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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現在年輕一代會納妾有2房3房嗎?

看板Boy-Girl標題Re: [討論] 現在年輕一代會納妾有2房3房嗎?作者
CuLiZn5566
(同理心5566)
時間推噓25 推:27 噓:2 →:24

其實真的要這麼玩

現在的民法也是允許的

因為大清律例當年是允許納妾的

所以中華民國民法當年施行的時候

也不可能一刀切

讓已經當人家妾室幾十年的被趕走流落街頭

這反而會造成社會動盪


目前的民法條文隱藏允許妾室的條文有

第 1122 條
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第 1123 條
家置家長。
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



所以這個第三項

基本上就是說如果妾室住在家裡面

那就是家屬

既然是家屬

那麼就有扶養義務

第 1114 條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至於鄉民最愛的嘿嘿嘿的問題怎麼處理

第 1052 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第 1053 條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簡單來說

如果你是大老婆

妾室入門也會對你敬酒

那麼你就已經算是知悉了

你當然可以越想越不對勁

但是這也只有六個月的審閱期

如果六個月之後沒問題

就算你是大老婆

妳老公有妾室

你也不能用這個方式把人家趕走或是吵離婚




所以整套遊戲規則弄下來

你要納妾還是很簡單

要嘛你都不要結婚

大家一起在家裡生活瘋狂做菜

人人都妾室 人人都正宮


要不然就是搞定大老婆

只要她點頭

其他人也拿你沒辦法




※ 引述《motivate (motivate)》之銘言:
: 以前老一輩的 都有2房3房 原因是有錢
: 現在有錢的還是有 但有納妾嗎
: 比如王永慶的子孫 長榮 張榮發的子孫
: 還是一樣有錢 不知道有沒有納2房 3房
: 如果說要去那邊當2/3房 現在女生會願意嗎


你夠有錢應該還是有

第 1065 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簡單來說

你妾室生出來的小孩

只要你有養育過(給錢上學之類的)

就自動認領成為婚生子女

而且爸爸還不能撤銷認領

所以要爭遺產還是沒啥問題的



事實上大清律例197x年

還是有人在用

如果大家還記得五e探長雷洛傳

當年人家的青梅竹馬差點就要用納妾的方式嫁給雷洛



只是如果只是要爭產

也沒有必要一定要跟男生住

生一個小孩確認是他的骨肉

想辦法讓他有扶養的事實

後來就能去打官司



古代的侍妾說到底

也只是比奴婢地位高那麼一點點點

一樣是很沒人權

生死也是捏在人家手上

現在義務教育普及

女生能做的事情也不比男生少

又何必一定要去當人家的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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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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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xen 10/01 01:28就想榮華富貴才去當妾室啊

never00696 10/01 01:31謝謝大大 又學到一招了

Yishanhuang 10/01 01:36推那妾系大師

tsuku 10/01 06:40不對呀 妾違反公序良俗 不能解釋成家屬才合理

就只是一種生活習慣 人家開心就好 為啥違反公序良俗? 而且這種關係也不是契約關係 也沒辦法用民法72條推翻掉

jamo 10/01 07:18你贏了,給個推~

※ 編輯: CuLiZn5566 (89.187.187.74 美國), 10/01/2023 07:45:04

et803 10/01 08:52這樣在外面偷生的男性死不付養育費 就看女方要不要

et803 10/01 08:53打官司耗到底

et803 10/01 08:55這樣女方錢和時間都不夠 男方這連財產都不用分對方

tsuku 10/01 09:51那你找個判決來證明吧XD 妾能被承認做家屬根本就是

tsuku 10/01 09:52推翻一妻一夫制 應該還沒哪個法官會這樣判的

tsuku 10/01 09:52不然這就只是你的個人見解而已

tsuku 10/01 09:55我是說以目前的民法喔 從大清到現在都多久了啊...

tsuku 10/01 09:56照大清律例納的妾都差不多過世了 還有74年的修法...

zzztrees 10/01 10:27長姿勢了

owo0204 10/01 10:59納妾大師

popcool 10/01 11:25這解釋怪怪的,以永久生活為目標就可以認定為家屬,

popcool 10/01 11:25那同性婚姻當時就不用特別提出來討論了,條文也沒寫

popcool 10/01 11:25要異性

那個主要是在吵繼承權以及配偶專屬權利問題 妾室本來就不可能跟大老婆有一樣的權利

yun0112 10/01 11:25還有1052條第2項可以用啊

vovovolibear10/01 12:03法律高深莫測

Ashaku 10/01 12:54666

saintlin 10/01 14:27你的見解是一回事,上法庭又一回事,法官判又一回

saintlin 10/01 14:27事,當參考看看。

臺灣高等法院 104 年度侵上更(一)字第 13 號刑事判決 這個故事比較複雜 有空鄉民可以自己看一下 簡單來說有夫妻兩人丁XX與戊XX 丁XX跑去越南假結婚 娶了一個A女來當小老婆 順便當廉價勞力 結果丁XX與戊XX跟A女3P A女一起告丁XX跟戊XX 判決是:   被告丁○○以上開方式引進A女來臺,與A女同居一處,身 為外籍人士之家長,不知應有之尊重,竟為私己慾念,與戊 ○○共同對A女為性交行為,對A女造成身心傷害,影響我 國在國際形象,

被告戊○○因與丁○○同居,與A女同為家

,不知扶持照顧,仍參與犯行... 然被告丁○○因納A女為妾而與之為性交行為,尚難遽認其有利 用權勢性交之故意,附此敘明。 結論是丁XX跟A女做愛不算犯罪 3P的部分才是利用權勢性交罪 因為納妾或是假結婚 習慣上來說並不包括跟大老婆3P 如果今天如鄉民所說 納妾是違反公序良俗 那麼這個丁XX與A女性交就不可能無罪

※ 編輯: CuLiZn5566 (89.187.187.74 美國), 10/01/2023 15:14:49

zoro178 10/01 16:32漲知識,推你納妾系大師,其實直接小三、小四就可以

zoro178 10/01 16:32了,不用娶回家當小老婆,不用給名份的

zoro178 10/01 16:33其實,以現在的社會來看,小三、小四的地位,就等同

zoro178 10/01 16:33於是小妾的地位了

zoro178 10/01 16:36只有名媒正娶,光明正大娶回家的女生,才是所謂的大

zoro178 10/01 16:36老婆、正妻的地位

zoro178 10/01 16:39砲友、床伴,就等同於所謂的侍妾、填房丫頭,就是古

zoro178 10/01 16:39代所謂的,陪睡、暖床的

s114752 10/01 17:00啟德老闆表示……..

aaaflutist 10/01 19:48學到了,受小弟一拜!

siaxing 10/01 20:03你好厲害,很佩服可以找到不起眼的法律條文的人,

siaxing 10/01 20:03很有美國律師神奇表現的風格

linyap 10/02 05:45這樣看起來不要結婚儀式就直接生小孩 就無敵惹 (打

linyap 10/02 05:45飛)

Cireiat 10/02 07:33結論:夠有錢就沒問題,自古皆然

champagne 10/02 08:53納妾要正妻同意 妾同意 不容易的點在這 現在女權意

champagne 10/02 08:53識抬頭 會同意本來就不容易

VoV 10/02 09:31女權自助餐的控制狂情勒本性,87%正宮和姬妾互相爭

VoV 10/02 09:31位,女權內鬥都來不及了,更別提正宮同意

linyap 10/02 10:19其實8+9就是玩這麼開。以前大學打工時候,廚師他女

linyap 10/02 10:19朋友大概有4個,還都互相認識姐妹相稱的。廚師還問

linyap 10/02 10:20我要不要當小5還是小6 我傻眼=_=

swgun 10/02 15:37我看你在幻想

alec0804 10/02 16:25有趣推

uwmtsa 10/03 03:45以多元成家的角度來看,原來大清律例算超前佈署

lemomo0212 10/03 13:47

abby2007 10/03 15:04我沒想到會在這個版看到這個=_=

seaping 10/03 19:09廣末涼子外遇的對象也是廚師, 不能小看廚師啊..

kilof 10/03 19:49我覺得不是這樣欸

summerleaves10/04 10:18優文 啟德老闆就有四個太太啊 全家族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