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60人契約保留外名單是否需要設冷靜期
看到已經有球隊表示「確定會再簽回」了
那這樣公佈60人名單的意義在哪裡?
況且今年台鋼還有優先議約權,
「新球團前兩年可以與戰力外選手在12月31日以前優先議約。」
問題就出來了
人家都簽回去了,這樣台鋼還能議約嗎?
還是說就算簽回,
但是由於台鋼有優先議約,
所以原合約可以廢止不算?
如果沒有,
那麼新球團的優先議約權不就是訂好玩的?
如果有冷靜期,即使跟原球團有默契,
但是若是其他隊開香香的合約
就有機會能在冷靜期跟原默契球團爭取香香的薪水
或是直接接受新合約
況且我覺得不論有沒有新球團議約,
60人契約保留名單精神
其實就跟現在日職在弄的有點像
應該要設置一個禮拜的冷靜期、禁止簽約期
讓這對期間球團、球員、經紀人可以互相交涉
才能真正符合當初訂定「未在名單內的即為自由契約球員,可與任意球團接觸」這句精神
--
不跟你議就好啦
推
已經談好的,就算冷靜期還不是搶不走
中職優先議約都假的吧
洋將228條款你怎麼看
台灣的本來就是虛設 冷靜期只是浪費彼此時間
我覺得至少要隔年才能再簽回比較合理
選手又不一定想跟台鋼議
同意權在選手 就算有優先議約權 不跟你談也都只是空話
超詭異的規則 台鋼怎麼優先? 除非他前一個月就知道有誰
12/31前不要跟你簽啊,除非你提出比原球團更好的合約
理論上12/31無法簽約的 台鋼可以加碼
要秒簽球員可以拒絕啊 球團又不是強迫球員簽
冷靜啥 釋出後 球員就有自由可以談約 回簽可以拒絕阿
那伍鐸訊息已讀不回可以定規則管一管嗎
默契 問就是默契
確定簽回是他們談好有本事台鋼大他一倍的薪水就可以啊
對母隊也是啊,他就沒特別要留母隊你秒簽他也不理你
但如果有冷靜期別的球團提更好合約,或許也可能拿來
給原談好球隊做為加薪的手段,對球員是有正向幫助的
就算台鋼有意願 球員跟原球團先講好的 你要怎麼接觸
隔年簽回 對球員不利阿
民法也有優先購買權 難道賣家就一定要先給優先購買人?
有意願的就出價 喊簽回的只是宣示主權而已
其實關鍵還是球員的意願啦
不然這60人其實跟1人也沒什麼差別 反正我就是秒簽回
的確 有些都表示要簽回來了 那台鋼還要議約啥..
台鋼只是有"優先"議約,不代表"必須"簽約
能秒簽肯定事先就跟球團談好了,有沒有冷靜期差別不大
其實沒差啊,不過看得出有些是想丟了
台鋼還是可以插手阿 只要你能說服選手
但是這個優先在哪XD 有啦 放60外面可以扣薪
個人覺得限制60名單沒啥意義,真的不要的球團自己會丟
優先議約最後還是跟228一樣沒意義
大家都要談的時候 你可以先談 大概這樣
就單純有錢有優先 對各隊都相同
可以秒簽回 台鋼又有優先權 就很怪啊
把忠誠度高的丟出來阿 丟出來前喬好就好
你能說服球員改跟你簽 你就贏了
他只宣佈會簽回,你又沒看到他哪一天簽回...
哪有什麼忠誠度可言 打職業就是要賺錢 你有本事開到讓選
秒簽回也是形式吧 差別在什麼時候確定 反正已經說好要簽回了
手願意過去 有沒有優先權 根本沒什麼差別
默契就是雙方約定好了,台鋼丟什麼合約都不理會
優先議約,球員就不想跟你議啊
其實都有漏洞可鑽 看台鋼要不要抗議這條規定而已 畢竟兄弟先
公布簽回的球員 都優於台鋼現有戰力 台鋼不會到完全沒興趣吧
說到底就是除非你薪資或其他誘因真的對球員有誘惑 優
先議約這個條件才能發揮到作用
等到台鋼的優先議約時間過了,馬上跟原球隊簽約
因為是黃色的這樣搞你才有這問題吧 呵呵
改掉60人上限比較實在 有球團想多花錢養人 該鼓勵
新增15場網購免費退貨期(喂)
因為這跟擴編規定不一樣,沒有強迫一定要跟台鋼簽
台鋼有興趣還是可以談 中信只是說會簽回 又不代表約已簽
確定簽回翻譯一下是球團有意願簽回,台鋼真想搶人還是可
以去接觸球員。
改掉上限也是一個辦法 沒道理想多養人還被限制
真自由球員,他不想跟你談,你也沒輒啊
只要你台鋼有本事談到讓選手去就好 誰規定說會簽回 台鋼
60人就好玩的阿 反正能秒簽回
台鋼要接觸是台鋼的事,球員要不要簽是球員的事
名單外都可以談阿 有本事也可以挖過來
一直覺得60人限制 是很莫名其妙的規則
台鋼就不可以出手?
這不是上限問題啊 你要養就簽回去啊
台鋼可以開個50萬月薪搶這些人啊,就換母隊乾瞪眼了
只是說確定會再簽回 又不是已經簽好了 球員也能找別隊
台鋼再開足夠打破秒簽默契的條件不就好了?
只是說60人外的別隊可以搶 搶得走是別家球團的本事
可以出手阿 但講白了就是默契 看願不願意浪費時間精力
這麼說起來好像還真的要給冷靜期欸
除非簽回有什麼限制 不然事前都跟球員講好了吧
跟競標很像啦,有些人可以有優先出價權,看賣家賣不賣
確定簽回本來就沒有說已經簽完了 台鋼想要就去談啊
所以隊別隊開的約已讀不回 這樣不算忠誠度高嗎?
放在60人名單位不等於釋出,這點一定要搞清楚。
但在默契之下 搶人這種事很難發生
說60人沒用的 你把潛力球員丟出來試試啊
也不需要冷靜期啊,就以後都不要發新聞稿簽回誰
問題就是今天公布名單 隔天馬上簽回 別人是要搶什麼?
我覺得60人名單沒太大問題。
其實兄弟簽回的四個也不是非搶不可的等級啊,高薪挖也
不划算
其實這個提議對球員很好,對球團不利,所以…
你有看到他簽約日期嗎?
若別隊開的條件好上不少 選手又已讀不回 確實忠誠度高
球隊說想簽回,但球員也可以思考要不要跟別隊接觸。
但不太相信有這樣的人XD
他只是公開說他要簽,沒說馬上簽約吧
林柏佑當初就是樂天想簽回,但選擇跟富邦簽約。
就想像你找工作已經有一個OFFER 你可以再找家來競價
就是具文而已
那就是人家不想離開原球隊 早早就跟球團談好了
新聞稿是說 要簽回 跟 已簽約 是兩碼子事
今天丟名單就直接說簽回,的確沒有給別人接觸的時間,越
想越不對勁。
跟球員都默契好了 先講讓別隊也可以知道
也可以不說啊,讓你去浪費時間,最後發現簽不到
規定在這 台鋼還是可以接觸阿 約又還沒簽 至於選手要不
簽是另一回事
就算是默契,這個默契也是對球員方比較有利的。
冷靜期 母球團改變主意不想簽回怎麼辦
公開只是示意一下要簽回,你要開更好合約當然可以
想想已經有原球團的offer 就不會為了就業簽爛約了
60人現在變成薪資保證名單 而不是契約保留名單 XD
開20萬月薪挖可能會心動吧 但有必要嗎XD
對沒身價的球員 當然秒簽 有身價的可以不簽去試水溫
爪的新聞稿是說確定「會」簽回 不是說已簽回 當然跟經
忠誠只是因為背叛的條件不夠啊,台鋼可以年底前開出讓球
員無法拒絕的約
紀人間有默契八成是有的 但也還沒錘死 要是台鋼真的願
意去出價也還是可以啊 這種主要難道不是卡在這幾位球
員對他隊來說也還沒有到願意多開價錢去競爭的程度
你覺得名單外的球員對你有那個價值就開高價簽走啊
現在你就想成球團跟球員有口頭約定 其他球團也可以硬挖
鈔票灑得多 條件開的好 也沒有啥挖不走的
你真的以為60人名單外的有資本跟原球團談"香香"的薪水?
還冷靜期呢,以為是中國人在鬧離婚啊
你都不在60人名單內了哪來的自信可以跟原球團談加薪
覺得中職這個也是類似規則五啦,只是他沒有更完善的解
釋
簡單來講這篇就是被記者的標題騙了 以為是已經簽約
而且台鋼只是有優先*議約*不是優先簽約 主動權還是在
球員那邊
該討論的是應該把合約所屬人數拉高,才能鼓勵球團多養
人強健二軍
雖然沒有白紙黑字 但優先議約權應該是指你簽好我可以跟進
這有啥奇怪的,就變自由球員,球員想跟誰簽就跟誰簽阿
正常的優先議約權 是單獨優先出價 其他方不能出價
台鋼只是有優先議約權,議約而已,人家可以不同意
賣方放棄了 之後的買方才能遞補出價
雖然中信那幾個說會被回簽,但台鋼還是能開出更好條件去競爭
如果優先議約結果各家買方都秀報價了 沒有優先意義了
在現行制度下,只要球員同意,中信想回簽也只能放棄
就跟洋將228條款一樣啊,母隊可以優先議約,球員也可以已
讀不回
大概又要開領隊會議解釋何謂優先了
總之,60人名單的精神是名單為變成「自由球員」
如果還加上一堆奇怪的轉隊規定,就被成「受限制球員」了
原po你第一句改成這樣就跟你的內文矛盾了
問題是台鋼的優先議約權, 到底優先在哪?還是很不清楚 如果要台鋼可以優先議約, 邏輯上應該其他五支球團都不能先談吧
有什麼好解釋的,母隊只要明年一月一號再簽回就沒違反規定
除非聯盟要像NBA規定不能提早接觸球員,不然中信規則上沒問題
應該要規定原球隊回簽金額不得低於有優先議約權球隊之合
格報價
沒用啦 人家就不想轉隊
假如球團說簽回同時有跟球員達成共識,那就違反優先的意
義了。
最後回A大,你說的那是政府標案吧?中信這邊算是默契會簽回
但顯然中信並未拿出正式合約給球員看過,這樣現行規則下未違規
重點是,雖然中信宣稱會簽回,但球員依舊能跟台鋼簽新約跳槽
因為這是自由球員的權利
真的要檢討,就是要不要加一條不得提早接觸球員的規定而已
你要其他球團不能先談 那就是要加樓上那條
只不過這樣對球員是好事嗎?
原球團不能先接觸比較好,但篤定要回鍋的也擋不住
冷靜期,人家都已經默契要簽回了,想簽也很難打動吧?
應該不一定 有可能到別隊更有發展空間阿
默契這種東西還沒白紙黑字簽下去前都沒用啦 不然當年
Bozzer怎麼跑掉的
你覺得能秒簽回的,不會在之前就談好了嗎,後面接不接觸
有差?
60外不會丟什麼好料
至少設個48小時才能簽回
簽回去也超過60人啊 重點是60人的名單轉換
R大說得沒錯,默契這種虛無飄渺的根本沒用
在自由球員市場,還是比待遇、比出賽場數肯定等等條件
默契歸默契嘛 要訂個制度出來
你台鋼有本事,就開出比母隊更好的條件,還是能搶到
像去年林柏佑就不給母隊簽回啊,也不是沒有可能
這樣對自由球員也比較好,能去爭取更好的待遇
其實跟日本戰力外變育成 秒簽一樣
看要不要加 原隊簽回 卡半年 才能進60人打一軍
有夠無聊的設計~~我也這麼認為
而且預期搞這些不如先把議約期限訂出來 照理說60人名
單提出來之前各隊的新年度合約都要談完了才對...每次
到拖到年後
秒簽回 開季再把菜的又不到的移出60人就好
那就調成80人名單
你看看台鋼接下來的總教練是誰就知道冷靜期有沒有用囉
!
60人外又不等於釋出
60人外又不等於釋出
最新的新聞回答你了 根本還沒解釋細則 等聯盟解答吧
我看到了XD
可以殺價啊
就變成錢鬥啊!
冷靜期還有好處 就別隊可以開好約搶
秒簽 拒絕的話 後面真戰力外機會變高
到底哪裡不懂?中信就說會簽回,都不一定談了,台鋼可以
先接觸,到底哪裡有衝突?
34
Re: [新聞] 有合約卻沒放入保留名單 聯盟認定唐肇廷以今年聯盟給出的解釋,這會造成一個超白癡的情況: 所有複數年合約都可以往外丟,變相增加60人名單與嘲諷其他人。 看看聯盟的解釋: 「統一獅把唐肇廷放在60人名單之外,這是史上第一次仍有複數年合約的球員放在名單外 ,中職解釋,認定唐肇廷是自由契約球員,若有他隊球隊要網羅,則由二支球團與唐肇廷25
Re: [問題] 為什麼聯盟不公布30人保護名單?因為公佈沒有意義沒有利,只有弊 任何名單包括18人、30人、TS28人、契約60人 只要公佈了就一定會有情感上的不愉快 「為什麼沒有我」、「為什麼有你沒有我」 因此要去看,公佈名單的意義跟目的是什麼11
[討論] 台鋼優先議約權「新球團前兩年可以與戰力外選手在12月31日以前優先議約。」 欸不是,你中職又沒有設冷靜期 優先議約權感覺很雞肋 而且萬一是放在名單外秒簽回的 台鋼該怎麼辦2
Re: [稱讚] 秒簽回這檔事怪就怪中華職棒規章自己不寫清楚。 來看60人保護名單的規則: 第10條【保留球員】各球團應於每年11月30日前,向聯盟提出該 年度之所屬球員中,擬 於下年度締結契約的保留球員(契 約保留球員),契約保留球員人數限制最多60人,會長 於 接獲所有球團通知經審核後即公布之,球團應與契約保留 球員進行合約之洽談。(105
爆
[炸裂] 張育成爆
[情報] 今永昇太明天將不會先發99
[討論] 潘威倫引退的觀眾怎麼比想像中少83
[討論] 中職前四名是不是都累了...?爆
[分享] 潘威倫歷年成績76
[分享] 9.28潘威倫引退賽感恩儀式感言逐字爆
[分享] 今日潘威倫 優質先發 最後一舞68
[討論] 富邦季末搶高薪FA仍大有可為吧??48
[分享] 本季江國豪40
[討論] 明天老潘出場的機率是0嗎QQ51
[情報]統一獅大巨蛋本季1勝5敗 大巨蛋主場4連敗43
[分享] 潘威倫生涯被炸裂打者42
[討論] 中職還會有「你是很會打全壘打嗎?」的31
[分享] 大支FB爆
[討論] 最遺憾沒有引退賽的球星有誰27
[分享] 今日嘟嘟引退賽後儀式 中華隊戰友合照1
[分享] 樂天確定年度戰績前三16
[討論] 鋒哥怎麼不對富蘭戈說重話阿?爆
[情報] 週日爪吱右外野已開區域(G~K區)完售18
[分享] 打擊王和安打王競爭者56
[分享] 今日張育成17
[討論] 假如金龍跟鏞基一起引退?爆
[分享] 今日大巨蛋人數 潘威倫引退賽16
[分享] 五年前的今天 2019/09/29 彭政閔引退賽16
[分享] 今日嘟嘟引退賽隨拍15
[討論] 中職速球轉速最高的是誰15
[分享] 今日魔鷹X
[問題] 兄弟象VS統一,哪個數據比較多13
Re: [討論] 潘威倫引退的觀眾怎麼比想像中少30
[分享] 今日葉保弟 2支2+探戈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