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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這樣算檢討被害人嘛?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討論] 這樣算檢討被害人嘛?作者
sdamel
(=ˇ=我今天看到的癒合程s)
時間推噓 推:0 噓:0 →:2

※ 引述《darkkeeper (Elite35P)》之銘言:
: 各位版上的大哥大姐好,這是小弟第一次在這版發文,因為剛剛騎車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 一件之前在推特上看過的文,想來問問大家的看法。
: 文章大概內容是有位女生買完早餐放在腳踏車籃子裡,結果她下車幾分鐘後好像是去超商: ,回來後早餐就被人偷走了。
: 而下方有人回文先是安慰她,然後說下次別把早餐放外面就好了,不過文章主人回說:我: 又沒作錯事,為什麼我要為了那些小偷改變我的作法。
: 想一想文章主人說的也沒錯,她是受害者那方。
: 不過像加害者這類小偷又是防不勝防,一般觀念大概是保護好自己,不過像這種保護好自: 己的觀念是不是反而變成對受害者的一種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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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有人說穿著暴露被強活該

其實

事實上

這是一種比例機率問題

保守的人佔大多數

保守的人認為穿著太開放增加被侵犯的風險

其實這就是因為保守的人佔了大多數

穿著開放的出頭鳥才會被盯上

這件事還真的是被“正常人”害的

然後被害者再被正常人檢討

難道白曉燕被綁當天穿線泳衣上學嗎

其他綁架案侵犯案的被害者?

你各位就是因為從小到大就認為死活就要正裝

所以鄭捷才有辦法藏刀混上車廂

砍了半天還有人在睡

但是如果大家都穿著清涼

至少穿多的你會有警覺

至少不會被圖窮匕現

而不是以倖存者之姿

以倖存者偏差在教別人如何規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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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2.20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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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ott82110506/05 13:21就真的活該啊==

sonora06/06 14:46可是性侵犯不是用穿著挑被害者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