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通保法調取票的問題
調取票可取的資料依據通訊監察保障法
第11條之1第5項可以調取通信紀錄以及通訊使用者資料
如果取得犯罪嫌疑人的手機號碼,但仍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真實姓名資料,此時若要向電信業者取得電信號碼使用者的資料,是否仍要向檢察官聲請核發調取票?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3.91 (臺灣)
※ PTT 網址
→
不用~
推
符合11條-1第3項之罪的話,經檢察官同意調取,否則
→
依11條之1第1項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調取票
推
(不過法條第3項似乎只限通信紀錄…)
噓
只是要知道手機號碼所有人基資,跟通保法無關
推
免
噓
你484警察r
推
通訊使用者資料...?
推
推樓上通保法專家
噓
看你也不菜 怎麼不去問學長
推
本法所稱通信紀錄者,謂電信使用人使用電信服務後,電
→
信系統所產生之發送方、接收方之電信號碼、通信時間、
→
使用長度、位址、服務型態、信箱或位置資訊等紀錄。
→
本法所稱之通訊使用者資料,謂電信使用者姓名或名
→
稱、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地址、電信號碼及申請各項電信
→
服務所填列之資料。
→
兩個名詞不一樣喔 要看清楚
爆
[爆卦] 吹哨保護協會:調查局洩密案 林岱樺今回應來源: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 針對調查局洩密案,犯罪嫌疑人立委林岱樺今天回應: 1. 有選民帶著有關調查局的資料找上門,她強調:「我沒有看過這個資料」。 2. 林岱樺辦公室發現該筆資料與調查局有關,隨即聯絡高雄市調處鳳山站前來。爆
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我覺得比起草案第18條資訊限制令, 草案第17條資料調取權似乎對人權侵害更大, 18條可能有業者寒蟬效應先不論, 起碼明面上有法官保留原則。 但17條根本沒有法官保留原則,X
Re: [新聞] PTT造謠「快篩送高雄車禍2死」 發文網友請問警方怎麼找到人的? 2014年6月29日通保修法。 第 11-1 條 偵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及通信 使用者資料於本案之偵查有必要性及關連性時,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聲5
Re: [新聞] PTT鄉民質疑中央「未普篩」遭辦 法官不罰我比較好奇警察要怎找到人 依據通保法 就算知道上ptt的IP 可是是三年以下的刑度 電信商是可拒絕調取當事人IP個資5
[黑特] 資料調取權也很恐怖吧之前是被告 有warrant 才能調你資料 現在行政機關 只要搬一條法律出來 PTT或是你的ISP 就要乖乖交出身分資料 雖然這隻帳號反串這麼久5
Re: [問卦] 中介法問題在哪?問題在於,法律訂定模糊,執行者完全可以自由心證。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中天關台, 當真是他假訊息最多最誇張? 還是當權者這樣認為而已?3
Re: [討論]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你怎麼不貼全呢?? 說明更該貼阿 有時候光看法條是很模糊的,所以說明很重要 說明: 二、本條有關行政機關調取資料之規定,係指該行政機關之主管法律有相關業者應提供其3
[黑特] 未來器官移植手術醫生改叫甚麼?------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看到那個判決,可以隨意調取器官移植手術資料,整個懶趴火燃起來! 所以以後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未來塔綠班要不要改叫「盜取器官販賣的醫生」? 又或者做幾台器官移植手術的醫生改叫XXX(機台器官移植手術)殺人醫生?! 反正塔綠班都已經認為「葉克膜」是盜取販賣器官的殺人機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