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規則補述 電視輔助判決不計挑戰次數規定
規則補述
【電視輔助判決可更改判決之項目及規定】
四. 若轉播單位因外在因素無法即時提供重播畫面、或提供之畫面未完整拍攝過程、距
離過遠或有所遮擋,以致無法顯示該判決之正確性與否時(非指接近之Play),總教練
此次挑戰權無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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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66.8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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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m92084 (180.217.66.81 臺灣), 08/25/2023 19:15:37
推
不曉得裁判跟龍貓有沒有注意到這點
剛剛聽說有廣播 所以應該是都知道了
※ 編輯: sam92084 (111.255.28.141 臺灣), 08/25/2023 19:17:09→
因為郭俊佑的頭盔 所以挑戰次數不會扣掉
推
所以裁判才會跑去跟大餅說啊 不然挑戰就對統一有利不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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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解釋
推
希望可以改挑戰成功不會扣次數
推
我也希望,如果還要扣,那反過來裁判不用被罰出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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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一場才預備一個 你以為有25個嗎
推
我是說如果要那麼限制次數卻還能被推翻兩次以上的話?
推
樓上建議一場比賽要準備幾位裁判?另外背後的裁判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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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徵?
推
有誰1場比賽裁判會準備25個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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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大螢幕沒出局卻說證據不足 挑戰次數被其實這規則 大家都懂吧 沒有明確證據可以改判 就是維持原判 扣挑戰權一次(成功都要扣了 何況這個) 那種不扣的 就是遇到特殊狀況 比如說現場停電 比如說攝影機剛好幾秒鐘全都沒訊號36
[閒聊] 昨日 味全vs兄弟 二壘輔助判決第一時間是safe 曾馬上示意教練團申請電視輔助判決 後來維持原判 當下曾也很不開心說是離壘了 後來經過大家的轉發36
[討論] 裁判主動電視輔助挑戰的標準到底為何阿?大家一直在吵林威助到底有沒有出來,但既然林威助在媒體採訪時表示:「其實依照規則走,就是上去提出要求,決定權在裁判。」那林威助應該確實就是有出來表示一下,只是影片畫面沒有拍到。林總出來爭取權益沒有錯,總教練本來就要在任何時候幫自己球員爭取權益,這沒問題。 但對於裁判開會討論後決定主動電視輔助判決有兩個問題? 第一個是這是個爭議很大的判決嗎?有重大影響到比賽的結果嗎?為何只要有提出質疑就要看? 而且兄弟兩次的挑戰權都失敗,那兄弟對於這次的異議,不就可信度下降,那為何裁判還要看?重點最後還發現判決無誤! 那難怪葉總不爽!23
[問題] 這PLAY不用明訂條文?(找到啦!內有補述)兩邊都因為三壘審喊界外都暫停動作 威助覺得沒喊界外擊球跑壘員都跑到三壘了 龍貓覺得沒喊界外朱哥就會奮力去追球 變成主審自由心證,雖然我覺得這個判決兄弟吃虧啦 大家怎摸看?28
[問題] 看電視判都還有爭議,要怎麼說服大家裁判本來就是要在場上做出正確的判決 至於裁判有沒有判錯的空間? 當然有 裁判判錯不外乎幾個因素 1、裁判太菜- 我在想是不是大部分的人都太過侷限在「挑戰次數」,如果我沒記錯,網球、 羽球跟排球的電視輔助判決,都是以「挑戰失敗次數」計算, 挑戰失敗達到規定次數才喪失挑戰權,未達規定次數則不喪失挑戰權。 以原po的舉例來說,就是只要挑戰成功,因為還沒失敗所以可以持續挑戰, 但只要失敗一次即喪失挑戰權,同一場比賽不得再提出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