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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作者
hordbone
(哈德蹦資)
時間推噓 推:0 噓:0 →:3

※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原本以為蔡英文時代勞基法很爛
: : 結果國民黨提一個更爛的
: : 國會最大政黨輪替結果反而退步
: : 在台灣當勞工還是去吃屎比較快
: 吃不吃屎不是看當不當勞工
: 而是看腦袋是否選擇去吃塔綠班的屎
: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470443
: 後天就是五一勞動節,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以及游顥於今(29)日舉行: 記者會,宣布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期望提升勞工各方保障,修法內容包含「試: 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 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新修正制度: 。
: 牛煦庭指出,目前勞基法對於勞工試用期並無明文規定,修法將新增《勞基法》15-1條。: 牛強調,勞工試用期是為了輔助勞工適應新職場環境,但現在有很多雇主不只沒有提供職: 訓和考核,導致雇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因此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 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 應職場。
: 這個提案是用來解決試用期亂象的
: 雖然說勞基法沒有試用期,但在入職簽約時可以做到等同試用期的內容
: 所以會出現像是試用期三個月又三個月,或是正職薪資高但試用期壓很低的結果
: 譬如正職薪水標50,000吸引人去工作,結果試用期卻只給28K佔便宜
: 試用三個月又三個月最後把你辭退,等於正職的高薪完全看的到吃不到
: 如果順利修法,那正職50,000的工作就算是試用期也必須給八成40,000以上
: 這內容有哪一點說試用期可以降到22K低於最低工資了? 這一樣是違法的
: 於是一個本來能幫助勞工的政策在塔綠班消化拉屎之後變成22K政策了
: 這很塔綠班喔!
: 風向這麼好帶,難怪就算惡搞台灣八年,還是有40%+25%的人支持


天災這個倒是應該好好調整 颱風假應該強制休假不支薪

而不是搞什麼灰色地帶 逃避責任

勞基法裡面一大堆故意模糊不清的法條

希望政府能夠好好處理天災這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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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o 04/30 13:53颱風天可休阿 也可不支薪

ziso 04/30 13:53不可能強制休假拉 太多工作不能停了

andytaso 04/30 13:55你覺得資方代表KMT會如何處理