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鬼吹燈》原作者天下霸唱被判侵權賠償
※ 引述《kalen123 (歸來舊茶)》之銘言:
: ....
: 請注意在簽定契約的"當下",
: 沒人知道未來的收益,
^^^^^^^^^^^^^^^^^^^
買方不知道未來的收益,賣方也不知道
: 真正在冒賠錢的風險是買方,
^^^^^^^^^^^^^^^^^^^^^^^^^
: 這點怎老有人忽略。
將來如果收益少,買方當初錢給多了,賠錢。
不好意思請問,
將來如果收益多,賣方當初錢拿少了,就「沒有賠錢」嗎?
鬼吹燈的事例,就目前看到的的資料來判斷,就單純是原作者
違約授權給他公司。
即便如此,最上面關於簽約前買賣雙方的風險分析,也沒道理去偏向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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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沒有賠錢
嘆氣,請網搜:機會成本
最近八卦版的例子 法拍屋的賣價低於市價(?)
這中間差額是不算成損失的
如果照上面說法賣方沒有賠錢。那同理,買方如果買了
那IP事後沒賺那麼多,不也不算賠錢
所以這種IP還是談授權分紅,而不是談買斷。
不然買方跟賣方都有話可講
機會成本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機會成本怎會用在這裡…
你有算推銷成本嗎?沒有那你怎能肯定未賣出的ip能獲
得跟甲方相同利潤??
既然沒有辦法這麼簡明判定利潤,你還在那邊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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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就是沒有賠錢好嗎… 還嘆氣咧
沒辦法簡明判別利潤,就代表利潤不存在? 存在跟能簡明判別是兩回事 維基百科對機會成本之解釋: Opportunity costs are not restricted to monetary or financial costs: the real cost of output forgone, lost time, pleasure or any other benefit that provides utility should also be considered an opportunity cost. The opportunity cost of a product or service is the revenue that could be earned by its alternative use. .... Thus opportunity cost requires sacrifices. If there is no sacrifice involved in a decision, there will be no opportunity cost. In this regard the opportunity costs not involving cash flows are not recorded in the books of accounts, but they are important considerations in business decisions. 選擇涉及犧牲,就存在機會成本。 買家向賣家出價,賣家選擇拒絕,機會成本是那出價。倘賣家選擇接受,就放棄了 像同買家或他買家提更高價的機會。 帳面上沒賠錢和生意上做了本來可以賺更多錢的機會,這是兩回事。
※ 編輯: saltlake (114.44.196.4 臺灣), 05/05/2020 06:38:55買家的錢在簽約後鎖死無法為他用自然屬於機會成本
是不是要說沉沒成本
亂扯一氣 那股票賣低了 你要不要起訴證交所
樓上鬼扯淡。 首先股票買賣裡面,證交所的角色是啥麻煩先搞清楚。 其次,這邊談買賣雙方各暨計算成本的方式,和打官司有毛線的關係? 對於契約條款有糾紛是可以打官司,可進了法院打官司又有別的規定和考量。 首先就是打官司相當強調舉證。 你對成本這樣算,憑甚麼要法官採納你的算法而非對方或甚至其他算法? 請舉 證說服法官。 此外,契約法還有一堆有的沒有的強制規定和自由規定,無論如何打官司絕不是 商業談判的玩法。
※ 編輯: saltlake (114.44.198.97 臺灣), 05/10/2020 06:06:2711
看到有些人說不合理.....來個反例,大家思考一下 [閒聊] 為什麼巫師的原著作者 這麼不屑遊戲? CDPR這間遊戲公司想跟小說巫師的作者sapkowski買版權,後者當時認為遊戲賣不出去,選 擇一次買斷,理論上從此遊戲的獲利不關他的事。6
這個舉的例子有夠爛。 巫師的作者當初在跟 CDPR 簽約的時候,CDPR 是有說要和作者按銷售比例分成的。 是作者覺得做遊戲根本不會賣,賺不了錢,不如收現金一次賣斷入袋為安。 很顯然的,這個決定在《巫師Ⅰ》的時候感覺還好(沒有大紅), 但是《巫師Ⅱ》的時候就開始令人懊惱(開始紅了),4
契約的簽定是雙方同意的, 今天甲方或乙方簽下自己的名字, 就代表他同意契約上的內容, 除非作者在簽約當下真的如他自己所言 "我被灌醉後騙簽"
爆
[情報] Meta 宣布裁員 11000 人1. 標題:Mark Zuckerberg’s Message to Meta Employees 2. 來源:Meta 公開訊息 3. 網址: 4. 內文:37
[情報] 大都會老闆:球場加蓋屋頂要8億美金大都會老闆在2021年時,曾經在推特上回答一位球迷 希望球場能加蓋開閉式屋頂的請求 當時他的回答是說這樣要花3億鎂 而根據紐郵Jon Heyman最新的報導34
[請益] 2.0後 預售屋換約 賣家現金交易幫朋友代po 合一稅2.0後,投資客為了避稅,預售屋買賣會要求付現金規避金流 房仲會跟買家說有兩個價格,一個是要求付現金的會比較便宜,不然就要高一點的價格才能 ex: 賣家預售屋當初買1000萬11
Re: [請益] 2.0後 預售屋換約 賣家現金交易買賣契約是指買賣雙方就買賣事項的意思達成一致,以原po朋友的案件為例,賣方提出兩 種付款金額及方式的方案,如果賣方堅持只能買方只能二擇一,買方卻兩個方案都不接受 ,結果就是買賣雙方就買賣事項的意思無法達成一致,買賣契約就不成立。因此,買方不 是選擇賣方提出的兩種方案之一,就是花勞力時間去說服賣方接受買方的新的付款金額及 方式的提案。6
[情報] 03/06 Daily HoroscopeCapricorn horoscope for Mar 06 2022 你會以懷疑的態度面對一個最近來到你身邊的機會, 你可能會覺得它很弱或時機是錯誤的, 或你並不喜歡其中某些事。 摩摩,因為這些原因,6
[吃草] Daily Horoscope 2022/09/19一個機會來到你的面前,它看起來容易又有回報,這不意味著有什麼事被隱藏,又或是它 將會被證明是毫無意義的。因此當一件事看起來好得不像真的,我們有時候傾向於”來得 容易,去得也容易”。但每當這時,親愛的阿牛,我們就會得到這樣的機會,並知道這件 事是真的,而這可能只是其中一個機會而已。不要以為上述的任何一個原因而放棄機會。 如果它吸引了你,且你已經做了合理的考證的話,就接受吧。也許這是個祝福。4
Re: [新聞] 內政部出重手修法 禁預售屋轉售、私法人你當買方是笨蛋就是了? 舉例來說賣方與買方簽了一個1500的約 如果此時出現第二個買方願意出到1800萬 你是賣方 你要賣誰? 就算違約金賠下去都賺啊2
Re: [閒聊] 以為畢業了結果屋主反悔首先, 不要找代書 沒有幾個代書想去淌這渾水 除非是自己的親友, 不然幫人打官司又沒錢賺 要就找律師, 他們會很樂意收費諮詢跟打官司的 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