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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藍白朋友:蔣萬安姓什麼不重要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藍白朋友:蔣萬安姓什麼不重要作者
mo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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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an104 (天上飛的天龍人)》之銘言:
: 我是綠營的 我本身不是很在意蔣萬安到底姓什麼
: 想號召大家討論DNA議題是以看戲心態去操作的 因為驗DNA對他來說毫無好處
: 我更在意的是章家當年透過特權改姓
: 章孝嚴當年驗的DNA是跟章家人驗DNA
: 只證明說他不是他原本身分證上的父母所生的
: 那要怎麼改姓蔣? 他也沒有提出任何證明說他是蔣家人
: 完全是憑馬市府民政局的自由心證 沒有任何地確實證據
: 利用公家資源耍特權,做政治上的表態而已

之前就吵過這個了 民政局並不是最終裁決者

https://new7.storm.mg/article/2960621
曾銜命主持「章孝嚴認祖歸宗案」的前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章孝嚴是依《戶籍法》三十條,向地方政府與內政部申請更改身分證的父母欄,全案並無特權。當時是民進黨主政時期,章備妥相關證明文件、血型及DNA鑑識等資料後,先向北市府民政局提申請,再向內政部陳情。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將案子交給簡太郎研處,簡開了兩次跨部會議就做定調。

簡太郎說,認祖歸宗案須有蔣經國的DNA證明,但蔣已過世十四年,無法取得DNA,若依司法途徑將曠日費時,跨部會議決定改循《民法》一○六五條處理,該條文明定「非婚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章的情況符合《民法》規定的撫養事實。簡太郎描述,章持有蔣經國親信、王昇出具的「生父撫育事實證明」,王昇提出的資料包括來自總統官邸的字條、每月匯給章孝嚴學費、生活費等撫養費用文件,及王昇定期報告的照顧情形等。與會的法務部、司法院官員未反對有效證據文件,同意「有撫育的事實」,可以做為「生父認領」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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