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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交陪法官檢察官不是很正常的事嗎?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交陪法官檢察官不是很正常的事嗎?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 推:1 噓:1 →:7

※ 引述《TomFord5566 (湯福56)》之銘言:
: 很多人看到有人請檢察官吃米其林就很生氣
: 但有出過社會的都知道這種事很正常吧
: 你各位的老闆還是上司
: 平常難道沒在交陪一些法官、檢察官、記者嗎?

要怎樣應酬,一般上沒人會管

但涉及到公帑(公費)的時候,基本上不可能會被放任不管,甚至還會被放大檢視,並對其立場加以質疑...



況且,就請吃飯的事,按照《檢察官倫理規範》,其中:

一、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部分,分別明示「檢察官不得收受與其職務上有利害關係 者之任何餽贈或其他利益,但正常公務禮儀不在此限;檢察官收受與其職務上無利害 關係者合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之餽贈或其他利益,不得有損檢察公正、廉潔形象」。

單看整個邀約的情節,表面上不像已經違反該規定,導致產生足以使當事檢察官受到 彈劾、懲戒之事由;然而,

二、同法第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內容另略以「檢察官於任職期間不得從事……為政
黨、政治團體、組織、其內部候選人或公職候選人募款或利用行政資源為其他協助」 ,其中「行政資源」之定義為何,未有明瞭之處,似有深究之必要。



無論對此有何觀感,現實是不能「公私不分」、更不能「公器私用」

進而,這類型的「生氣」不會沒有理據

只是偶爾針對的對象錯誤時,反而會使被指摘的一方得到利益,此刻會使民眾的知情權有極大程度的受損之虞,要怎樣補救是最高檢察署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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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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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yInMay 01/09 15:03現在正在高雄鼎泰豐吃午餐 旁邊的黑道

EarlyInMay 01/09 15:03大哥正在說檢察官他都叫一排來聽他訓

EarlyInMay 01/09 15:03話 還跟他們之中年輕的說你們要辦我也

EarlyInMay 01/09 15:04不上網搜尋一下我是誰

kingstongyu 01/09 15:46三小大哥?!回去就辦他啊!檢察官如果

kingstongyu 01/09 15:46不是腐化就是弱智化

kingstongyu 01/09 15:48修法亂花公努的都要究辦啊~~

kingstongyu 01/09 15:4987大哥啊是有錢逆?!還是有權?!

ikariamman 01/09 15:49唬爛你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