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嘉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辯論終結 7/26
簡單說明一下,
雖然我也只是看新聞得知資訊,
不過看起來本案確實是往無罪方向抗辯沒錯,
而之所以第二名律師會請法官輕判,
主要應該是因為現在刑事訴訟制度,
會有一個「量刑辯論」,
過往,大家很不注重量刑辯論,
現在漸漸比較重視,
所以就算被告主張無罪,
法官還是會要求雙方就「如果有罪,應如何量刑」去辯論,
也因此第二名律師會做出這樣的答辯,
嚴格來說這也不算備位,而是在法院的程序要求下做的答辯。
※ 引述《hrma (資深象迷)》之銘言:
: 我單看新聞的感覺:
: 一, 第一個律師還是往無罪抗辯的方向去論述
: 二, 第二個律師講, 戴寧議員很認真, 小孩還小, blabla, 請
: 法官考慮輕判
: 怎麼感覺訴訟策略怪怪的,
: (1)如果第一個律師的辯護是對的, 那哪有輕判的問題, 第二個律師根本該堅持無罪: (2)如果第二個律師才是對的, 那不是印襯第一個律師跟戴寧(因為 還是沒承認錯了): 還在狡辯?? 怎麼可能恕囿???
: 戴寧到底是要打 "無罪" , 還是請求法官囿恕?
: 感覺好像也沒跟兩位律師討論好,.... 導致兩個律師的辯護方向出現歧異(在打架): ,...讓我覺得官司有點危險 ( 如上分析, 邏輯混亂: 法官想判無罪, 會想到第二: 個律師講的, 靠北, 是不是潛意識認罪了? ; 法官想囿恕, 會想到第一個律師還在: 堅持, 看了就生氣, 怎麼可能輕判)
: 有點危險, 然後也覺得有點可惜,
: 律師費都花了, 24年是重罪, 還不好好認真跟律師討論研究一下,
: 真的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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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法律系真的會學丘巴卡答辯法?我沒聽過什麼「邱巴卡答辯法」,我也看不太懂你內文的描述,反正依我的理解,你就是想 問法律系有沒有學「辯論技巧」嘛。我可以很明確的跟你說,沒有 法律系在學的東西叫「法律」,上課的重點都是放在法律體系的建構、條文的解釋、在個案 上的運用 法律系在做的訓練,就是讓你知道面對一個案子,應該怎麼思考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然後21
[討論] 看法錯誤道歉我以為高虹安是認罪爭取輕判就昨天吧 我一直認為說高虹安面對檢方偵訊 採取的辯護策略是認罪、爭取法院輕判 但我錯了,果然還是你們比較了解高虹安 匪逃匪 哪有可能輕易認錯 當然是抱存著僥倖的心態 做無罪答辯 我更改我的看法 原因如下:15
Re: [新聞] 體壇正妹淪性奴 成績不好被迫用身體「懺刑事第一庭 法官 陳麗芬(審判長) 法官 李建慶(受命法官) 法官 華澹寧(陪席法官) 能決定法官是否判輕,有很多因素可以影響,各種壓力或是檯面下不知道的事,4
[問卦] 為什麼刑事案件不能由受害者量刑?各位晚安 以現行的刑事制度,被害人向檢察機關或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由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相關有偵查權限之人進行偵查, 檢察官負責起訴,法官負責審理。 案件到進入法院後,從案件的事實認定(有罪、無罪),適用- 其實以他罵的內容根本是小菜一碟 法院通常不會判有罪 不過這個人就是屌 法院開庭都不到,被法官逕行判決 把法院當塑膠,我要是法官我也判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