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蹤騷擾防治法三讀通過!
: 噓 tellthe: 意思是,你很容易會反覆監視、守候 11/19 15:02: → tellthe: 尾隨、辱罵歧視仇恨貶抑言語、以電子通訊方式騷擾、寄送 11/19 15:02: → tellthe: 或留置物品、傳送圖片或文字騷擾台女嗎?矮額~ 11/19 15:02: 噓 ccnoire: 會幹這些事(監視、尾隨...)的不正常男人可以不要跳出 11/19 16:01: → ccnoire: 來假裝自己是正常男人的一員嗎... 11/19 16:01
某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從小閱讀測驗都考零分耶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有八款,你們說的這幾個
監視、尾隨、辱罵、傳訊騷擾只是前四款而已
第五款是空泛的「追求行為」第七款是「買禮物」
我是很好奇,哪個「正常男人」沒做過這些事情啦
: → xdccsid: 今年新聞德李男被誣告到爽,被跟蹤還要被開罰,還要打官 11/19 16:52: → xdccsid: 司才能免罪 11/19 16:52: → yongguo: 讓我想到之前那個偶遇同個女性三次結果被告的倒楣鬼新聞 11/19 17:25
當然有些小聰明可能會說,不是有這些行為就罰
而是這些行為太過火才會被罰,也就是第一項本文
「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但是這是客觀標準還是主觀標準呢?誰說了算?
如果又跟性騷擾一樣,醜男告白直接被告怎麼辦?
不要說這都是噁男幻想,李男的遭遇可不是假的~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79240
其他性侵誣告更是別提了,隔空車震的吳男也是警惕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0723/P4KUKNPEI6L3OVRFWCEGHVQB6A/
而這種因為客觀要件明確,至少還有辯駁的機會
現在變成主觀標準,你說不會被濫用,我也是笑笑
--
反正我結婚了
那個李男是已婚喔…
李男豈止已婚,他還是全職家管(不確定是退休,還是本來如此)平常會買菜還會陪媽媽 散步復健,根本新好男人,但還是被誣告跟追,有什麼辦法QQ
已婚還跟騷,鵝鵝鵝鵝鵝
我笑了,我是把他寫的複製貼上欸,你嗆到自己人囉~~~好
智障哈哈哈哈哈哈
ERRR男 好了啦
2
2: : : → GimO: 那台男到底在怕啥呢?當然啦,你拿刀恐嚇人或是送禮物送到讓 11/19 2 2: : : → GimO: 人怕最大的差異就是禮物客觀上不具恐嚇效果,那你該想想行為 11/19 2 2:9
首Po法案明定 只要有 監視 守候 尾隨2
5: : : → tellthe: 尾隨、辱罵歧視仇恨貶抑言語、以電子通訊方式騷擾、寄送 11/19 1 5: : : → tellthe: 或留置物品、傳送圖片或文字騷擾台女嗎?矮額~ 11/19 1 5:43
不要講得好像有追求送禮行為就會被告一樣 第三條 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 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 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 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