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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保守團體喊「iWIN升格公部門」 小商人轟

看板C_Chat標題Re: [新聞] 保守團體喊「iWIN升格公部門」 小商人轟作者
Astime
(阿浩)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8

※ 引述《HarunoYukino ()》之銘言:
: ※ 引述《iyori (榊 伊織)》之銘言:
: : 小商人也在臉書開罵iWIN
: : https://i.imgur.com/h6z8BvI.jpeg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53204
: : 反彈,認為政府連虛擬人物都要管,干預創作自由,甚至發起連署要求政府重新檢視二次
: : 元創作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 : 民眾黨團11日也召開《兒少性剝削條例》公聽會,找來婦女組織、家長團體等立場相對保
: : 守的民間代表,但卻沒有ACG相關代表團體,與會代表除表態應加重兒少數位性暴力法律
: : 罰責,更希望iWIN變成公部門,好具備「主動」防制功能,讓虛擬兒少性影像能被檢舉。
: : 會中甚至提及要「落實網路實名制」。
: 公部門反而更好處理。
: 現行規範下 只有iwin單方面搞人,沒人能反制。
: iwin發公文來函要求刪文
: 按照現行規範來說他們不屬於公家單位,也不可能申訴,也沒辦法進法院
: 成為公部門後,反而可以有機會進法院有翻盤空間。


有幾個衝突點可以討論
1.我寄存證信函也有法律效力,但我不是公家機關。
2.不管是iwin是不是機關 我們都是向“政府機關”救濟。因為是政府機關先裁罰,我們不服再進行“救濟”。救濟管道終究是一樣的。

3.如果救濟管道終究是一樣的,問題出在哪?差別是由誰做出“想裁罰的意思”。你想想如果我每開一張罰單都要被申訴,我一定小心謹慎 甚至放寬標準 或直接當沒看見,但現行iwin 的問題就在這,因為處理申訴的人跟想要裁罰的人不同,iwin 不用去處理別人的申訴,那是給我們“處罰的機關”該做的事(有權無責

4.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行政權過於有效率的問題,更可怕的是由一個帶著惡意 頻繁且針對的機關握有。
舉個例子:開罰單,當下動動筆就已經確定要給你罰錢了,但你要申訴曠日費時 還要等流程 手續 最後確定申訴成功沒事都多久了 而且這才僅此“一件” 因此為了避免這樣曠日費時的申訴各平台才不得不聽iwin 的直接“刪文”息事寧人

5.以上都是建立在“人民能監督政府”且“政府也能自我監督”都是正常的情況下,反正他吃定你拿它沒皮條,就是鐵了心要弄你,那他直接設個行政機關專門弄你,申訴直接當耳邊風,弄個合法東廠這樣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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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jet04/13 03:09沒事 你知道打個電話申訴 承辦公務員要被你知道哪些個人

pauljet04/13 03:09資料嗎?呵呵呵 就網路匿名都很秋啊

pauljet04/13 03:11就算十人只有一個人申訴 承辦人員個資狀態約等於捷運上

pauljet04/13 03:11裸奔

pauljet04/13 03:12當然申訴有沒有用另說

pauljet04/13 03:14罰單就幾千元 當然很少會申訴 但是要關七年 申訴案件一

pauljet04/13 03:14定爆量

Wolverin556604/13 03:29沒錯啊 所以為啥當初反中介法就是因為NCC根本沒屌

Wolverin556604/13 03:29用ㄚ

risingheart04/13 11:04爭議文 s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