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作者
jackhu0918
(天使在夢中遨遊)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26

※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 引述《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之銘言:
: : ※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1XcStdYA ]
: :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看板: Boy-Girl
: : 標題: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 : 時間: Sun Nov 21 12:41:06 2021
: : 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 :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
: : 先說結論
: : 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 : 至於為什麼我這麼支持?
: 那我反過來請教這位律師:
: 如果這個女的反過來,指稱是律師您
: "愛慕她,不停追求她,讓她不勝其擾、心生畏懼",
: 然後不斷提起告訴,那您要怎麼辦?
: 沒錯,如果沒有跟騷法會遭遇您這樣的狀況,
: 但是有跟騷法之後,在您身上的困擾還是沒辦法解決!
: 結論,這位律師的狀況與跟騷法成立與否無關,
: 成立跟騷法也不見得能解決對方糾纏的問題;
: 身為法律人沒有考慮到這種反過來的狀況,只能說荒謬可笑了。

我認為在這項法條確立的同時,

也應該修法加重誣告的刑責。

在保障被騷擾者同時,

也應該想辦法打擊誣告的歪風。

必竟誣告真的已經變成一種社會現象了。

幾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性侵或性騷擾誣告等新聞。

誣告除了讓被害人遭受肉體、精神和財務損失外,

也常會對被害人造成人格上的侮辱,人際關係上也

都可能蒙受重大損失,也就是社會性死亡。

甚至被害者家人都有可能受到牽連。

像馬幼興的案件,不只馬幼興本人受害,就連他的

女兒也因此在學校遭到霸凌。


而媒體報導的方式也很奇怪,對於男性嫌疑人常常

還沒定讞就幾乎把人家身家資料都掀出來了,對女

性則是常常連已經誣告定讞了卻還不知道在說誰。

這種誣告以及偏袒單一性別的歪風如果不解決,也

難怪會收到許多反對的聲音吧!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5260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250.198 (臺灣)
PTT 網址
jackhu0918:轉錄至看板 Boy-Girl

11/22 00:14

OIHIO11/22 00:23同意你~這個法條誕生的動機也是因為那些大多為無辜被殺害

OIHIO11/22 00:23的女性被害者…但無可避免會有人濫用這個法條,真的要好好

OIHIO11/22 00:23加強一下@@

karol199511/22 00:26贊成 超討厭誣告的人 害告的人之外 還害到那些真正的

karol199511/22 00:26受害者好不容易提告發聲時還會被八卦版質疑是不是越想

karol199511/22 00:26越不對勁 根本二次傷害

jackhu091811/22 00:41真的很希望女生能夠體諒一下,因為誣告歪風真的很猖

jackhu091811/22 00:41獗,在這樣的情況下又有跟騷法,真的會讓很多男生連

jackhu091811/22 00:41走在女生後面都要擔心會不會被誣告。

sdamel11/22 00:55我想女性無辜受到殺害的防治應該不等於跟騷法,屏東的案子

sdamel11/22 00:55根本是擄人殺害,況且刑法中很多母法就已經夠罩了

NSlice11/22 01:09認真覺得男生也該開始“學著好好保護自己”了,法律不完美

NSlice11/22 01:09但也不能總是只要女性體諒瘋子犯罪者,有跟騷法涵蓋不能救

NSlice11/22 01:09濟之處我很慶幸,男生請好好保護自己

karol199511/22 01:38回推文 我覺得屏東的案子就是需要跟騷法耶 那位受害者

karol199511/22 01:38前期完全就是「反覆且持續及使她心生恐懼」當時她就是

karol199511/22 01:38報警卻沒有相關法律可以嚴懲加害者 才會導致後續發生

karol199511/22 01:39 所以才需要一個法律去先制止那個加害者的行為 而不是

karol199511/22 01:39讓他無罪可罰的繼續有恃無恐的跟蹤 你說夠罩的母法等

karol199511/22 01:39到出事才判根本已經沒意義了 人都受到傷害了

karol199511/22 01:51然後是也不用杯弓蛇影的覺得全台女都會誣告人啦 講真

karol199511/22 01:51的執法單位不是擺飾品 瘋子想誣告成功也沒那麼容易 是

karol199511/22 01:51覺得不用因噎廢食的就否定跟騷法

qec11/22 03:33推誣告加重刑責

sonora11/22 05:02你知道怎樣法院才會認為是誣告?

sonora11/22 05:03對了,除了和性別相關的事情,被告馬上上述對方誣告

sonora11/22 05:04很常見。在那邊以為誣告罪是你們的救濟

sonora11/22 05:05完全沒有知識也沒有常識

xiao2chen11/22 09:31同意

ITME11/22 09:40可是誣告的犯罪者,數據上是男性佔多數,難道都甲甲在互告

ITME11/22 09:40

Abbott82110511/22 11:00誣告是男性佔多數,但是誣告性侵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