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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離婚不需要理由各位怎麼看~

看板WomenTalk標題[閒聊] 離婚不需要理由各位怎麼看~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時間推噓24 推:25 噓:1 →:53

如題

英國推出無過失離婚

離婚不需要理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iivfaA8iEU

對比現行台灣的制度

離婚除了兩邊講好外

其他都是好麻煩的過程

一方不愛了為啥不能離呢?

不愛了就離難道不好嗎

愛你不需要理由~當然不愛你也是不需要理由的

各位覺得呢?

德政?

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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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35.134.74 (臺灣)
PTT 網址

mazinnng05/08 16:47離婚不需要理由是德政

Agneta05/08 16:54台灣也是兩邊講好就去離婚啦 除非一方不甘願啦

太多不甘願的了~ 感情中很常見的不就是一方在問說:我到底哪裡做錯了什麼?

amaranth556605/08 16:56不需要理由那何必結婚?

結婚也不需要理由阿~就愛阿~ 離婚也不需要理由阿~就不愛阿~

※ 編輯: yniori (218.35.134.74 臺灣), 05/08/2022 16:58:13

anmimo05/08 16:59婚姻板才一篇先生不願離的

Agneta05/08 17:01只要有人不甘願 就會很難離婚

Agneta05/08 17:02所以結婚前多想一想

linyap05/08 17:02兩方甘願的離婚很難啊 只要有一方執著不放手就走不了了

k853090805/08 17:06台灣離婚幾乎都不是兩邊講好 都是一邊想走 一邊死不

k853090805/08 17:06放 最後直接上法院

lululun05/08 17:08當然不行 又不是分手 以後的人都不結婚 隨便交媾算了

lululun05/08 17:08結婚又沒意義

Agneta05/08 17:08上次我朋友結婚一年覺得兩人個性不合想離婚 還好對方也願

Agneta05/08 17:08意 真是鬆一口氣

cat042905/08 17:09婚姻打官司本來就該是在解決財產分配跟小孩的監護權及探

cat042905/08 17:09視權,其他的感情及情緒問題應當回到當事人自己協調。

cat042905/08 17:12結婚的意義本質上就是財產分配與繼承

cat042905/08 17:13不然扣掉配偶的繼承權,你要結婚嗎?他對你一輩子忠貞,

cat042905/08 17:13只愛你一個,但你不能繼承財產。這樣不是更完美,愛超脫

cat042905/08 17:13一切。

benedict7605/08 17:16財產掛在某一方就喬不攏了。

ibaby05/08 17:19很難 光有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就吵翻天了 然後一定有人賴帳後

ibaby05/08 17:19續繼續

ZE553KL05/08 17:39台灣的民法真的非常不合理且落後

newsnew05/08 17:48結婚也不用理由啊 那離婚為什麼要理由

lululun05/08 18:08那就不用結婚啊

lululun05/08 18:09沒保障 結婚幹嗎

valentian05/08 18:19小孩和財產分不均啊

xulu005/08 18:33 絕對是德政啊!

sdamel05/08 19:00依照台灣目前雙方的需求其實同居,另外信託財產就夠了,根

sdamel05/08 19:00本不用結婚

lululun05/08 19:05既然如此這些人就選擇不要結婚 選擇結婚的就是選責更有效

lululun05/08 19:05責保障的

lululun05/08 19:06什麼都要染指 又不要負責

lululun05/08 19:07不結婚就好不是

Xan51412305/08 20:04結離婚本來就應該是自由的...不然結婚就好像是感情上的

Xan51412305/08 20:05自由刑

lululun05/08 20:06要自由就不要結本來就是選項 為了自己的不負責 要去染指

lululun05/08 20:06婚姻也是真的自私

lululun05/08 20:07還是不知道交往這回事

lululun05/08 20:07或是交往不夠你穩住一些事 所以搬婚姻留人

lululun05/08 20:08然後再來求無責任

NomeL05/08 20:27因為結婚就是婚後財產共有啊== 你不爽可以不要結

NomeL05/08 20:28結婚本來就只是一種保障不是?又不是一定要相愛才能結婚 你

NomeL05/08 20:28想要自由就不該結婚

zip04505/08 20:42男女版不是一堆分手要理由的嗎

uptowngirlv05/08 20:54交往需要兩個人同意,分手只要一個人決定!

blackway022605/08 21:53婚姻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wanters05/08 21:56那財產分配可能要有配套不然就結婚->馬上鬧離婚洗財產

wanters05/08 21:56感可以成為新興行業

s891013905/08 22:07德政

ll111705/08 22:13說實在的離婚真的不太需要理由比較好,不然另一方都理所

ll111705/08 22:13當然的認為不用付出

aloveparu2705/08 22:15真正麻煩的是婚姻制度吧 這個制度就是希望大家最好

aloveparu2705/08 22:15都不要離婚

lululun05/08 22:20要講幾次 覺得離婚不需要理由 何必要結婚

lululun05/08 22:21不想負責 明明可以不結就是活選項

lululun05/08 22:29講到底為了圖什麼才需要請求婚姻 想免責一腳踢開當然也不

lululun05/08 22:29能單方任為之

deeperdive05/08 22:42結婚是雙方同意的契約 離婚為何不用?別自助餐

linlinjiang05/08 22:43有人崩潰了

tomx05/08 23:19雙方父母率先反對

sexylippppp05/09 00:11沒理由也是會掰出來拉

e363357705/09 00:50契約成立要雙方合意,解除只要單方意思表示,自己想想合

e363357705/09 00:50不合理

Sasa05/09 01:23只是覺得這樣結一結又離一離若有小孩對小孩很不

Sasa05/09 01:23公平

amida95905/09 02:36東方社會別想了 結個婚就要拜對方家祖先孝順雙方父母的

amida95905/09 02:36陋習一堆 沒保障誰要結婚 說德政的只是在幻想

wayne75305/09 03:03照lululun說法 乾脆廢除離婚好了

blue123405/09 09:02乾脆拔除婚姻制度算了?

blue123405/09 09:04不論異性戀含有同性戀在台灣一律結婚沒有法律效益,這

blue123405/09 09:04樣好嗎?

blue123405/09 09:04還有啦幹

liuman05/10 19:37這在英國社會是一大德政,英國舊法要離婚,除非是通姦暴力

liuman05/10 19:37這種重大情節法官直接判離,不然雙方同意離婚協議也要分居

liuman05/10 19:37兩年以上才能離婚 ,要是財產贍養費什麼談不攏,就要分居

liuman05/10 19:37五年以上法庭才來開審離婚,等判完都六七年去了,我在英

liuman05/10 19:37國工作就認識好幾個同事坐婚姻監的,人生精華期都被拖掉,

liuman05/10 19:37終於修法通過他們也算是提早解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