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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南「行人地獄」暴力事件!走斑馬線怒踹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台南「行人地獄」暴力事件!走斑馬線怒踹作者
af2772af
(嘿嘿嘿)
時間推噓 X 推:0 噓:6 →:1

監視器看起來,就是汽車交通違規,

然後犯罪嫌疑人以腳踹方式毀損該車輛,該車上民眾為制止毀損現行犯而以徒手架離方式阻止犯嫌離去。

車上民眾所為係避免現行犯離去,為法定阻卻違法事由,根據刑法第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結論:自己踹車理虧,也告不贏,拍影片告訴大家可以這樣做的人,出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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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hw 12/18 18:03法律不是這樣解讀的 他踹車行為已經結束

linchw 12/18 18:03不法侵害已經結束 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ghgn 12/18 18:05正當防衛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Hydra333 12/18 18:09可憐到有剩

EfiwymsiAros 12/18 18:17理虧葛屌

floz 12/18 18:18那力道最好是能讓車毀損

bluewolfzeus 12/18 18:28警察不知道幹什麼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