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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有關憲法第57條的內容

看板Gossiping標題[問卦] 有關憲法第57條的內容作者
Yong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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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翻閱憲法第57條之3,在加上各政黨立委席次結果。
走到最後一步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這一關,需要75位,藍白加起來只有62位,綠白加起來只有59位,看來要達到75位代表某些政黨要有人反骨才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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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中華民國憲法第57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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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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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61.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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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4vu6 04/30 15:12朝野協商就是為了兩黨都同意的過程阿

Lin25K: 增修條文看一下好嗎 還在看憲法原文 努力翻閱中,感謝給方向

180.217.3.189 04/30 15:12

su4vu6 04/30 15:12哪會有 逢對方必反的這種事情

monitor 04/30 15:14陳建仁還是辭一辭好了

ivorysoap 04/30 15:14三個月

※ 編輯: YongGay (101.136.161.5 臺灣), 04/30/2024 15:18:30

xeins 04/30 15:21有出席的2/3 還好吧

TWISGOOD 04/30 15:22https://i.imgur.com/UK6xlM3.png

peterwu4 04/30 15:30推樓上,真是塔綠班的報應啊,沒事修這

peterwu4 04/30 15:30一條XD

dgq75148 04/30 15:37出席還是得2/3同意阿 除非綠營不出席 不

dgq75148 04/30 15:37然你要怎麼出席2/3同意

leegogo 04/30 20:23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