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蘇建和島國殺人紀事
最近看到這個紀錄片
真的覺得很扯,檢方法官重頭到尾就是用
一個刑求出來的自白在判案
以前會認為就算刑求也不至於會承認殺人
後來看到江國慶案,才知道我以為的只是我自以為
在王文孝被槍決前所謂的人之將死,其言也善
也真的好傻好天真
死刑犯,就算要死也要盡可能
隱惡揚善,難到不會是故意拖別人下水,營造像是被朋友蠱惑,不管死後別人怎麼說,自己爸爸媽媽至少還有得解釋
再者反社會人格的,甚至覺得死之前再整整警調單位才甘心
王文忠在跟蘇建和開庭時,還對蘇建和說
真的很抱歉,你根本不認識哥,怎麼可能會一起
殺人
時代的眼淚,這些或許只是冰山一角,以前的警察,檢察官,在缺乏科學辦案的技術,很大程度都是憑直覺辦案,然後在屈打成招
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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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慘案之一
還有徐自強、江國慶、鄭性澤、邱和順、
謝志宏
還有徐自強、江國慶、鄭性澤、邱和順、
謝志宏
每個都是人生悲劇
所以我我看待大案子都是疑罪從無啊
上次看到美國可能是冤獄的 還在持續被關
除非有確切的證據
X調查就很多外國冤案阿,那年代哪來平行
時空科學辦案
胡佛在位時的FBI,看對嫌犯是不刑求人道
溫恭良檢的單位
80年代前全世界黑道犯罪猖獗年代,還講
什麼人權
呆丸出個陳進興就驚呆,比老美連環殺手
都小兒科,不然以為美國驚悚劇都編劇腦
補嗎
現在鬼島法官判案的理由也沒有比較
好
兩人素不相識,並無夙怨,故原告之
證詞,應當可信
這什麼鬼島法學邏輯啊
殺死不認識的陌生人案件多的是,不
也素不相識
當時法醫也爛到有剩
院檢邏輯是:重大社會案件一定有共
犯,不可能只有一個人犯案
現在一樣是自由心證啊 人又沒進化
都過去了。現在是犯罪也是輕輕放下的年代。
活在過去沒意義
檢警司法體系沒有淘汰機制,根本就是法治
笑話
也很佩服記者能拍出這些現在ㄉ記者
請加油
這齣我也有看,還看到蘇建和本人
當年也是自詡科學辦案
還是很多人認為他是殺人犯
曾經跟一位與蘇建和案有關的律師說到這
個案件 他是說蘇建和等人有無犯案其實
很清楚 只是證據取得有瑕疵 從一審到
終審 已經沒有法官能再迴避該案 但是大
家的看法都一樣 其實結論很清楚
有沒有犯案只有當事者跟神知道 我們除
了用證據判斷外哪有其他方法 要怪就該
怪檢調亂來
邱和順現在都還在北所
明明有退休警察出來做證他被刑求
這是新證據 但法院還是駁回再審聲請
別說新證據 好久以前就證明是被刑求了
但始終每一審都是維持死刑判決
真的很過份
邱和順在押的時間已經超過最高執行刑
時間
只要認罪 經過法院酌減 馬上能出獄
但他始終不肯承認 還不就是因為沒做
今天補看。法庭上的對話真的很明顯的真情流
露。好可憐QQ
我高二那年看了這部片 算是社運啟蒙
後來大學參加工運社團 一度認真想當
成志業 不過後來還是淪為打工人
1
[討論] 蘇建和三人真的無罪?1人真能砍殺2人79刀?號稱台灣司法史上最大冤獄案:蘇建和三人案 20幾年來 無數次被判死刑 中間有判過一次無罪 但馬上又被推翻 又再判回死刑7
[問卦] 蘇建和案那幾個人呢?如題 大概三十年前的蘇建和案 當年被警察刑求水刑到昏厥 然後電擊棒電下體電醒 還把人電到下體潰爛 崩潰想自殺撞牆就讓他們戴安全帽X
Re: [問卦] 「判死刑 遇到冤案怎麼辦」如何反駁很多推文說罪證確鑿 沒有冤的那種可以判死刑了吧 問題是臺灣法官判決就是認定了罪證確鑿才判刑的阿 台灣是無罪推定, 會判刑肯定是認定了罪證確鑿 江國慶案 就是他自己都承認 還自己親手寫下自白認罪書5
[問卦] 以前的軍方真的很黑嗎?最近看完台灣犯罪檔案的江國慶案翻拍 以前軍檢察官可以拒絕警察調查 軍法官自己審判後槍決 把犯人刑求致死說是自殺 還能拒絕醫官驗屍5
[問卦]可能是冤案 卻硬上訴的檢察官與判刑的法官古今中外都有所謂的冤案 當然臺灣也不例外 但有些是差點被冤枉而死 像是蘇建和案 徐自強案 但平反出來之後人生也半毀了2
Re: [新聞] 冤獄18年!改以每日5000元上限折算 謝志你沒概念喔? 那我簡單講一下 郭俊偉與謝志宏是朋友, 兩人在路上搭訕+脅迫一個女生帶回家, 郭俊偉性侵那個女生。 之後三人外出,郭俊偉拿刀刺死女生。3
Re: [新聞] 男遭懷疑私吞款項 被燒燙鐵鏟直烙生殖器沒有深仇大恨就把人殺死,這種人更冷血、更可怕,更危險 法官是吃屎嗎?居然輕判這種殺人犯? 然後讓這種危險人物關沒幾年又出來危害社會 而且凌虐致死,比直接一刀斃命的殺人更殘忍、更冷血、更沒人性、更令人髮指、更變態…應該判更重才對,怎會還輕判? 我覺得中華民國的法官從以前的蘇建和案就可以看出,根本都不適任!1
Re: [新聞] 《殺人不償命》死囚翻案恐將趴趴走 法殺人獻祭的思想還是沒變 忘了鄭性澤、徐自強、邱和順嗎? 檢方和警方讓人被判有罪的方式毛骨悚然 要是定讞馬上處死,這些人早就死了 剛好湮滅警方瀆職亂辦案證據2
Re: [新聞] 台南法官涉霸凌部屬 重創司法形象 司院不遵守程序正義 法官心目中認為是誰就寫小作文定罪 這樣才是你想要的法治國嗎? 蘇建和案真的是台灣司法的恥辱 警察拘提超過2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