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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看板C_Chat標題Re: [新聞]《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作者
Lb1916
(冷靜的魚)
時間推噓推:110 噓:2 →:301

我覺得比起草案第18條資訊限制令,
草案第17條資料調取權似乎對人權侵害更大,
18條可能有業者寒蟬效應先不論,
起碼明面上有法官保留原則。
但17條根本沒有法官保留原則,
是行政機關自行決定。
大家怎麼都不討論。

節錄如下:

資料調取權則是草案所賦予政府另一項公權力,有別以往執法單位調取網路使用者資料,必須依法院搜索票,才能以此請求業者提供,除非法律特別規定,大多情況下,數位中介平臺業者,並沒有配合政府提供資料的義務,也沒有相關罰則。

但草案17條明定,業者以後必須依政府各機關所作行政處分,來提供手上的資料,甚至不須經法院裁定,就能調閱所需資料,雖然僅限於特定使用者資料,不包含其他資料,但這條規定,等於擴大了政府對資料調取的權限,甚至對調取機關也沒有設限,只要是行政機關,不分中央或地方,依其主管法律有相關規定就能調取。

_____

這等於是說行政機關比檢察官還威猛耶,
大家都不關注嗎?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00.154 (臺灣)
PTT 網址

ThorFukt08/19 01:05魔鬼藏在細節裡

amsmsk08/19 01:05防疫法都可以超越憲法惹

vivianqq3008/19 01:05有問題的很多啦 說是參考歐盟法案 但都抄了再改成只對

vivianqq3008/19 01:05政府有利而已

kobe3041808/19 01:06這法案就居心叵測 本身立法概念就有問題了

trywish08/19 01:06可以討論太多了,還沒討論到這條。除了立法精神外,全部

kobe3041808/19 01:06到現在還在戴口罩限制人民就知道這法案多恐怖了

trywish08/19 01:06看一次,只會覺得問題一堆。

kuojames258008/19 01:06(本推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puritylife08/19 01:07一堆都有問題啊 今天是平台方出來該 這條使用者比較怕

SuiseiTrain08/19 01:07這條更恐怖捏

amsmsk08/19 01:07參考的只有名字吧 笑死

ohrring08/19 01:07哈哈哈哈哈太慘了

puritylife08/19 01:07這條不就行政單位直接跟PTT要你你你你你的資料

Grillfish08/19 01:07平台方不會怕提供資料

puritylife08/19 01:08不怕 只要你跟黨走在一起 相信不會對你怎樣

puritylife08/19 01:08對啊 所以今天新聞跟平台沒罵這條很正常

sumarai08/19 01:09https://i.imgur.com/s2UXZID.jpg

圖https://i.imgur.com/s2UXZID.jpg?e=1666695047&s=cyuSc49FMncIG1J6_wWkeQ, 《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ohrring08/19 01:09算了被桶就被桶吧 反正版也快沒了 沒有版的板主跟沒有

ohrring08/19 01:09王國的國王有什麼兩樣

BwDragonfly08/19 01:09就自以為證實網路言論真偽很容易 隨便立法

e04su3no08/19 01:09人家是打孤狗 我們是打鄉民 各位有沒有於有榮焉 黨打你

vivianqq3008/19 01:10像37 38條還有「鼓勵」平台訂定自律行為準則喔 還「應

e04su3no08/19 01:10是看得起你

vivianqq3008/19 01:10」納入多方關係意見

lucifier08/19 01:10就跟你去開會簽到=同意;引個歐盟法=跟外國接軌

Grillfish08/19 01:10而且有時候提供資料是必須的,不然會有冒名陷害犯罪的

Grillfish08/19 01:10問題,我是覺得這條問題不大

sumarai08/19 01:10最下面一段有但書

lucifier08/19 01:10至於會議中你反對又不重要;法條實質內容不同也不重要

e04su3no08/19 01:10等這條過了下步應該就是PTT實名制了

sumarai08/19 01:11看二次節錄,還不如直接看原文

Daxin08/19 01:11不知道為啥有人會幻想歐盟的政治人物比其他國家高尚

asdafafhg0108/19 01:11{本推文违反数位中介法已被删除}

LADKUO5608/19 01:12PTT現在就已經實名制了好嗎 你註冊要手機認證

s8787996108/19 01:12接軌只接半套又懶得動腦改 ㄏㄒ

senria08/19 01:12無聊 行政機關滿意度都50%以上 黨當然有底氣擴權

senria08/19 01:13檢察官什麼咖? 有做過民調? 滿意度多少?

Aggro08/19 01:13他們是拿歐盟名義夾帶自己想偷渡的玩意好不好 別把他們當

Aggro08/19 01:13傻子

sumarai08/19 01:13十七條草案有寫適用情形,你的節錄模糊帶過

senria08/19 01:13人民自己選擇的道路 大家攜手一起前進吧 不要破壞團結

cactus4408/19 01:13 (本推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ao556608/19 01:13以後隨便哪個公務員發函就要遵照辦理的意思 笑死ㄝ~~^^

puritylife08/19 01:14別鬧 最好是懶得動腦改 別以為那些人是笨蛋 他們是壞

a204a21808/19 01:14人家可是動腦改成了利於自己的,你怎麼能說沒動腦呢

KillerMoDo08/19 01:14以後 連和諧都不能說了 要講河蟹 2ㄏ2ㄏ

qize142808/19 01:14這幾篇真的是法盲大彙集,公法中要求提供資料的法條一大

qize142808/19 01:14堆,根本不差這個中介法==

qize142808/19 01:15資料調取本來就沒有嚴格的法官保留的限制,跟搜索可差多

qize142808/19 01:15

qaz12wsx4508/19 01:15@sumarai 算了啦 他們根本沒人理你QQ

qize142808/19 01:16想想看國稅局怎麼查稅的吧==

qize142808/19 01:16@qaz12wsx45 律師能不能導正視聽一下==

js85060408/19 01:16司法院484可以廢了,都給行政院就好,五院變四院

nolimitpqq08/19 01:16所以法律大神那麼厲害 是覺得數位中介法好棒棒嗎

s8787996108/19 01:16以前是法定機構蒐集個資,這個額外立專責就變相外包了

sumarai08/19 01:17┐(′д`)┌

qaz12wsx4508/19 01:17@qize1428 蛤?我又不是律師

amdvega08/19 01:18寧願不動腦照抄 學者因地制宜搞台式法律通常會出事

kashi2908/19 01:18大神快解釋給我們這些法盲聽聽阿^^

lanjack08/19 01:18柵欄出來的回柵欄去好嗎?C恰沒半篇的

ao556608/19 01:19以後我們就變民主中國台灣了 有+民主哦^^

lanjack08/19 01:19既然我們是法盲,那麼那麼厲害還請您發篇回文談談

lanjack08/19 01:19阿,C恰回文不

lanjack08/19 01:19用acg點喔

nolimitpqq08/19 01:20大神快去PO篇文吧 順便教育一下我們法盲阿嘻嘻

vivianqq3008/19 01:21qize能回篇文教育一下嗎 這麼重大的法案欸

ig4999908/19 01:21笑死 先嗆人法盲無敵的吧

ig4999908/19 01:21那你要解釋為何現在還能強制人民戴口罩嗎

melzard08/19 01:21先扣人法盲帽子真的是笑死人 以為在法規字眼上玩遊戲

messi556608/19 01:21歐盟白種豬關我屁事幹你娘雞掰

dderfken08/19 01:22這次再有學運應該會通通被拉去蹲了

melzard08/19 01:22就可以讓大家無視這法條實質對網路的影響嗎?

melzard08/19 01:22巴哈都躺給全台灣看了 少自以為是在那裏自認對法律多懂

e04su3no08/19 01:22都說不差這個中介法了那立這股幹嘛,有這心力怎麼不立酒

e04su3no08/19 01:22駕鞭刑和車輛直接沒入

lucifier08/19 01:23法匠最會的就是法條講解,無視對現實社會的影響

melzard08/19 01:23你都說不差這個中介法 那何必立法?

a204a21808/19 01:23故意避開實際的影響,不停的跟你扣字眼真的不知道什麼

a204a21808/19 01:23居心

lucifier08/19 01:23跟我以前大學那票贊成廢死的上流階層教授一樣

melzard08/19 01:24惡法亦法 所以現在網路使用者該做的就是把惡法成法之前

Y199908/19 01:24立這條沒差 那幹嘛還立 消化預算逆wwww

g042816808/19 01:24因為都活在自己腦中的理想世界啊

ig4999908/19 01:24護航的都是政黑那套邏輯 歐美怎樣怎樣 其他法條怎樣 然後

ig4999908/19 01:24都躲在推文嘴 回一篇

ig4999908/19 01:24護航看看阿

melzard08/19 01:25先把這法給擋下來 這才是保護台灣網路使用者自由

kashi2908/19 01:25就是什麼屁都說不出來才會講個幾句就躲起來阿

s8787996108/19 01:25你現在還能扣人法盲的帽子,以後就是平台為了不被罰就

s8787996108/19 01:25先把你留言砍了

g042816808/19 01:25只躲在推文嗆人法盲 怎麼不來發篇文章教育我們這些法盲

shinkiro08/19 01:25https://i.imgur.com/9WgSmsC.jpg

圖https://i.imgur.com/9WgSmsC.jpg?e=1666656599&s=9thduUioW3f_4dNsSc0r7A, 《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kashi2908/19 01:26就問這玩意對誰有實質好處就知道問題在哪了

amdvega08/19 01:26立這法對你個人沒差 違法現在有的是法律可以治 這法看起

amdvega08/19 01:26來主要是要平台負起責任

gustavek08/19 01:26好棒棒一上來就扣人一頂法盲的帽子

KYALUCARD08/19 01:26以前大學教授最討厭學生嗆人法盲 還是現在時代變了?

kashi2908/19 01:27平台終究只是個平台 使用者才是造成問題的原因 然後現在

kashi2908/19 01:27這法打算把政府應該做的是丟給平台去做 平台為了自保直接

kashi2908/19 01:27全禁最快啦 誰跟你玩那些有的沒有的

arrenwu08/19 01:27來複習一下嘴砲金字塔 https://i.imgur.com/hQrlKBL.png

圖https://i.imgur.com/hQrlKBL.png?e=1666694588&s=OBCdn9l3FV15KnIzi8sTTw, 《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letyouselfgo08/19 01:27我是台灣人我不當任何黨派的順民

smik08/19 01:28推人講人法盲的好聰明哦,以前是有犯罪嫌疑會被調資料,現

smik08/19 01:28在是罵蘇貞昌就會被調資料,看起來都一樣呢,真蚌

dderfken08/19 01:28學生畢業了 教授管不到了

arrenwu08/19 01:28"直接扣別人法盲"剛好是金字塔最底層

Grillfish08/19 01:29調取資料很難好嗎,一點都不容易

Grillfish08/19 01:29Facebook要不要給資料完全看他心情

melzard08/19 01:29調取資料很難不代表應該賦予政府行政單位這麼做的權力

dderfken08/19 01:30我想起之前基隆市政府告人的事 哈哈

melzard08/19 01:30你舉Facebook一個美國公司的網站 台灣對其管轄能力很低的

melzard08/19 01:30巴哈這個台灣原生種就立刻躺下去 你怎麼不想想其中差別

s8787996108/19 01:31可是扣人法盲帽子的說很多條都能調資料,不差中介法耶

s8787996108/19 01:31聽起來很簡單啊

Grillfish08/19 01:32欸不是,我又沒說我支持這法,我只是說現實上跟境外公

Grillfish08/19 01:32司調資料很難,但這法立下全應該包括境外公司在內了

melzard08/19 01:33大家常喊的美國阿爸人公司會屌台灣這個蠢法律?我想不會

trywish08/19 01:33都在境外怎包?出兵喔?你能像中國調資料?

Grillfish08/19 01:33至於本國平台,我覺得就算沒這法,調資料也不是問題,

Grillfish08/19 01:33不過調資料本來就不是這法主要被批的地方啊

melzard08/19 01:34我很佩服某個顏色的 在他們被最高學府狠狠打臉之後

s8787996108/19 01:34這個問題記得有幾篇有提到,如果真的這樣玩就是以後都

s8787996108/19 01:34境外伺服器

melzard08/19 01:34立刻開一個新戰場展示他們的下限在哪裡

Grillfish08/19 01:34對平台來說提供使用者資料給政府這就是,不會是他們最

Grillfish08/19 01:34在意的點

melzard08/19 01:35今天這法不管是哪邊提出來的 都是欠教訓

arrenwu08/19 01:35哪邊提出來、誰提出來都不是問題啊。真的要清算,就是

arrenwu08/19 01:35「誰讓這種法過了」

s8787996108/19 01:36何況真的管理下去的專責機構要怎麼讓人信任也不清楚

melzard08/19 01:36等誰讓他過了這事實發生之後都TM來不及了好嘛

Y199908/19 01:36給資料對平台來說不是問題,要他們負責跟審查言論才麻煩

trywish08/19 01:37這也是問題,實際上政府本來就該可以受批評。但是政府常

belion08/19 01:37誰提出來的,與佔立院絕對多數的...嗯...

amdvega08/19 01:37跟ptt要資料我看一直都很方便啊 出事到抓到人上新聞很快

s8787996108/19 01:37只講了我們額外立機構,資金要多少

Grillfish08/19 01:37美國公司會不會理不好說,公平會之前也罰過高通,通常

Grillfish08/19 01:37是不會選擇和政府硬幹啦

trywish08/19 01:37用法條要求平台交資料。所以外國企業通常比較囂張,不只

arrenwu08/19 01:37所以現階段可以針對到底哪些相關有力量的人士在挺這種

arrenwu08/19 01:37法案啊XD

trywish08/19 01:37是因為伺服器在境外,而是他們認為,他們在捍衛西方的自

Grillfish08/19 01:38審查言論才是平台最在意的

arrenwu08/19 01:38不過我還沒有認真地讀過這個法案就是了

trywish08/19 01:38由,又不像中國,叫你平台交資料就交。這法就是開個大洞

s8787996108/19 01:38現階段只會讓人覺得立了不必要的東西,又會限縮平台,

s8787996108/19 01:38實際執行更有可能是吸油水的機構 誰要啊

trywish08/19 01:39不見得,像推特被說審查,他有在意過?FB不也是?

trywish08/19 01:39倒不如說,本來平台本身就有"審查能力"。這不見得要和政

dderfken08/19 01:39怎麼可能誰提出來沒問題 政府提這種東西出來就表示那個

dderfken08/19 01:39政府該垮台了

trywish08/19 01:40府、政治有關聯。如果太扯,平台當然也可以審查。誰說不

arrenwu08/19 01:40Grillfish 指的應該是行政力量逼迫平台審查

trywish08/19 01:40能審?

belion08/19 01:41很可惜,那是最會選舉的,很少輸

johnson031908/19 01:41都沒看法條下面的但書? 要原法令有寫要提供資料 這

johnson031908/19 01:41個第17條才適用 法案都舉例了 第八條第一項 業者要

johnson031908/19 01:41保留資料90天給司法和警察機關調查 這個才適用

midas8253908/19 01:41....不是阿,噴人法盲的你有看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trywish08/19 01:41我知道,但重點是平台不怕"審查"。甚至美國都有自主一套

arrenwu08/19 01:41我上面的講法容易讓人誤會,我講清楚點:我的意思是這個

forsakesheep08/19 01:41不要亂講,PTT沒有法院命令不會交資料,地檢署跟警

forsakesheep08/19 01:41察都調不到使用者個資的

trywish08/19 01:42審查標準。所以也不是行政力量逼迫。而是平台不希望政府

arrenwu08/19 01:42要清算就該把所有支持的都抓出來

Grillfish08/19 01:42平台可以自我審查,像FB祖你和tumblr不給發色文都是,

Grillfish08/19 01:42但這不是美國或其他政府叫他們幹的啊

trywish08/19 01:42政府叫他們"選邊站"。

trywish08/19 01:42目前法令就是政府叫他們一起幹。

arrenwu08/19 01:42@trywish 你講的就是我說的行政力量逼迫他們進行言論審查

midas8253908/19 01:42政府機關要依照15條蒐集國民資料,那首先要遵守第8條

arrenwu08/19 01:43這是相對於「想要讓平台爭取更多使用者的言論審查」

trywish08/19 01:43就算政治文也能禁、能審。真的是"謠言",平台也都有能力

trywish08/19 01:43過濾。所以行政力量的言論審查並不是問題,如果是很明顯

arrenwu08/19 01:43現階段也不是沒有法令去懲罰造謠仔

trywish08/19 01:43的謠言,平台當然能審。

midas8253908/19 01:43的告知當事人,但在17條架構下是給不特定的機關都有

arrenwu08/19 01:44這個法案則是意圖增加政府制衡造謠仔的力量

trywish08/19 01:44現在問題在於,例如之前論文事件。對平台來說,就是要他

trywish08/19 01:44們對一個不確定的東西"選邊站"。

arrenwu08/19 01:44但看起來有比例上的問題

midas8253908/19 01:45未告知或徵詢同意的調閱權,但法定職權有賦予其權限嗎

Y199908/19 01:45讓一個沒公權力的平台負責查核是不是謠言 這本身已經夠智障

s8787996108/19 01:45論文事件的話,公開挺沒抄的也就算造謠了吧

midas8253908/19 01:45我舉個例子,假設外交部主張BUMP拍假新聞,但外交部的

Y199908/19 01:45你說禁止仇恨 歧視 色情 這起碼還有大概的判斷方式

cross98011508/19 01:46推文有些…不知道該說啥,反對也要抓對地方打,這篇

cross98011508/19 01:46節錄的內容就不太對,才被推文貼截圖反駁。

cross98011508/19 01:46單就第十七條這條的解釋問題不大就是了,以舉例就是

cross98011508/19 01:46兒少法相關的,衛福部可以依行政處分調取觸犯兒少剝

cross98011508/19 01:46削條例第四章罪刑的人的資料(行政處分要件要是具體

cross98011508/19 01:46事件)。

trywish08/19 01:46是不是不是問題,問題是政府說一種,你說要"審"嗎?這早

cross98011508/19 01:46這法主要有問題的不是第十七條這條

midas8253908/19 01:46檢舉官員在組織法是否有賦予可任意調閱國民紀錄權限?

trywish08/19 01:46不是審的問題,而是你跟不跟政府一起走。

arrenwu08/19 01:46宣稱相信論文沒有抄襲論文這無關造謠吧 這只是信念而已

midas8253908/19 01:47如果並非法律授權職務,那就必須要當事人同意

trywish08/19 01:47疫情也一樣,當時不缺口罩、健康的人不用戴。這類很明顯

arrenwu08/19 01:47就跟我相信我能找到工作是因為師父的神通力幫忙一樣

Y199908/19 01:47用比較有洽點的舉例,假設我今天說PM不仲,一邊說PM復活

arrenwu08/19 01:47這沒有造謠問題啊 我相信 你可以不相信啊

trywish08/19 01:47的資訊也無關造謠,單純就是要不要和政府選一邊。

Y199908/19 01:47那今天一定有一方是假,請問站方是要寫信給COVER嗎

midas8253908/19 01:48阿如果你要講司法途徑的法律授權,那請問你在警示時

LeoYuri08/19 01:48靠背 我們的個資都要被犧牲了

trywish08/19 01:48不確定又無傷大雅,其實平台讓兩者護辯更好,越辯越明。

trywish08/19 01:49但一旦政府出來喊話,這就會變成你要跟誰的問題。所以問

midas8253908/19 01:49法院是給調閱令了嗎?你的使用者資料在17條可以先給呀

trywish08/19 01:49題一直都不再"審查"上。法條寫得好聽,為了讓平台免責,

s8787996108/19 01:49那這樣說論文是抄的也可以說是相信論文是抄的是一種信

s8787996108/19 01:49念囉?

trywish08/19 01:49但你不跟政府,被一堆人檢舉的話,就有事了。

Y199908/19 01:50這條就是逼平台政府維穩阿

trywish08/19 01:50政府公開資訊就是一種"證據"。對專責機關來說,政府說了

Y199908/19 01:50*逼平台幫

midas8253908/19 01:5017條問題最大的地方在於它在使用者資料又在法院背書前

arrenwu08/19 01:50這看你怎麼證成(justify)啊

cross98011508/19 01:50Y1999 你舉例那個 很偏向個人主觀

cross98011508/19 01:50這沒有查證問題,就像arrenwu說的 “相信”一樣

trywish08/19 01:51A,那B自然是謠言。哪怕對平台來說覺得沒影響。但是你要

Grillfish08/19 01:51其實地檢署找PTT要資料就會給了吧,還不用到法院

midas8253908/19 01:51那中介法的調閱上就跟其他公法法律授權下的職權收集

trywish08/19 01:51是不處理,這就是平台責任。

midas8253908/19 01:51不同,一概而論就只是打迷糊仗而已

Y199908/19 01:51依照我被告的經驗,你去報案大概就拿的到PTT個資了

Y199908/19 01:52連檢察官跟法院都還不用

arrenwu08/19 01:52當然你可以說包含物理定律在內,我們都只是「相信」

s8787996108/19 01:53因為用信念說法的感覺很容易每個人都變成說我相信,怎

s8787996108/19 01:53麼判定造謠變成滿困難的

arrenwu08/19 01:53這說法也沒有錯。

midas8253908/19 01:53喔,那個是目前法規的漏洞啦...法務部也用得很爽

arrenwu08/19 01:53造謠的問題在於你造成其他損害

midas8253908/19 01:53簡單說就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是規範電信業者的

Y199908/19 01:53連NBA都有人相信地平說了,基本上什麼都可以說要不要信

arrenwu08/19 01:54你可以相信很多事情,但搞破壞就不一樣了

s8787996108/19 01:54到後來可能又變成要看判定的機構怎麼判

trywish08/19 01:54這問題沒那麼困難,因為扯到政府。例如不缺口罩,明明大

midas8253908/19 01:54但網站並沒有,所以就變成只要你被告法院跟網站要資料

trywish08/19 01:54家都知道有缺。政府事後和你說,怕大家搶口罩。但在那當

arrenwu08/19 01:54但你相信 某個人的論文並沒有抄襲問題 這不會破壞到誰啊

trywish08/19 01:54下,不缺口罩就是政府公開資訊,違反這資訊的,除非你先

midas8253908/19 01:55或者警察在偵訊時依法收集資料都可以要得到

belion08/19 01:55判定的機構?是完全公正?這即是問號了

arrenwu08/19 01:55但如果有人跑出來說 "arrenwu是強姦犯" 這就妨礙到我了

trywish08/19 01:55辯贏政府,不然你就是錯的。當然政府不會說你錯,而是你

midas8253908/19 01:55但17條的問題是更往前,在法院是否受理/駁回前

trywish08/19 01:55會被大量檢舉。平台不處理你,就是罰平台錢。

cross98011508/19 01:55地平說這個沒辦法用相信論就是了,不過你宣稱支持地

cross98011508/19 01:55平說也不會造成其他傷害…

Y199908/19 01:56所以如果我今天說arrenwu是羊黑 平台就要負責查核囉?

belion08/19 01:56一群人潑水在某一目標,說他濕就是濕...

midas8253908/19 01:56該法就可以讓機關收集使用者資料了,這又不一樣

trywish08/19 01:56所以爭論輸贏其實並不是這法條重要的。而是政府說了地平

arrenwu08/19 01:56"arrenwu是羊黑"這多半屬於沒有傷害、合理公評的範疇吧XD

Y199908/19 01:57有阿 妨礙羊推名譽 造成人設崩壞 進而影響發文公信力

trywish08/19 01:57說,那檢舉人就拿到檢舉資格了。對論壇來說,他的確不用

cross98011508/19 01:57上面的推文,要舉例的話就是 有人在PTT上說“Kobe是

cross98011508/19 01:57強姦犯”這樣,(老大抱歉 拿你來舉例),你沒辦法要

cross98011508/19 01:57PTT去查證

arrenwu08/19 01:57我覺得要描述 "arrenwu羊黑的論述對他造成損害" 滿難的

trywish08/19 01:57檢驗是不是地平說。但他收到檢舉,他就得1.通報 2.不管

Y199908/19 01:58結論就是平台被搞死,他為了方便當然是全刪...

trywish08/19 01:582.的話,大量檢舉不處理=罰錢。 1.通報又麻煩。最簡單就

arrenwu08/19 01:58欸 對 如果是講平台的話 那確實平台會有這種疑慮

cross98011508/19 01:58但這部分不是第17條的範圍

Y199908/19 01:58當個版主你他媽還要自備一本六法全書放桌上喔

trywish08/19 01:583.,我把文章砍了,管你地球圓的平的扁的。

midas8253908/19 01:58只能說NCC這套法案根本就在亂搞

Grillfish08/19 01:58個人資料很看公司,像FB和Google不容易,但PTT和蝦皮

Grillfish08/19 01:58就相對容易

s8787996108/19 01:59搞得好複雜,還是不懂立這條好處在哪

Y199908/19 01:59六法全書可能還不夠,還有漢聲小百科跟維基頁面

belion08/19 01:59好處.....

dderfken08/19 01:59你不是羊黑被人說是 算不算妨害名譽啊w

arrenwu08/19 01:59這條的好處乍看之下就是加速打擊平台上的謠言

cross98011508/19 01:59法律大多都文縐縐

arrenwu08/19 01:59我覺得以現行風氣 這個不太可能成立妨害名譽

arrenwu08/19 02:00羊黑也不是什麼會造成名譽貶損的名詞

s8787996108/19 02:00啊 說到蝦皮,機構資金來源只說不包含大陸地區,那用

s8787996108/19 02:00第三方再轉進來也沒管道,感覺洞挺大

midas8253908/19 02:00就....可以跑在法院裁定之前要你個資,就這樣

cross98011508/19 02:00有幾條問題不大,但部分條問題實在很大,所以看起來

cross98011508/19 02:00這法超級違反比例原則。

dderfken08/19 02:01@s87879961 好處多多 我不想你們討論某人論文 我就找個

dderfken08/19 02:01平台開刀 其他就通通不用討論了

belion08/19 02:01但,對於平台來說,刪文或是先隱藏該文,會是對平台最有效

belion08/19 02:01的..

arrenwu08/19 02:01是啊 就是~壞處看起來超級巨大 好處好像沒很多

Y199908/19 02:02好處除非你站在4-11的角度,不然我還真的想不到...

Y199908/19 02:03硬要說大概是如果有人在平台說柬埔寨好賺,可以馬上被刪文

trywish08/19 02:03對普通人來說根本沒好處,畢竟管制的是"平台"。你說規範

melzard08/19 02:03好處多的是 對執政者來說打壓不利己方言論超便利好嘛

cross98011508/19 02:03第17條要下行政處分啦,所以必須是具

cross98011508/19 02:03體事件

cross98011508/19 02:03能調的也就是該法主管機關,所以還是

cross98011508/19 02:03要再看使用的該法原訂規範

trywish08/19 02:03平台和政府同步,問題政府常常有些被質疑的點。所以這種

melzard08/19 02:03對使用者來說當然沒好處

trywish08/19 02:03不可能被當好處。

s8787996108/19 02:04會被惡用的地方沒規範到,雖然說是草案,被罵挺活該的

cross98011508/19 02:05要說好處的話是有啊,就是失智列車之類的變少,但這

cross98011508/19 02:05個副作用根本不合比例 所以顯得瞎

cross98011508/19 02:06不過草案離成法也還差很遠 我看會變成大幅修改或者

cross98011508/19 02:06乾脆擱置吧

Y199908/19 02:06公聽會(X) 測風向(O)

trywish08/19 02:07失智列車要變少也不用這法案。說到底失智列車你要怎檢舉

cross98011508/19 02:07畢竟目前看來實行上根本一堆問題

s8787996108/19 02:07假消息第一時間有用,一陣子後會自己查證的自然會去找

s8787996108/19 02:07相關資料確認,這樣感覺效益真的不大

trywish08/19 02:08例如房OO那件事,平台也無法分辨真假吧?

melzard08/19 02:08平台哪那麼多閒時間去辨認真假 根本不可能

s8787996108/19 02:08看到那個25億一直覺得會變成吸油水用的,也沒細項說哪

s8787996108/19 02:08裡會花多少

Y199908/19 02:08還有監獄兔是自費,這麼也沒辦法分辨阿(硬要扯)

trywish08/19 02:09也不是辨別的問題,而是這東西不影響大家討論。所以失智

Y199908/19 02:09我寧可你25億都是酬庸,也不要在那邊耍智障

melzard08/19 02:09全球前十大網路社群都沒能力短時間處理了 就算有也是用

trywish08/19 02:09列車一樣會存在。等到最後發現是假的,才會開始反問論壇

melzard08/19 02:09很智障的AI審查言論肛你

cross98011508/19 02:09假消息就第一時間會造成不查證的人恐慌,如果會查證

cross98011508/19 02:09的人多那效果也就不怎麼樣。

cross98011508/19 02:09林XX那個還真的沒辦法查證,資料在檢方 偵查不公開

trywish08/19 02:09怎沒審查之類。這是沒時間、能力的問題嗎?

cross98011508/19 02:11如果每個免洗帳號講的幹話都要平台查證 平台會先累

cross98011508/19 02:11死,不然就是學智障FB跟童貞YT那樣,PTT哪可能

belion08/19 02:12中介法草案有提到緊急資訊限制令由法院48小時內,做出裁定

belion08/19 02:12的樣子呢?

cross98011508/19 02:13那個是第二十條

trywish08/19 02:13那都是通報以後的事了,光論壇不想負責,就會選刪文了。

trywish08/19 02:14例如一篇妹妹文,看的出來對方根本在幻想。你覺得要刪文

goolgo08/19 02:14我去看第17條,主要是要保留特定者資料以供調取,但那說明

midas8253908/19 02:14你當法院案件很少很閒喔,實務上很難48小時內核定吧

trywish08/19 02:14還是要通報。雖然最後選報警啦。

goolgo08/19 02:14"本條有關行政機關調取資料之規定,係指該行政機關之主管

midas8253908/19 02:15所以17條就弄成跑在法院核定前,但這就倒果為因啦

goolgo08/19 02:15律有相關業者應提供其依法保留之資料或行政機關有權要求

omega00008/19 02:15這種明顯箝制言論自由的法案 立法要非常嚴謹才能服眾

Y199908/19 02:15妹妹文是謠言該報警,不是謠言更該報警

goolgo08/19 02:15提供之明文規定"實在是看不董

cross98011508/19 02:15用於避免緩不濟急情況下,急迫重大損害,二十條規定

cross98011508/19 02:15要法院建立專責窗口受理

s8787996108/19 02:15法院判定前先上淫紋

omega00008/19 02:15說真的 如果覺得這種法案沒啥 那跟韭菜無異了

trywish08/19 02:16這法條通過後,應該等法院判定才報警喔。

cross98011508/19 02:17goolgo 就是要看原本調閱資料的法律,他的主管機關

cross98011508/19 02:17兒少剝削法有調閱規定,那麼主管機關的衛福部就能以

cross98011508/19 02:17行政處分進行調閱

arrenwu08/19 02:17韭菜比這個誇張啦 有時候就只是大家沒怎麼注意而已

vivianqq3008/19 02:17這法案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完全有利於主管機關 甚至可以

vivianqq3008/19 02:17跟平台業者收取費用當作民眾申訴的費用 光這點ptt就可

vivianqq3008/19 02:17以掰了

belion08/19 02:18是阿,光是提案....嗯...

omega00008/19 02:18沒怎麼注意沒反應就過了耶XD 然後你覺得會改回來嗎XD

Y199908/19 02:18權力要多大有多大,細節要多模糊有多模糊,最後跟你說全部

Y199908/19 02:18個案認定

arrenwu08/19 02:19所以透明公開很重要啊

cross98011508/19 02:19有明定主管機關的,才有該主管機關調閱權限

cross98011508/19 02:19沒有明定主管機關&調閱的 就跟這第17條無關,所以才

cross98011508/19 02:19說實行上還是要回去看原本的法規

s8787996108/19 02:19現在就是他要弄專責機構要不是法定機構讓人無法信任吧

midas8253908/19 02:19用白話講就行政機關必須依法授權的職務下,要依法要

midas8253908/19 02:20保存的資料。

cross98011508/19 02:20這個不是提案,根本還沒走到提案好嗎

midas8253908/19 02:20如果沒有,那按照個資法必須要當事人同意

midas8253908/19 02:21並且告知當事人收集資料範圍

omega00008/19 02:21別說提案 光是有這種念頭就很可怕...

dderfken08/19 02:21得先把回憶紀錄拿出來才能討論公平公正公開

cn556608/19 02:21這種隨便要求個資的就撞到個資保護法了 怎麼可能沒但書

cn556608/19 02:22立一個衝撞其他法律的法 大法官不是棒槌啊

dderfken08/19 02:22

cross98011508/19 02:24這不是信任問題,是實行上很麻煩 要硬搞就會變成很

cross98011508/19 02:24瞎的結果,就算能信任,對平台來說還是一樣麻煩

qama08/19 02:26後勁很強。

cross98011508/19 02:2817條的但書就算在法規明定主管機關&調閱法規的範圍

cross98011508/19 02:28,還要去看原法規的但書

kmsm08/19 02:32準備熱身上街了!

a524524200308/19 02:43ncc不是獨立機關怎麼會想要立這種法?

nakayamayyt08/19 02:46如果草案但書是真的 這一條就是廢物 各法律的主管

nakayamayyt08/19 02:47機關與原法規就有規範調閱權力跟範圍 在這邊再立一條

nakayamayyt08/19 02:47是要幹嘛

cross98011508/19 02:51因為原機關要調閱還要多跑流程

cross98011508/19 02:54舉例就是原本長這樣

cross98011508/19 02:54https://i.imgur.com/SCa7LjI.jpg

圖https://i.imgur.com/SCa7LjI.jpg?e=1666677323&s=1HxJB_IKlqU3tFao3C7vqQ, 《數位中介法》納管平台盡17項義務 PTT哀

cross98011508/19 02:54然後第17條可以讓衛福部以行政處分去調閱

HHH555JJJ08/19 02:55這一定要退回再修的 漏洞太多

wildzeon08/19 03:09學習歐盟?我看是學習中國吧

aa147788808/19 03:13LINE擔心的就是第17條 但我覺得最扯的還是第26條

hyuchi020208/19 03:50在那邊討論第幾條的就中計了啦

mk168908/19 03:58問題就是沒有公正的第三方監督啊

wtfconk08/19 04:21真的,看看一個防疫中心指揮官就可以凌駕憲法還一堆豬仔支

wtfconk08/19 04:21持了

ccyaztfe08/19 06:19哇操,秘密通信自由沒了

evaal08/19 06:20你沒看過黨綱吼,憲法是塑膠好嗎?

rickpto08/19 06:22韮菜就乖乖聽話

vig07708/19 06:24公家機關可以隨便要資料很恐怖

diamond032608/19 06:26竟然可以不用法院裁定 可怕QQ

lolicat08/19 06:36立這條就很怪 行政機關就可以比檢調還秋

fouto08/19 07:00誰鳥你提案了沒!草案就應該燒掉了wwwwwwwwwww

ozaki198608/19 07:23法案現實沒人鳥,呵,上街也只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

blessbless08/19 07:25(本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ozaki198608/19 07:29Ptt反對的事就是對的事

wcp5947808/19 08:05(本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NCC>

yellowhow08/19 09:01方便有心人士吊路燈阿,直接資料全都有了

karta068160808/19 09:41(本推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dangerousair08/19 10:06(本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leegwertyu08/19 10:07(本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FUPOM08/19 10:08公關公司帶哪邊就站另一邊就對了

kenu101808/19 10:13(本推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danny65703108/19 10:24(本推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

IFeelSoAlive08/19 14:41推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