 04/11 11:39看不懂,台灣不就隨時可離職。即使你不遵照勞基法提

DrTech 04/11 11:39前預告,也變成曠職直接變離職。

DrTech 04/11 11:42另外,拿到offer的到職日,可以談。而且符合勞基法

DrTech 04/11 11:42預告期很平常,不可能會有預告期太長offer飛掉的情

DrTech 04/11 11:42況。

tedium 04/11 11:42台灣在離職上本來就是想走就走 資遣很難

NeihuSnape 04/11 11:43台灣最多也是30天就可以走

EKman 04/11 11:43這根本就是有利資方,不要裝了

DrTech 04/11 11:44而且台灣各公司都可以談30天內提早走阿,勞資雙方都

DrTech 04/11 11:44接受就好。法律規定30天,不代表一定要留30天。

我記得臺灣政府單位的一年一聘型的約聘職比較硬,所以未來規劃跳槽,還是別幹超過兩 三年。

ejnfu 04/11 11:45美國at will沒有比較好啊 XD

WomanizerNo704/11 11:46二樓 直接曠職是沒關係 但你在法定預告期間就有新

WomanizerNo704/11 11:46公司的勞健保 會被原公司告

這就是employment at will對勞工有利的實證之一。

kk126203 04/11 11:49原po大概沒體會禮拜五早上一到辦公室老闆就說今天

kk126203 04/11 11:49要terminate你的employment 那種身為勞方的絕望感

badalghost 04/11 11:54在台灣有利資方而已,連加班費都卡還談什麼遣散

gn01216674 04/11 11:55台灣是高分紅+超低底薪,玩法不太一樣吧

justdoit 04/11 11:56老闆笑呵呵

moboo 04/11 11:57對法規不清楚的人才會覺得這樣好XD

moboo 04/11 11:58他就是過得太順利了只知道去找自己有利的東西不知道

moboo 04/11 11:58最慘的時候會怎樣

moboo 04/11 11:58台灣老闆要玩這個就外包的就好了

truevines 04/11 11:59at-will要看你有沒有妻小房貸。有的話某天早上去上

truevines 04/11 12:00班,跟你說你被炒了,馬上收東西回家。你就會擔心下

truevines 04/11 12:00個月的房貸、學費、生活費怎麼來了

套句老米常說的臺詞之一:Always have a plan B. 入職後基本功的複習(包含刷題)絕不能停。

yamakazi 04/11 12:00你看看歐洲人家怎麼玩

yamakazi 04/11 12:01美商到歐洲開分部的時候也是at will嗎

yamakazi 04/11 12:03台灣也改成跟美國一樣兩週發一次薪水好了

Strongly agree with you.

Arnol 04/11 12:04給有競爭力的人用的 雜魚還是乖乖被勞基法保護吧

蔡姥姥有明示過:你們要自立自強啊…

Dannyx 04/11 12:16

EKman 04/11 12:18有競爭力的人也用不到啦,這種就是騙騙新手的

怎麼會用不到,幹超過三年,如果有更好的工作機會,就是用得到啊,無關競爭力。

ejnfu 04/11 12:20at will 根本只對資方有利啊

ejnfu 04/11 12:22勞工本來在台灣也是說跳就跳啊,頂多提前一個月講,

ejnfu 04/11 12:22美國一般也是2 weeks notice

ejnfu 04/11 12:22相比勞工隨時可能無預警當天被fire,at will根本對

ejnfu 04/11 12:22勞工不利

Employment at will,勞工要fire their boss連這30天都完全不用。 還要等30天,it's a waste of time...

EchoRyne 04/11 12:25不懂哪裡好

要跳槽就很好啊…

aowen 04/11 12:29我看你是不懂

What so ever,反正即便是現在,臺灣人還是那種有一份工作就得幹一輩子的終身僱用觀 念。

※ 編輯: jobintan (163.17.246.54 臺灣), 04/11/2022 12:31:05

ckp4131025 04/11 12:29為了得到這30天跟付出的代價完全不成比例

getbacker 04/11 12:30勞工離職對雇主來說只是少了一個人,再找人來補就好

getbacker 04/11 12:30(甚至是不補)但是對勞工來說突然被解雇可能是一個

getbacker 04/11 12:30家庭很快就會陷入經濟困境,你覺得這樣是平等關係?

ckp4131025 04/11 12:30要跳槽根本不差那30天

gn01216674 04/11 12:31我也覺得原po可能不太懂台灣的玩法

CCWck 04/11 12:32台灣很少壓30天的,有些還希望你趕快走,待在公司

CCWck 04/11 12:32也無心工作

aowen 04/11 12:34根本沒人care幾天好麼 重點是分紅被綁啊

CCWck 04/11 12:38一堆白話打英文是怎樣,優越感?

ejnfu 04/11 12:40首先要跳槽根本不差這30天... 而且前面說了,一般美

ejnfu 04/11 12:40國人離職都是2 weeks notice,這樣中間也才差2個禮

ejnfu 04/11 12:40拜好嗎?跟隨時可能當天被fire的風險比起來,一點也

ejnfu 04/11 12:40不值得

NerVGear 04/11 12:41沒出過社會?

Messibugoo 04/11 12:43分明是年輕人剛出社會的言論,你過40歲遇到景氣不好

Messibugoo 04/11 12:43再回頭來看看

NerVGear 04/11 12:45正常一點的科技公司都馬叫你要滾快滾 留下來要付你

NerVGear 04/11 12:45錢還不能做事

Mchord 04/11 12:48公司可能花了幾個月面試才找到一個合適的人,怎麼

Mchord 04/11 12:48可能不願等離職預告期...又不是日結工晚來就不要了

abbei 04/11 13:01講得像是公司沒你不行,一定要留你一個月,別想太多

abbei 04/11 13:01

wcre 04/11 13:08錢夠多或實力夠強才能這樣玩,公司錢不夠多沒人要

wcre 04/11 13:08

wcre 04/11 13:08自己實力不夠強,隨時都可能被裁

spath 04/11 13:30事實上很多公司都不會要你待滿預告期,人都要走了

spath 04/11 13:30交接完趕快滾,省得在內部搞破壞

s869225 04/11 13:37資方找人可能從原本的備選找就好 勞工被開除 面試什

s869225 04/11 13:37麼怎麼都要1個月吧

gn01216674 04/11 13:41正常來說,拿到offer後,也很少公司嫌一個月太久的.

gn01216674 04/11 13:41..原po要嘛沒上過班/跳過槽,要嘛就真的太年輕

gn01216674 04/11 13:42開缺到找到人來上班,五個月內完成都算快了

KNOWLEDGE31204/11 13:59夢裡什麼都有

dildoe 04/11 14:09慘了 製造業專門把事拆成國中生也會的怎樣at will!

dildoe 04/11 14:09如物理上fire at will XD

aowen 04/11 14:21…果然學生

HenryLin123 04/11 14:39英文有很好逆?晶晶體看了就欠噓。

soushi 04/11 14:44現行台灣勞工最多30天預告,新公司到職日可談。這對

soushi 04/11 14:44台灣勞工有利在哪?

MAGICMCGRADY04/11 15:00胡說八道

virdust2003 04/11 17:04不推

xhung 04/11 17:49員工離職哪有什麼限制? 綁住的錢?

zaiter 04/11 18:02台灣資方不想付資遣費啊

loadingN 04/11 18:29法律規定最多30天,沒有一定要30天,真的沒限制,你

loadingN 04/11 18:29就保佑自己不是那個吃屎的,老闆發獎金前一天開除你

loadingN 04/11 18:30,同是不爽交接直接閃人丟爛攤子給你收

smallcar801 04/11 19:28曠職是要告什麼=.=

wavier 04/11 22:55這腦袋跟邏輯,笑死

ruisme 04/12 00:10差30天到手的offer就會飛 那我看也不是什麼精英

zhuzii 04/12 01:02我看你是不懂 台灣勞基法是跟歐陸的 兩邊邏輯不一

zhuzii 04/12 01:02樣 被保護的狀態下你都不敢跟老闆要加薪 還at will

zhuzii 04/12 01:02 笑死。對了 現在也是想走就可以走 預麨蟀O保護勞

zhuzii 04/12 01:02工 不用待滿 跟老闆講好就可以先走

LucasGiolito04/12 07:59?

LucasGiolito04/12 08:00英文好好喔

lturtsamuel 04/12 09:06一個月都等不了還跳什麼槽== 你能體會旁邊同事突然

lturtsamuel 04/12 09:06消失東西都不交接有多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