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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過《職權行使法》 總統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過《職權行使法》 總統作者
victor77
(bird)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8

還有一條最重要忘記修了
總統除內亂外患罪不受刑事追訴
也就是賴清德不進行國情報告
或是拒絕即問即答
犯蔑視國會罪
依法需要等卸任才能追訴
藍白立委應該要來改這條才能達到目的吧


※ 引述《hittler (西斯特)》之銘言
: 之後塔綠斑會聲請釋憲
: 我覺得總統即問即答這項應該是違憲
: 其他應該都沒問題
: 反正塔綠斑只要跟你韓黑箱就贏了
: 鄉下老人很好騙的
: 未來再投八年沒問題
: 各位法學專家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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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g7575 05/28 18:23急什麼

hek2 05/28 18:23亂不夠哦 用選票教訓藍共党

aa1477888 05/28 18:23這條不可能修 總統本來就有憲法保護傘

aa1477888 05/28 18:24其他都無所謂 這條修下去會出問題的

greg7575 05/28 18:25總統本人是最大民意,不能動

greg7575 05/28 18:25下來了再搞他,這阿扁有經驗

Ben40 05/28 18:26這條不用動 反正他愛來就來 不來拉倒

AWPER 05/28 18:2958%的民意 讚

lucifiel1618 05/28 18:33供三小蔑視國會排除總統好嗎,登能

lucifiel1618 05/28 18:33

lucifiel1618 05/28 18:35真的是什麼都沒讀過然後就在那邊抗

lucifiel1618 05/28 18:35議欸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