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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保險700萬!科技廠員旅國道釀4死 遊覽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保險700萬!科技廠員旅國道釀4死 遊覽作者
tosay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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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

台灣有很有趣的法條,然後法官也只能這樣判

然後大家再來罵恐龍法官,爛法官當然有

但是大部分的法官就是依照法條

你法條說

偷拍內褲,推泡影片毀一生--> 當然是重判
被撞死,一瞬間而已-->可以輕判好幾次


看一下這早就討論到爛了

https://udn.com/umedia/story/12755/4181540


「若路人甲沒有扶養對象,當場掛了,也不用救了,沒有花到醫療費。請問這樣可請求多少錢?」「喪葬費花多少就賠多少,一般人大概是幾十萬塊。精神賠償,要看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受痛苦的情形來綜合判斷,沒有絕對標準。」


去法院閱卷,翻到被告司機的前科素行表,我目不轉睛地盯著上面的內容。這二十年期間,包括阿雪在內,司機撞死過三個人。「我們的法律制度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法律真的可以保護大眾的生命安全嗎?」我火冒三丈地自言自語著。依據被告的前科素行紀錄,十七年前,司機第一次撞死人,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結案,這次沒有被關。司機第二次撞死人,被判十個月有期徒刑,沒有緩刑也沒有易科罰金,這次被關了一陣子。司機第三次是撞死阿雪,還在審理中。


===

結論是什麼,依照鬼島法條

1.一人命約一百萬

2.撞死人多次,刑罰階梯

the 1st 六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結案,不用關
the 2nd 二次撞死人,被判十個月有期徒刑
the 3rd 上限5年,應該先判2年


在臺灣,這種死亡車禍案件的判刑及賠償,都有固定的不合理行情
我心中有很多的無奈


一輩子撞死一個人都很罕見,這傢伙可以撞死人三次,真是天理昭昭,法理渺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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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826 10/22 09:11人品低劣垃圾老人趕快去死 一個12歲

william826 10/22 09:11小朋友被你這樣害死 還不自殺賠罪?

william826 10/22 09:12我待過砂石公司 撞死人的都固定那幾

william826 10/22 09:12個累犯

william826 10/22 09:13大多數司機 賺錢養家 沒不良嗜好的

william826 10/22 09:13誰想惹事 認真跑都可以破百 家裡婚喪

william826 10/22 09:13喜慶大哥紅包都2-30萬再給

tsukasa107 10/22 09:19可憐鄭捷沒車開

jupei 10/22 09:31破百紅包包2-30 年薪300工程師都包2000而已

lnmp 10/22 09:53為什麼法條不能改?立委是在混吃等死嗎?

lnmp 10/22 09:54完全執政選個白癡政府縱容交通越來越爛

mazznia 10/22 12:25酒駕至死刑期修重到三到十年,目前酒駕

mazznia 10/22 12:25致死案例高達七成定讞刑期低於三年?修

mazznia 10/22 12:25重他媽的有用?法官就是要判輕,沒有退

mazznia 10/22 12:26場機制他們就是上帝,還在替法匠護航喔

mazznia 10/22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